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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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

    悯怀医院,是全台北乃至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医院,它不只以精湛的医术和高水平的医护服务独傲全球,且以立院之本“悲天悯人,济世为怀”八字而美名远播,更是唯一一家自备经费与医护人员参加国际红十字会救援行动的医院。

    此时,站在院长办公室外的林展眉踌躇不前,手里拿着加入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申请书。

    她在这家医院实习一年,母亲也在此接受一场脑外科手术,而在把母亲送到埔里静养之后,她已经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至于沈煜,那个让她疯狂迷恋多年的男人,与她是医学系的同学,此刻正为自己的音乐事业打拼,她言明分手的留书放在他家中已逾一个月,至今他并没有提出异议。

    深吸一口气,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林展眉伸手敲了下办公室的门。

    “请进。”

    院长顾卫安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花白的头发令今年刚满五十岁的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但那炯炯有神和睿智的眼又让人觉得他正值壮年。

    “是展眉啊,你妈妈好吗?”看到这聪慧又孝敬父母的女孩,顾卫安露出笑容。他曾到她就读的医学院演讲过几次,接待的工作都是由她安排,他早就发现她颇有医学天分和医者的热情。

    “我妈妈恢复得很快,就是化疗的副作用有点大,谢谢院长的关心。”说着,林展眉递上申请书,像深恐自己后悔似的急忙说:“这是我的申请书,听说救援小组明天出发,我想一起去。”

    “你要去?”顾卫安打量眼前秀气的女孩。说实在的,她是名过分美丽的医务工作者,乌黑秀发及腰、睛如点漆、娇俏的鼻给人可爱的感觉、爱笑的唇与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为她倔强的个性渗入亲和力,她是医院内男医生们追逐的对象,即使她一再强调自己有个交往多年的男朋友。

    “是的,我想去。我知道董事会又给您压力要削减经费,原来的小组成员也有因受不了恶劣工作环境干不到一年就中途毁约的,我保证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这个我相信。在我去医学院演讲的时候,你就对援贫救助很有兴趣,只是沈煜呢?”顾卫安无法置信林展眉舍得丢下那个在医学院摸鱼、却凭一张绝俊脸孔在全院师生护航之下毕业的沈煜,为了不离开他,她甚至放弃以第一名成绩保送出国深造的机会。

    “音乐是他的一切。”林展眉勉强一笑,在母亲病危时,他罔顾她的恳求,一心在国外做他的音乐。她在独自撑过那段惶恐无助的日子后,细细回首与他五年来的相处,她爱他爱得几近变态,以他为所有、以他为一切,而他却无关痛痒。

    爱,她给了他;心,她给了他;关怀,她也给了他什么都给了他,她替他张罗三餐,替他做功课、做报告、写考试卷,替他端茶递水先他之忧而忧,后他之乐而乐,而她对他,除了爱一无所求。

    如果她还有理智,就该为自己好好安排。

    “可他是你的一切。”睿智的目光审视着她。

    “他不会比贫困地区的病患更需要我。”不,这么说太抬举自己了!“他根本不需要我!”

    就这样,林展眉随救援小组转战穷山恶水。

    一年过去,按合约林展眉可以回悯怀医院直接升任主治医生,这也是顾卫安开出加入救援小组最吸引人的条件;但那些可怜的病患揪住了她的心,她又继续留在当地一年,这期间她也在地震、洪水、大火等灾害事故现场出现。

    当别的医护人员不敢进驻仍有余灾的地区时,他们这群救援小组会在第一时间赶至,冒着灾害再次发生的危险挽救每一条生命。

    林展眉就这样忙了两年,完全不知道沈煜疯了似地在找她。

    林展眉对沈煜多年的纵容,让他被宠得像无法无天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坏小孩玩累回家,发现一张说明他被遗弃的纸条,往窗外一看,一片漆黑,连路灯的光亮都见不到,坏小孩才有那么一丁点儿惶恐起来。

    不会的她离不开他,她只是在赌气。

    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消息。

    她这是干什么?打了几次电话催他回来,却不肯细说是什么事,而他不过晚回来几天而已好吧,他是晚回来几十天,但她需要呕气呕成这样吗?

    于是,沈煜怒气冲天的跑去林展眉家。

    花痴邻居搬来一大堆cd要他签名,并叨叨念着:

    “展眉的妈妈生了一场大病,说是脑子里长了个肿瘤,好像病危的样子,有好几次我晚上打麻将回来都看见展眉在花园里哭。幸好碰到一个高明的大夫,为展眉妈妈开刀治好了,现在展眉的爸爸和妈妈都搬去埔里,小旭入伍,展眉也跟什么红十字会跑到非洲给人看病去了”

    沈煜顿觉懊恼不已。为什么他没注意到从来不求人的展眉,却三番两次的求他回来?全是因为她感到极度无助、恐惧!

    脑外科手术是所有手术中最危险的一种,可以想见展眉当时是多么的无助。

    没有道歉的机会、没有挽回的余地,沈煜生平第一次领略到恐慌。

    她真的不要他了?他下意识地抗拒、不接受,而与抗拒、气愤同时在胸中发酵的是

    不知道送洗的衣服到哪家取,她没留下收条;不知道好吃的排骨饭在哪家订,她没留电话号码;不知道用惯牌子的牙刷放哪里,害他一把牙刷用得只剩下五根毛;小黑和小白集体自杀,因为他不知道鱼也挑食

    不知道她几时才回来?不知道她还肯不肯回来?

