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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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跟凌天见面,纱纱只有七岁。
那一夜不宁静,藉箸暮色的掩护,一辆运货车悄悄开进了“御品楼”后门。
货车车箱里,堆叠许多布袋,每个粗麻布袋都用粗棉线把袋口缝得牢牢实实,一袋一袋堆砌整齐,毫无启人疑惑之处。
司机把车停在仓库门前,对著大门一喊。
“福成行送乾货来了——地瓜粉十袋、高筋面粉二十袋、低筋面粉二十袋、澄粉五袋,呃,还有‘杂货’一袋,请点收!”
只见一个总管模样的男人匆匆跑出来,在单据上画了几撇。“可以卸货了!”
四、五个被吩咐待命的男人一齐跑出来,打开后车门。
“‘杂货’在哪里?”总管低声问。
“最上面的那一袋。”司机同样小声地答。
“可别闷坏了才好。”总管擦掉额上的冷汗,一边对形成搬货“接力队伍”的男人吩咐道:“小、心、小心点!把那袋‘杂货’挪到仓库里边去。”
“是。”声量小却精神好地答。
“杂货”被捧下来,一票阳刚汉子以前所未见的温柔劲儿,将它往后送。
仓库里,涌出一堆女人,对“最后一棒”嚷道:“放这边、放这边!”
“不对,应该放这边才对。”另一堆女人喊。
意见好多“最后一棒”无所适从,一下子跑过来这里,一下子跑过去那里。
大夥儿奉当家主人的命,必须在此候著,个个都想抢先一睹“杂货”的风采。
“算了羹了,乾脆放中间,让大家都能看得到!”总管出来摆平。
“最后一棒”松了口气,连忙站准中间位置,把布袋轻轻放下。
布袋站得直挺挺,总管拿出利剪,一段一段地剪掉粗棉线,深怕伤了里头的“货品”一分一毫。
袋口打开,他小心翼翼地将布袋往下拉——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赫然出现!
众人一阵目瞪口呆,打从滚出娘胎,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小女生。
“快快快,快去向老爷报告,说人已经平安到了。”总管吩咐下去。
“是。”一个男人飞也似地跑了出去。
女人们趋上前来。“小妹妹,你真漂亮,叫什么名字啊?]
[纱纱。”稚嫩却清晰的童音,向所有人自我介绍。“我姓孟,孟纱纱。”
虽然七岁,但她的个子却比同龄的孩子娇小。脸儿粉粉的、眸儿亮亮的,剪到耳下的头发卷卷翘翘,樱桃红唇微微噘著,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长时间被藏在布袋里,非但没有让她哭闹不休,反而为两朵般新添上薄薄的红。大概是因为怕羞,她小脸垂得低低的,偶尔抬起来,怯生生地打量周遭。
“你累不累?渴不渴?想不想吃点东西?”
虽然嘴里关切问著,但女人们还是围绕在她周遭,不停打量。一下子拉拉她的裙摆,确定那布料是真丝织成,一下子掐掐她的脸颊,直说年轻真好。
只有一双眼神锐利地穿透人墙,直接而彻底地观察她。
孟纱纱抬起头来,笑甜甜的小脸蛋,也是一望。
那是个少年,黑发黑眼睛的中国少年。他个子高姚,容貌清俊,但过于清瘦,好像吃饭喝汤都只抽长了他的身高,却没长几两肉。
他留著黑缎般的长发,以皮绳束在脑后,神情漠然气韵特殊极了。
纱纱圆圆黑黑的大眼睛,眨了几下。
他突然排开人群,朝她走去,牵起她的小手就走。
“等等,凌二少,你要带她去哪里?”女人们追嚷著。
他回头,神情级然。“找张椅子,让她坐下来——]
凌天握著那软绵绵的小手,坚定地带她到仓库管理处,将她抱上椅子。
“谢谢。”纱纱好有礼貌地道谢,小声对他说:“你怎么知道我想坐下来?”
“因为你的膝改在发抖。”安置好她,他就退到一边去。
纱纱垂下小脑袋,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仍是端庄地坐著。
虽然才刚刚见面,但她已经决定,她喜欢这个大哥哥,就像喜欢妈妈、喜欢润雅、喜欢润雅的老奶奶一样的喜欢。
女人们靠过来,仍在吱吱喳喳。
她不喜欢被人围著看,好像她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不过人看猴子,猴子也在看人啊,大家看来看去,两不相欠,嘻!
纱纱差点笑出来,她赶快抿唇坐直,装作很淑女的样子。
妈妈教过她,名门淑嫒有一套规则要遵守,态度必须落落大方,可不能畏畏缩缩;在人前,无论如何都要一住很愿、很优雅、很有气质的模样。
如此一来,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被她唬住。
只要做到这些,她的小脑袋想要转些什么样的点子,妈妈都不在乎。
纱纱在坚硬的木椅上,端坐有如公主,脑子骨碌骨碌转。
不知道为什么,前天半夜,妈妈突然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叫她穿上斗篷,全身裹紧,离开家门。她还来不及说声再见,就被几个陌生人带走了。
这是在躲猫猫吗?她从来没玩过那么久的躲猫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纱纱颤抖了一下,一枚小戒指从紧握的小拳头里滚了出来。
“哇,那漂亮的戒指。”
女人们的视线,从小女娃移转到了掉在地上的戒指。
小戒指以精纯白金为底座,镶上各色宝石,炫光四射,价值当然不菲。
“谁给的啊?”一个女人帮忙捡起来,拿在掌心仔细看。
“妈妈。”喂,还给我啊!纱纱心里嚷道,脸上还是维持甜美的笑容。
[哇,我看看,这些宝石真漂亮!]
