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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中的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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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点符号,是伴随现代汉语而来的一种源自西方的语言表现方式。它在语言书写过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以我个人的体会而言,不外乎两种。一是加强逻辑的推定和划分。二是突出语气和弥补在书面与口语之间情感的落差。“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从这句古文现代标点法的插入中,我们可以看出,标点符号的加入首先是文理逻辑的明晰化,其次是口语现场感的突出以及情感的加强。

    索绪尔说,语言是符号,那么标点符号是不是也承担了语言的一部分表情或者表意了呢?答案是肯定的。

    现代诗歌的语言材料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没有标点符号可以吗?当然不可以。那么现代诗歌没有标点符号可以吗?事实上可以。但是我认为,没有标点符号的现代诗歌是不完善的,至少在文理上诗人是在偷懒,不负责。那些不用标点符号的诗人的理由,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是诗歌行文漂亮,简洁。二是所谓“留白”和断裂,意为有深意。三是容易堆砌,造成意象的视觉冲撞,从而区别于散文。这些理由,说实话不值得一驳。因为写作现代诗歌的目的不是做得漂亮让人羡慕,也不是故做深意让人猜想,更不是让我们看名词与名词进行核撞击,破坏我们的脑神经,而是运用现代汉语这种语言材料以现代诗歌的方式,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抒发诗人作为人类的情感。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牛角尖钻到这个方面上去,我们还是老老实实按照现代汉语的文理要求,把标点符号正确地运用到现代诗歌中去。

    要正确地在现代诗歌里运用标点符号,其实并不难,就是按照现代汉语的文理要求去做就行了。但是,现在的很多诗歌作者很不重视这个标点符号,往往一个逗号逗到底,句末不要句号的,更是连一个句号都不用。还有些人只会用感叹号和问号,到处用,结果就算惊叹也没效果了。

    现代诗歌中的标点符号,按照我的理解,由于现代诗歌的体裁关系,还是与现代汉语的散文行文中运用的标点符号有一些区别。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些在现代诗歌中运用标点符号的心得,共大家参考。

    逗号。这是最常用的一个符号。首先,逗号在现代汉语行文中起的作用,主要是一句话没说完,还要继续说,所以在诗歌中它的主要作用除了逻辑上的推定,就是语气上的承接,升起就要降落。一般这种降落,着眼点是诗句的核心意义。例如“她的身体,我的音乐水滴”(李全平音乐的水滴)。有些人断句很短,断成类似这样:“她的身体/我的音乐水滴”意义上有什么区别吗?应该没有。但是,阅读起来很不舒服,刚起来的语气突然断了,套一句老话,诗歌的音乐性就荡然无存了。

    句号。这个符号比较少用。但有相当部分诗人很喜欢用。他们喜欢的是句号嘎然而止的那种韵味。强调,突出。例如“它端坐在中央。像一头牛,露耸着脊背”(李全平鲸鱼)如果在句号那里断句,显然就失去了强调的作用。还有一些句号的运用也很有趣,它产生一种分离的视觉感。江河有句诗很经典,是这样“白杨。白杨。白杨/你绕着走,绕着走”在白杨林里,诗人看到的情形,用句号表现了出来。

    分号。这个符号的运用和逗号区别不大,一般也绝少用。它与逗号的区别在于,它加强了递进的意思。

    冒号。这个符号除了引号并用以外,有好多人会用来当作前一句的补充说明。例如“哪里也不要去:舞厅,花花世界,大麻/或危险的地方。像母亲那样苍老,教育我”(李全平像母亲那样苍老)我觉得这样的用法很不干净,也许散文中可以这样来后补解释,但是诗歌中后置的解释,其实就是阻碍了语序的正常流动。气为之一浊。另外还有这样的用法:“久违的三卡:被泥泞和寒冷堵塞的喉咙/在塘堤之上发出愤怒的咆哮”(俞强滩涂之春)。三卡象堵塞的喉咙,用后续补充的方式来强化感觉,虽然并没什么错,但读后我只感觉很生硬。我以为这种冒号的用法,还是少用。

    引号。这个符号现在在没有冒号的情况下也比较常见。有现场感,是它的优点。但注意引用后的衔接。例如““站在一碗水的边缘/不断把头浸到水里去。”/哦,最深情的吻”(李全平相对论)。这样的引用,就比较突兀,衔接上更是距离巨大。

    破折号。这个符号也用得比较多,大概是翻译体留下的后遗症。也是说明,补充,展开的意思。好在一般都只是有必要的时候自然而然拖出来的一杠,有加不加,比较随意。就不多说了。

    省略号。这个用法和散文用法几乎没多大区别。

    括号。有些人还在诗歌中引入了这个符号。主要还是补充的意思,但有些诗人却把括号里的诗句弄成主旋律以外的一个副旋律,比较复杂,也比较有意思。效果如何,却只能仁者见仁了。例句,我选我自己的一首诗歌,大家看看。

    诗人力虹

    我毫不怀疑,他骨头里都是炙热的火种

    药行街151号。我少年时代梦想的殿堂

    他埋头在稿件堆里,黑发凌乱,面容严肃

    下班推着自行车,有时,带着他妻子回家

    他妻子是一个温宛娟秀的江南女子,一双

    幽怨深情的大眼睛,总是崇拜地望着他

    (那时,我搭乘了他私自铺设的地铁

    象一组心灵的密码,经过他手指不断地敲击

    把诗歌的信息,永久地保存在了我的生活里)

    再次见到他是他出狱之后,一身瘦骨

    他不停地搓着手,缩着脖子

    那是又一个冬天。他给我看他们家的全家福

    笑的灿烂的是她六、七岁的女儿,坐在一艘

    水泥船上,后面是灰暗的小河和模糊的村庄

    (那之后的十几年,我独自品尝了

    他留下的土豆,为这金黄的不可企及的

    光芒,我在无限沉沦的现实里看到希望)

    是一次网络邂逅,使我驱车200公里

    再一次握住他的手。这双充满骨感的文人的手

    比我经常敷衍的商人的手干燥,锐利,刺痛我的心

    他期待的眼睛里充满火焰和莫名的亢奋

    但我知道我终究会让他失望,出不了埃及

    一个白衣书生,擅长于把自己先烧起来

    是否温暖了别人,还是摧残了自己的家

    似乎,早已不在他的视野之内

    是什么让他不屑俯撖这平凡的幸福

    一种激情,何时才能平息这乌托邦的幻想

    200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