“设计也很艺术!”
“一定贵得不得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移到那枚小戒指,仿佛纱纱一瞬间隐形了,没有人再注意到她。
三姑六婆式的闲话也纷纷出笼了。
“这么名贵的戒指,随手给个小孩也不心疼!盎家女果然就是富家女。”
“怎么会心疼?你们瞧,这女娃粉雕玉琢,多漂亮多乖巧,她不也舍了!”
“哎呀,就像送个戒指一样,随手也把女儿送给了别人。”
“这孩子也怪可怜的,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一时被爱情冲昏头就生下来。”
“瞧她这模样,她妈妈大概是把她当作巴比娃娃,打扮著好玩吧。”
“现在人家的元配发出追杀令,死都不愿丈夫跟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活在世上,这富家女大概是怕了,连夜叫人把孩子送到这里来。”
“咱们这儿内部森严,加上这娃儿的父母都是‘御品楼’的常客,当然要托就把孩子往这里托罗。”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天才晓得!般不好那个富家女玩腻了,乾脆藉机把孩子一甩,另觅幸福!”
纱纱低垂著脸,震慑在当场。
她以为,她只是玩个躲猫猫的游戏。原来原来,她被遗弃了!
怪不得妈妈要连夜将她送走、怪不得不准她跟润雅说再见、怪不得她被装进麻布袋里、怪不得她在车上颠簸好久,什么都看不到,再见到光明,就是来到这个好陌生好陌生的地方。
饶是她人小表大,心也惶了纱纱又生气又伤心,眼泪扑簌簌地就要滴下但是不行,不能哭!妈妈说过,无论如何都要一住淑女的风范。
所以,没什么了不起,这真的没什么了不起!
一个黑影踏过来,骨节分明的大掌一摸!就将小戒指取走。
“凌二少!”哎呀,她们闲话还没说完,戒指也还没看够啊!
凌天沉著脸。“这是纱纱的戒指,没有她的同意,你们无权把玩。”
大夥儿都摸摸鼻子,呐呐地转过脸。
“还有,老爷请你们来陪伴她,只是叫你们来嘴碎。”他的神情更冷。[别以为孩子就听不懂闲言闲语。”
谁也不敢反驳他。
达二少是老爷同门师弟的独子,几个月前因为父母双亡才被老爷带回来,名义上也是她们的主子。他大概是还在服丧期,总是板著冷面孔,不是很好亲近。
凌天取下束发的皮绳,穿过小戒指,两端绳头打了个结,挂在纱纱的脖子上。
“这样就不会掉了。”
纱纱抬起头,从隐隐的泪雾中,看着凌天的模样。
在她的眼中,他很高大,很有力气,也非常可靠;才刚见面,他就帮了她两次,一次帮她找椅子坐下,一次是帮她拿回小戒指。
他好像很会为她设想的样子。
在陌生环境里,孩子有求生的本能,纱纱似乎也找到了今后可以倚赖——耍赖的对象。
为了躲避追杀令,纱纱就在“御品楼”住下。
“御品楼”是一间历史悠久的中国式餐厅,创始人是宫廷御厨,传承至今有八代,代代接棒人都是名厨,除了经营餐厅之外,也负责传承最道地的中华美食。
现任的当家是“御品楼”第八代传人,周庆达。
周庆达除了厨艺精湛,经营餐厅也很在行。“御品楼”立足世界大都会纽约,非但没被宛如洪流的同业淹没灭顶,反而还将“御品楼”的地位推上极致。
靠著悠久的历史、古色古香的建筑,还有那专供皇帝老子尝味的稀世珍品,就令富商名流趋之若骛,而席上出现颌袖级的人物,到此享受兼议事,也是常见之事。
正因“御品楼”的地位如此特殊,往来都是达官显要,所以内部族群反而相对性的封闭,以策安全。在此工作的人手几乎都携家带眷,住在“御品楼”后头,来往的人多是熟面孔,对纱纱的小命来说,这的确是一个躲避追杀令的好地方。
她被藏在这里,同时也被限制行动,不许出“御品楼”一步。
幸好“御品楼”占地广阔,除了前头的餐厅,以及后头的仓库与房舍,还有一大片空地让她闻晃。
但,纱纱就只喜欢往一个地方跑。
“凌天哥哥!”她站在厨房后门口,软软地唤道。
“凌二少,小女娃来找你了!”腌菜大叔呼喝。
“二师兄,你可真有‘女人缘’。”最近拜师学艺的小男生也来凑一脚。
“羞羞羞,女生爱男生!”另一个小男生画了画两颊,一脸淘气。
“大概是凌二少长得俊吧?连大婶我都喜欢看呢。”大婶也笑咪咪。
凌天已经拜了周庆达为师,成了周家长子周克辅的师弟,正在研修厨艺。
他低下头,手握钢刀,练习刀艺,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凌天哥哥!”纱纱不死心地向起脚尖,唤着。
“走开,去别的地方玩。”他口气很冷。
“凌二少,怎么对纱纱小姐这么凶?”
“凌二少,你就陪纱纱小姐去玩吧。”
“是啊,难得被这么可爱的小泵青月睐,可别辜负了人家哟。”
一阵咕哈咕咕的笑声响起,一堆人对他挤眉弄眼,满脸暧昧。
他们早就发现,小淑女般的纱纱专门追著凌天跑;而凌天自己也有所察觉,在纱纱初抵“御品楼”的第一个夜晚,他曾看到她眼底起了泪花,之后,就不曾再见她流过泪。
她变得喜欢黏著他、缠著他。
然而,他正在服丧,没有心情嬉闹,又正处于尴尬的年纪,一被旁人起哄,心里别扭,脸色就会变得难看。
[走开!]
纱纱眨了眨眼,低垂的眼儿藏着狡黠。
“你上次说过,要带纱纱去看锦鲤!走吧走吧,我们去吧。”
旁边又是一阵笑,凌天的语气降到冰点。“我在工作。”
“凌天哥哥”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这次,凌天二话不说,直接把那穿著粉色洋装的小人儿提到门外,砰一声把门关上。
“凌天哥哥、凌天哥哥”纱纱连拍了门板好几下。
她停下来!左看右看,见没有人来理她,索性连偷偷抹在脸上当眼泪的口水都省下来了。
“自己玩就自己玩,有什么了不起?”她扬起头,脚儿一踹。
当知道自己被遗弃了之后,纱纱伤心了一个晚上,之后就不再想起这档事。
她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反正都认清了她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哭闹跺脚有什么用呢?谁会安慰她?
她把注意力全部移转到凌天身上。她披著乖巧听话的外衣,骨子里偏就是想对他耍赖、让他发窘;她就是想搞破坏,藉此表达无言的抗议。
她喜欢看凌天又恼怒又尴尬的模样。只要撒娇两声,所有的人都会站到她这边,帮她出声、出气,只差没帮她出力,把他架出来而已。
没想到他不肯乖乖就范!
算了,自己一个人,去哪里玩好呢?
纱纱跑到大树下,靠著休息,暖日照著、徐风吹著,很快便睡著。
“纱纱!”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摇醒了她。“在这里睡觉会感冒。”
“凌天哥哥。”嘿嘿,你又来让我欺负了吗?
纱纱揉了揉眼睛,赶紧拉拉裙摆,端庄坐好,藏起眼睛里的机灵巧诈。
[这个给你当点心。”他把手里的纸袋交给她。
“梅香海鲜球!”纱纱非常惊喜。
她不喜欢吃正餐,每次吃饭总是做优雅礼貌的大原则下,吞了几口,再偷偷把饭倒掉,摸去偷吃“御品楼”里腌来做菜的酸梅。
当然,以她如此乖巧的形象!谤本不可能有人猜到偷腌梅的小贼就是她!
不过,不知道凌天是怎么发现她爱吃梅子的,他总会在一天的研修之后,动手做一品腌梅入菜的料理,偷偷揣来给她吃。
“凌天哥哥,你怎么不吃呢?”她小口小口地咬著,十分秀气。
天知道,她心里其实很想一口吞掉一个梅香海鲜球。呜呜,实在太好吃了!
凌天淡淡地说道:“我对海鲜过敏。”
“过敏?”纱纱细嚼慢咽,吃得很优雅。“什么是‘过敏’?”
“就是身体的免疫系统对特定物质会产生不正常的反应。”
“喔。”有听没有懂。
“总之,我吃了海鲜,身体会不舒服。”换个简单的方法解释。
“怎么样不舒服?”
气管收缩、呼吸不畅、消化道发炎、肠绞痛、胃痉挛——“总之就是不服。”
他的语气听起来怪可怕的。“会死掉吗?”
“不会,顶多起不了床。”
“喔,那一定很可怜。”她垂下亮晶晶的大眼睛,继续咬著梅香海鲜球。
凌天就在她身边坐下,周边没有那些起哄的人,他倔强的神情也变得柔和。
有阳光照拂,风暖暖的吹到两人身上,真的好舒服。
他无语,凝望着纱纱,眼中有许多情绪。
一场严重的交通意外,让他的父母别无选择地飘飘上天堂,与他天人永隔。
而纱纱的母亲安然健在,却遗弃了她。
她这么标致、这么可爱,理所当然要得到全天底下的幸福,结果却落得跟他相差无几的下场,他实在好心疼。
纱纱也不说话,小脸别到一边去,假装看风景。
她不喜欢他的目光,好像她是个小可怜。谁用这种眼神看她都无所谓,就凌天不行!
纱纱知道自己任性,但她想不到原因、说不出理由,可就是不要凌天“同情”她、“可怜”她-!看到他这种眼神就生气!
两个人相伴坐着.从小小的年纪开始,就各有不同的心思。
凌天看到了纱纱乖顺的一面,却没发现藏在她眸底的狡黠与诡诈。
纱纱看到了凌天复杂的眼神,除了同情与怜悯,却读不出那同病相怜的情怀。
凌天心疼纱纱,纱纱却矢志要打垮他。
她不要凌天的同情,绝对不要!
小小人儿心思澎湃著,只有那柔柔的风吹在两人身上,依然好舒服。
虽然凌天好说歹说,解释了一百个纱纱不该涉足厨房的理由,但她还是我行我素。
可爱俏丽的外表,乖巧听话的面具,一在遮掩了她的坏心眼。
她就是赖定了凌天,想成天跟在他身边,难道不行吗?
纱纱天生机巧,从小看着母亲,也学上几分。她的母亲就是个耍赖高手,善于用自己美美的外表来打动人心,达到想要的目标。纱纱虽然没有她厉害,但好歹分得她母亲半成的功力,也够把人耍得团团转了。
“纱纱,我跟你说过,不要到厨房来找我。”大树下,凌天一脸莫可奈何。
“为什么?”纱纱扁著小嘴问。
因为我不喜欢被奚落、不喜欢受汪目、不喜欢被馍、被笑、被挖苦。
“凌天哥哥,你为什么要欺负纱纱?”她泪眼汪汪,作贼的喊捉贼。
“别哭。”他头大了。
偏要!“你讨厌纱纱吗?”泪花在眼眶里乱转。
“不是。”他头更大了。
“那是怎么样?你说啊。]她跺跺脚——当然,还是很优雅的跺。
有好长一段时间,凌天默不作声。
少男嫩薄的脸皮透上一层红晕,嗓音有点轻飘飘。
“男人不能对自己喜欢的人太好。”因为会被笑。
喜——喜欢的人?圆滚滚的黑眼珠登时闪过一丝狡亮。
什么是“喜欢]?纱纱有些了解,但又不是很懂。
在她的世界里,出现过的“喜欢”只有对妈妈的“喜欢”、对润雅的“喜欢”、以及对润雅家老奶奶的“喜欢”
但,凌天所说的“喜欢”彷佛又跟这些都不同。他的“喜欢”比较忸怩、比较暧昧、也比较让人心跳怦怦。
纱纱的脑力有限,无法深想,只能当它们都是差不多的“喜欢”
“凌天哥哥喜欢我?”她真不愧是孟纱纱,勇敢逼问。
他不说话。
“凌天哥哥喜欢我?”她不死心,再度确认。
他还是不说话。
好吧,无所不用其极,先发射“眼泪功”看看有没有效果!
“呜呜,我就知道,你不是真的喜欢我!”唔-一定要逼他说出真心话才行。
凌天初尝恋滋味,被她哭得慌了手脚。
“喜欢。”他心急如焚,粗声地答。“我喜欢你。”这总可以了吧?
纱纱眼泪一收,嘻地一声,咧嘴笑开。
“你笑什么?”凌天的耳根子都红了。
纱纱无辜地看着他。“纱纱高兴嘛。”
哟嗬!听到他这句话,她心里真得意,虽然不是把他整得“该该叫”但她却有一种尝到胜利果实的甜美感觉。
虽然纱纱矢志要打垮凌天,还要把他“赖”得大呼吃不消,但那句“我喜欢你”还是让她沐浴在幸福的金光之下,久久回不了神。
有一段时间,她吃饭带著傻笑,走路像在飘浮,连睡梦中都是凌天掏心掏肺献上的各种梅食佳肴,馋得她直流口水。
但是,幸福的日子能维持多久?
有一天,经过洗衣房,她无意中听到几个女人又在叨念著自己的名字。
“听说,这几天老爷就会告诉孟纱纱这件事。”
老爷,就是“御品楼”的第八代传人,周庆达。只有他所收的弟子,才有资格唤他一声“师父”其他的人只能以“老爷”来称呼他。
“谁要来带孟纱纱回去?”
“她的父亲。听说欧阳胜已经跟元配谈妥条件,可以让纱纱认祖归宗。”
“那么‘孟纱纱’不就要改名为‘欧阳纱纱’?”
“没错。”
“他们谈妥了什么条件?”
“听说,纱纱必须要进入瑞土寄宿学校,终生不得加入欧阳家的社交圈,就算是回台湾,也不能久住,只能暂作停歇。欧阳胜的元配并不介意花大钱让她在国外定居,只要纱纱永远不出现在她面前、不让她没面子就好。”
这些从门缝飞出来的闲话,听得纱纱一阵僵硬。
她已经忘了有她被遗弃的这回事,正以为往后的日子,也会像这样跟凌天嘻嘻哈哈地过下去,没有想到这还是一场短暂的美梦。
“唉,那孩子也怪可怜的,她等于是被放逐了!”
不,她才不可怜!她绝不允许“可怜”这个字眼冠在自己头上。
绒纱握紧了拳头,告诉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
“哎啊,纱纱也不一定要照这个条件过日子呀,既然追杀令撤销,回到她母亲身边不就没事儿了吗?”
对啊,如果回到妈妈身边,她可以跟润雅作伴、跟润雅的老奶奶在一起。追杀令撤除,她的日子可以过得跟从前一样,潇洒又自在只是少了凌天。
少了凌天呀她胸口闷闷的。
“哎哟,你别傻了!要是她能待在她母亲身边,就不会到‘御品楼’来了。”
“什么意思?”
“那个富家女要嫁人了啊,人家哪容她带个拖油瓶过去?不过就是个孩子嘛,以后再生就有了。虽然纱纱可爱,但她母亲也不至于为了她,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是不是?”
妈妈的终身幸福,牺牲不得那她的呢?她的呢?
就应该被牺牲吗?
绒纱听到这里,再也无法承受更多伤人的真相。
她迈开双腿,第一次以那么快又那么不优雅的姿态,冲跑离开。
第一次跟凌天见面,纱纱只有七岁。
那一夜不宁静,藉箸暮色的掩护,一辆运货车悄悄开进了“御品楼”后门。
货车车箱里,堆叠许多布袋,每个粗麻布袋都用粗棉线把袋口缝得牢牢实实,一袋一袋堆砌整齐,毫无启人疑惑之处。
司机把车停在仓库门前,对著大门一喊。
“福成行送乾货来了——地瓜粉十袋、高筋面粉二十袋、低筋面粉二十袋、澄粉五袋,呃,还有‘杂货’一袋,请点收!”
只见一个总管模样的男人匆匆跑出来,在单据上画了几撇。“可以卸货了!”
四、五个被吩咐待命的男人一齐跑出来,打开后车门。
“‘杂货’在哪里?”总管低声问。
“最上面的那一袋。”司机同样小声地答。
“可别闷坏了才好。”总管擦掉额上的冷汗,一边对形成搬货“接力队伍”的男人吩咐道:“小、心、小心点!把那袋‘杂货’挪到仓库里边去。”
“是。”声量小却精神好地答。
“杂货”被捧下来,一票阳刚汉子以前所未见的温柔劲儿,将它往后送。
仓库里,涌出一堆女人,对“最后一棒”嚷道:“放这边、放这边!”
“不对,应该放这边才对。”另一堆女人喊。
意见好多“最后一棒”无所适从,一下子跑过来这里,一下子跑过去那里。
大夥儿奉当家主人的命,必须在此候著,个个都想抢先一睹“杂货”的风采。
“算了羹了,乾脆放中间,让大家都能看得到!”总管出来摆平。
“最后一棒”松了口气,连忙站准中间位置,把布袋轻轻放下。
布袋站得直挺挺,总管拿出利剪,一段一段地剪掉粗棉线,深怕伤了里头的“货品”一分一毫。
袋口打开,他小心翼翼地将布袋往下拉——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赫然出现!
众人一阵目瞪口呆,打从滚出娘胎,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小女生。
“快快快,快去向老爷报告,说人已经平安到了。”总管吩咐下去。
“是。”一个男人飞也似地跑了出去。
女人们趋上前来。“小妹妹,你真漂亮,叫什么名字啊?]
[纱纱。”稚嫩却清晰的童音,向所有人自我介绍。“我姓孟,孟纱纱。”
虽然七岁,但她的个子却比同龄的孩子娇小。脸儿粉粉的、眸儿亮亮的,剪到耳下的头发卷卷翘翘,樱桃红唇微微噘著,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长时间被藏在布袋里,非但没有让她哭闹不休,反而为两朵般新添上薄薄的红。大概是因为怕羞,她小脸垂得低低的,偶尔抬起来,怯生生地打量周遭。
“你累不累?渴不渴?想不想吃点东西?”
虽然嘴里关切问著,但女人们还是围绕在她周遭,不停打量。一下子拉拉她的裙摆,确定那布料是真丝织成,一下子掐掐她的脸颊,直说年轻真好。
只有一双眼神锐利地穿透人墙,直接而彻底地观察她。
孟纱纱抬起头来,笑甜甜的小脸蛋,也是一望。
那是个少年,黑发黑眼睛的中国少年。他个子高姚,容貌清俊,但过于清瘦,好像吃饭喝汤都只抽长了他的身高,却没长几两肉。
他留著黑缎般的长发,以皮绳束在脑后,神情漠然气韵特殊极了。
纱纱圆圆黑黑的大眼睛,眨了几下。
他突然排开人群,朝她走去,牵起她的小手就走。
“等等,凌二少,你要带她去哪里?”女人们追嚷著。
他回头,神情级然。“找张椅子,让她坐下来——]
凌天握著那软绵绵的小手,坚定地带她到仓库管理处,将她抱上椅子。
“谢谢。”纱纱好有礼貌地道谢,小声对他说:“你怎么知道我想坐下来?”
“因为你的膝改在发抖。”安置好她,他就退到一边去。
纱纱垂下小脑袋,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仍是端庄地坐著。
虽然才刚刚见面,但她已经决定,她喜欢这个大哥哥,就像喜欢妈妈、喜欢润雅、喜欢润雅的老奶奶一样的喜欢。
女人们靠过来,仍在吱吱喳喳。
她不喜欢被人围著看,好像她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不过人看猴子,猴子也在看人啊,大家看来看去,两不相欠,嘻!
纱纱差点笑出来,她赶快抿唇坐直,装作很淑女的样子。
妈妈教过她,名门淑嫒有一套规则要遵守,态度必须落落大方,可不能畏畏缩缩;在人前,无论如何都要一住很愿、很优雅、很有气质的模样。
如此一来,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被她唬住。
只要做到这些,她的小脑袋想要转些什么样的点子,妈妈都不在乎。
纱纱在坚硬的木椅上,端坐有如公主,脑子骨碌骨碌转。
不知道为什么,前天半夜,妈妈突然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叫她穿上斗篷,全身裹紧,离开家门。她还来不及说声再见,就被几个陌生人带走了。
这是在躲猫猫吗?她从来没玩过那么久的躲猫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纱纱颤抖了一下,一枚小戒指从紧握的小拳头里滚了出来。
“哇,那漂亮的戒指。”
女人们的视线,从小女娃移转到了掉在地上的戒指。
小戒指以精纯白金为底座,镶上各色宝石,炫光四射,价值当然不菲。
“谁给的啊?”一个女人帮忙捡起来,拿在掌心仔细看。
“妈妈。”喂,还给我啊!纱纱心里嚷道,脸上还是维持甜美的笑容。
[哇,我看看,这些宝石真漂亮!]
“设计也很艺术!”
“一定贵得不得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移到那枚小戒指,仿佛纱纱一瞬间隐形了,没有人再注意到她。
三姑六婆式的闲话也纷纷出笼了。
“这么名贵的戒指,随手给个小孩也不心疼!盎家女果然就是富家女。”
“怎么会心疼?你们瞧,这女娃粉雕玉琢,多漂亮多乖巧,她不也舍了!”
“哎呀,就像送个戒指一样,随手也把女儿送给了别人。”
“这孩子也怪可怜的,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一时被爱情冲昏头就生下来。”
“瞧她这模样,她妈妈大概是把她当作巴比娃娃,打扮著好玩吧。”
“现在人家的元配发出追杀令,死都不愿丈夫跟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活在世上,这富家女大概是怕了,连夜叫人把孩子送到这里来。”
“咱们这儿内部森严,加上这娃儿的父母都是‘御品楼’的常客,当然要托就把孩子往这里托罗。”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天才晓得!般不好那个富家女玩腻了,乾脆藉机把孩子一甩,另觅幸福!”
纱纱低垂著脸,震慑在当场。
她以为,她只是玩个躲猫猫的游戏。原来原来,她被遗弃了!
怪不得妈妈要连夜将她送走、怪不得不准她跟润雅说再见、怪不得她被装进麻布袋里、怪不得她在车上颠簸好久,什么都看不到,再见到光明,就是来到这个好陌生好陌生的地方。
饶是她人小表大,心也惶了纱纱又生气又伤心,眼泪扑簌簌地就要滴下但是不行,不能哭!妈妈说过,无论如何都要一住淑女的风范。
所以,没什么了不起,这真的没什么了不起!
一个黑影踏过来,骨节分明的大掌一摸!就将小戒指取走。
“凌二少!”哎呀,她们闲话还没说完,戒指也还没看够啊!
凌天沉著脸。“这是纱纱的戒指,没有她的同意,你们无权把玩。”
大夥儿都摸摸鼻子,呐呐地转过脸。
“还有,老爷请你们来陪伴她,只是叫你们来嘴碎。”他的神情更冷。[别以为孩子就听不懂闲言闲语。”
谁也不敢反驳他。
达二少是老爷同门师弟的独子,几个月前因为父母双亡才被老爷带回来,名义上也是她们的主子。他大概是还在服丧期,总是板著冷面孔,不是很好亲近。
凌天取下束发的皮绳,穿过小戒指,两端绳头打了个结,挂在纱纱的脖子上。
“这样就不会掉了。”
纱纱抬起头,从隐隐的泪雾中,看着凌天的模样。
在她的眼中,他很高大,很有力气,也非常可靠;才刚见面,他就帮了她两次,一次帮她找椅子坐下,一次是帮她拿回小戒指。
他好像很会为她设想的样子。
在陌生环境里,孩子有求生的本能,纱纱似乎也找到了今后可以倚赖——耍赖的对象。
为了躲避追杀令,纱纱就在“御品楼”住下。
“御品楼”是一间历史悠久的中国式餐厅,创始人是宫廷御厨,传承至今有八代,代代接棒人都是名厨,除了经营餐厅之外,也负责传承最道地的中华美食。
现任的当家是“御品楼”第八代传人,周庆达。
周庆达除了厨艺精湛,经营餐厅也很在行。“御品楼”立足世界大都会纽约,非但没被宛如洪流的同业淹没灭顶,反而还将“御品楼”的地位推上极致。
靠著悠久的历史、古色古香的建筑,还有那专供皇帝老子尝味的稀世珍品,就令富商名流趋之若骛,而席上出现颌袖级的人物,到此享受兼议事,也是常见之事。
正因“御品楼”的地位如此特殊,往来都是达官显要,所以内部族群反而相对性的封闭,以策安全。在此工作的人手几乎都携家带眷,住在“御品楼”后头,来往的人多是熟面孔,对纱纱的小命来说,这的确是一个躲避追杀令的好地方。
她被藏在这里,同时也被限制行动,不许出“御品楼”一步。
幸好“御品楼”占地广阔,除了前头的餐厅,以及后头的仓库与房舍,还有一大片空地让她闻晃。
但,纱纱就只喜欢往一个地方跑。
“凌天哥哥!”她站在厨房后门口,软软地唤道。
“凌二少,小女娃来找你了!”腌菜大叔呼喝。
“二师兄,你可真有‘女人缘’。”最近拜师学艺的小男生也来凑一脚。
“羞羞羞,女生爱男生!”另一个小男生画了画两颊,一脸淘气。
“大概是凌二少长得俊吧?连大婶我都喜欢看呢。”大婶也笑咪咪。
凌天已经拜了周庆达为师,成了周家长子周克辅的师弟,正在研修厨艺。
他低下头,手握钢刀,练习刀艺,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凌天哥哥!”纱纱不死心地向起脚尖,唤着。
“走开,去别的地方玩。”他口气很冷。
“凌二少,怎么对纱纱小姐这么凶?”
“凌二少,你就陪纱纱小姐去玩吧。”
“是啊,难得被这么可爱的小泵青月睐,可别辜负了人家哟。”
一阵咕哈咕咕的笑声响起,一堆人对他挤眉弄眼,满脸暧昧。
他们早就发现,小淑女般的纱纱专门追著凌天跑;而凌天自己也有所察觉,在纱纱初抵“御品楼”的第一个夜晚,他曾看到她眼底起了泪花,之后,就不曾再见她流过泪。
她变得喜欢黏著他、缠著他。
然而,他正在服丧,没有心情嬉闹,又正处于尴尬的年纪,一被旁人起哄,心里别扭,脸色就会变得难看。
[走开!]
纱纱眨了眨眼,低垂的眼儿藏着狡黠。
“你上次说过,要带纱纱去看锦鲤!走吧走吧,我们去吧。”
旁边又是一阵笑,凌天的语气降到冰点。“我在工作。”
“凌天哥哥”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这次,凌天二话不说,直接把那穿著粉色洋装的小人儿提到门外,砰一声把门关上。
“凌天哥哥、凌天哥哥”纱纱连拍了门板好几下。
她停下来!左看右看,见没有人来理她,索性连偷偷抹在脸上当眼泪的口水都省下来了。
“自己玩就自己玩,有什么了不起?”她扬起头,脚儿一踹。
当知道自己被遗弃了之后,纱纱伤心了一个晚上,之后就不再想起这档事。
她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反正都认清了她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哭闹跺脚有什么用呢?谁会安慰她?
她把注意力全部移转到凌天身上。她披著乖巧听话的外衣,骨子里偏就是想对他耍赖、让他发窘;她就是想搞破坏,藉此表达无言的抗议。
她喜欢看凌天又恼怒又尴尬的模样。只要撒娇两声,所有的人都会站到她这边,帮她出声、出气,只差没帮她出力,把他架出来而已。
没想到他不肯乖乖就范!
算了,自己一个人,去哪里玩好呢?
纱纱跑到大树下,靠著休息,暖日照著、徐风吹著,很快便睡著。
“纱纱!”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摇醒了她。“在这里睡觉会感冒。”
“凌天哥哥。”嘿嘿,你又来让我欺负了吗?
纱纱揉了揉眼睛,赶紧拉拉裙摆,端庄坐好,藏起眼睛里的机灵巧诈。
[这个给你当点心。”他把手里的纸袋交给她。
“梅香海鲜球!”纱纱非常惊喜。
她不喜欢吃正餐,每次吃饭总是做优雅礼貌的大原则下,吞了几口,再偷偷把饭倒掉,摸去偷吃“御品楼”里腌来做菜的酸梅。
当然,以她如此乖巧的形象!谤本不可能有人猜到偷腌梅的小贼就是她!
不过,不知道凌天是怎么发现她爱吃梅子的,他总会在一天的研修之后,动手做一品腌梅入菜的料理,偷偷揣来给她吃。
“凌天哥哥,你怎么不吃呢?”她小口小口地咬著,十分秀气。
天知道,她心里其实很想一口吞掉一个梅香海鲜球。呜呜,实在太好吃了!
凌天淡淡地说道:“我对海鲜过敏。”
“过敏?”纱纱细嚼慢咽,吃得很优雅。“什么是‘过敏’?”
“就是身体的免疫系统对特定物质会产生不正常的反应。”
“喔。”有听没有懂。
“总之,我吃了海鲜,身体会不舒服。”换个简单的方法解释。
“怎么样不舒服?”
气管收缩、呼吸不畅、消化道发炎、肠绞痛、胃痉挛——“总之就是不服。”
他的语气听起来怪可怕的。“会死掉吗?”
“不会,顶多起不了床。”
“喔,那一定很可怜。”她垂下亮晶晶的大眼睛,继续咬著梅香海鲜球。
凌天就在她身边坐下,周边没有那些起哄的人,他倔强的神情也变得柔和。
有阳光照拂,风暖暖的吹到两人身上,真的好舒服。
他无语,凝望着纱纱,眼中有许多情绪。
一场严重的交通意外,让他的父母别无选择地飘飘上天堂,与他天人永隔。
而纱纱的母亲安然健在,却遗弃了她。
她这么标致、这么可爱,理所当然要得到全天底下的幸福,结果却落得跟他相差无几的下场,他实在好心疼。
纱纱也不说话,小脸别到一边去,假装看风景。
她不喜欢他的目光,好像她是个小可怜。谁用这种眼神看她都无所谓,就凌天不行!
纱纱知道自己任性,但她想不到原因、说不出理由,可就是不要凌天“同情”她、“可怜”她-!看到他这种眼神就生气!
两个人相伴坐着.从小小的年纪开始,就各有不同的心思。
凌天看到了纱纱乖顺的一面,却没发现藏在她眸底的狡黠与诡诈。
纱纱看到了凌天复杂的眼神,除了同情与怜悯,却读不出那同病相怜的情怀。
凌天心疼纱纱,纱纱却矢志要打垮他。
她不要凌天的同情,绝对不要!
小小人儿心思澎湃著,只有那柔柔的风吹在两人身上,依然好舒服。
虽然凌天好说歹说,解释了一百个纱纱不该涉足厨房的理由,但她还是我行我素。
可爱俏丽的外表,乖巧听话的面具,一在遮掩了她的坏心眼。
她就是赖定了凌天,想成天跟在他身边,难道不行吗?
纱纱天生机巧,从小看着母亲,也学上几分。她的母亲就是个耍赖高手,善于用自己美美的外表来打动人心,达到想要的目标。纱纱虽然没有她厉害,但好歹分得她母亲半成的功力,也够把人耍得团团转了。
“纱纱,我跟你说过,不要到厨房来找我。”大树下,凌天一脸莫可奈何。
“为什么?”纱纱扁著小嘴问。
因为我不喜欢被奚落、不喜欢受汪目、不喜欢被馍、被笑、被挖苦。
“凌天哥哥,你为什么要欺负纱纱?”她泪眼汪汪,作贼的喊捉贼。
“别哭。”他头大了。
偏要!“你讨厌纱纱吗?”泪花在眼眶里乱转。
“不是。”他头更大了。
“那是怎么样?你说啊。]她跺跺脚——当然,还是很优雅的跺。
有好长一段时间,凌天默不作声。
少男嫩薄的脸皮透上一层红晕,嗓音有点轻飘飘。
“男人不能对自己喜欢的人太好。”因为会被笑。
喜——喜欢的人?圆滚滚的黑眼珠登时闪过一丝狡亮。
什么是“喜欢]?纱纱有些了解,但又不是很懂。
在她的世界里,出现过的“喜欢”只有对妈妈的“喜欢”、对润雅的“喜欢”、以及对润雅家老奶奶的“喜欢”
但,凌天所说的“喜欢”彷佛又跟这些都不同。他的“喜欢”比较忸怩、比较暧昧、也比较让人心跳怦怦。
纱纱的脑力有限,无法深想,只能当它们都是差不多的“喜欢”
“凌天哥哥喜欢我?”她真不愧是孟纱纱,勇敢逼问。
他不说话。
“凌天哥哥喜欢我?”她不死心,再度确认。
他还是不说话。
好吧,无所不用其极,先发射“眼泪功”看看有没有效果!
“呜呜,我就知道,你不是真的喜欢我!”唔-一定要逼他说出真心话才行。
凌天初尝恋滋味,被她哭得慌了手脚。
“喜欢。”他心急如焚,粗声地答。“我喜欢你。”这总可以了吧?
纱纱眼泪一收,嘻地一声,咧嘴笑开。
“你笑什么?”凌天的耳根子都红了。
纱纱无辜地看着他。“纱纱高兴嘛。”
哟嗬!听到他这句话,她心里真得意,虽然不是把他整得“该该叫”但她却有一种尝到胜利果实的甜美感觉。
虽然纱纱矢志要打垮凌天,还要把他“赖”得大呼吃不消,但那句“我喜欢你”还是让她沐浴在幸福的金光之下,久久回不了神。
有一段时间,她吃饭带著傻笑,走路像在飘浮,连睡梦中都是凌天掏心掏肺献上的各种梅食佳肴,馋得她直流口水。
但是,幸福的日子能维持多久?
有一天,经过洗衣房,她无意中听到几个女人又在叨念著自己的名字。
“听说,这几天老爷就会告诉孟纱纱这件事。”
老爷,就是“御品楼”的第八代传人,周庆达。只有他所收的弟子,才有资格唤他一声“师父”其他的人只能以“老爷”来称呼他。
“谁要来带孟纱纱回去?”
“她的父亲。听说欧阳胜已经跟元配谈妥条件,可以让纱纱认祖归宗。”
“那么‘孟纱纱’不就要改名为‘欧阳纱纱’?”
“没错。”
“他们谈妥了什么条件?”
“听说,纱纱必须要进入瑞土寄宿学校,终生不得加入欧阳家的社交圈,就算是回台湾,也不能久住,只能暂作停歇。欧阳胜的元配并不介意花大钱让她在国外定居,只要纱纱永远不出现在她面前、不让她没面子就好。”
这些从门缝飞出来的闲话,听得纱纱一阵僵硬。
她已经忘了有她被遗弃的这回事,正以为往后的日子,也会像这样跟凌天嘻嘻哈哈地过下去,没有想到这还是一场短暂的美梦。
“唉,那孩子也怪可怜的,她等于是被放逐了!”
不,她才不可怜!她绝不允许“可怜”这个字眼冠在自己头上。
绒纱握紧了拳头,告诉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
“哎啊,纱纱也不一定要照这个条件过日子呀,既然追杀令撤销,回到她母亲身边不就没事儿了吗?”
对啊,如果回到妈妈身边,她可以跟润雅作伴、跟润雅的老奶奶在一起。追杀令撤除,她的日子可以过得跟从前一样,潇洒又自在只是少了凌天。
少了凌天呀她胸口闷闷的。
“哎哟,你别傻了!要是她能待在她母亲身边,就不会到‘御品楼’来了。”
“什么意思?”
“那个富家女要嫁人了啊,人家哪容她带个拖油瓶过去?不过就是个孩子嘛,以后再生就有了。虽然纱纱可爱,但她母亲也不至于为了她,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是不是?”
妈妈的终身幸福,牺牲不得那她的呢?她的呢?
就应该被牺牲吗?
绒纱听到这里,再也无法承受更多伤人的真相。
她迈开双腿,第一次以那么快又那么不优雅的姿态,冲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