    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就这么一走了之,任他自生自灭。

    从此,凡是遇见长发飘逸的背影,他都忍不住冲上前把人家扳过来看个究竟,然后在人家惊艳得目瞪口呆之际掉头离去。

    他沈煜的生活,自此大乱。

    如今,眼看那追寻了两年的身影又将从眼前溜掉,沈煜急得想丢炸弹,将周围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全炸飞。

    林展眉听到他叫门口的人关门,便加快脚步,她不想再与他有任何交集了。

    “林展眉,你再不站住,我就”

    就如何?死给她看不成?林展眉一只脚大剌剌的跨出大门,然后转头向后瞄了一眼咦?舞台上只有贺信梵一人,沈煜呢?

    不管了,两年前心碎的离开他,她不想再冒着被他三言两语哄骗过去的危险。没有人能在他无害的双眸、无辜的表情加无敌的嗓音下坚持自己的立场,她不要再过着以他为天的日子了。

    快走!双腿,快点逃开他吧!

    她用力转回头,扭得脖子都发痛。明天还是跟救援小组去卢安达吧!

    蓦地,一张脸在眼前放大,占满她的视线。

    “你、你”他居然可以这么快地从台上跑到大门来堵她?她白净的额与娇俏的鼻同时皱起。

    “一走就是两年,你好狠的心。”与唱歌时的高亢不同,沈煜讲话一向节省力气,轻柔带点模糊的音调,传达出心中的哀怨。

    “你预备要堵在这里跟我谈心吗?”见pub内所有的人都震呆地看着他们,她心惊的想逃。

    “除非你保证不逃走,否则我们就在这里谈。”他才不在乎歌迷的激烈反应、娱乐新闻的头条与汪洋的咆哮大怒,他在乎的人一直是她。

    面对他坚决的态度,她内心恐慌不已。不能让歌迷误会她是他的女朋友,这会影响他的事业,而事业一直是他最重视的东西;只是今天这一闹,还真不知该如何收拾哪!

    “快走啦!”林展眉绕过他快步向外走,却教他一把拉住纤腕。

    “你还没保证不逃?”他的身体随着他的低语一起靠拢罩住她。

    “我保证。”保你个大头鬼!她得连夜包袱款款赶快逃。一回悯怀,就听说两年来他到医院打听她的去向不下八百遍。

    “唉!”沈煜叹了口气,从后面抱紧她纤瘦的身子,手臂圈缠在她腰间,连带也抱住那纠缠他两年的柔细发丝“抱着你的感觉真好。你瘦了,你在那些野人的地方都吃些什么?”

    多久没有感受到这种熨烫到心底的爱意了?

    “求求你,快走吧!他们就要过来了。”她感觉到周围不断迸射出充满敌意的目光。

    炳煜族的歌迷看了半天,纷纷大喊着

    “煜,放开她。”

    “煜,我要晕倒了,你再不放开她,我就死给你看。”

    沈煜完全不甩歌迷的喊叫,将林展眉一拉,钻入已停在门前的黑色bmw;不愧是兄弟,贺信梵总是知道他的心意。

    “煜,回来呀!我不能没有你。”车后留下悲怆的呼天抢地声音。

    “梵!那是梵的车!那个女人连梵都拐跑了!”原本看热闹的哈梵族也在后面跳脚。那个女人是谁?拐走煜就算了,为什么连梵也不放过?

    pub的经理如梦初醒,大叫:“快打电话给汪董!”

    “信梵,你也跑了,今天要怎么收场?汪洋会抓狂的。”林展眉一脸郁卒,不似两个落跑的家伙轻松自在。

    “那是他的事,我们又没拿他一毛钱。”贺信梵不满地道,连假期经讨价还价也才给一个月而已。

    “连累你了,信梵。”林展眉过意不去,把无辜的贺信梵拖下水实在不该。

    “自投罗网的你还是先自求多福吧!”贺信梵难得理会旁人死活,两年来沈煜像个走丢的小孩疯狂地四处找她,她今晚的出现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

    “你们该下车了。”贺信梵自顾自的停车、熄火。

    “早料到你没这么好心。”沈煜懒懒地下车。

    “为什么在这里?”林展眉不解。

    “因为柳叶儿在对街上班。”

    “柳叶儿?谁?那个网络上的叶儿吗?信梵跟她见面了?”

    “答对了。”沈煜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揽住林展眉上车,车子扬长而去。

    “咦,你还住在这里?”林展眉跟着沈煜上四楼。这间他由大学起租赁的公寓没换掉?这里与他现在名利双收的地位实在太不相称。

    “我念旧,哪像你!”沈煜到大厅的沙发上窝着“我要喝水。”

    “喝水不会自己倒!”念归念,林展眉还是倒了一杯温开水,冷水三分之二、热水三分之一,再加入两滴蜂蜜。所有的东西都和两年前一样摆在熟悉的位置。

    “我喉咙痛。”他接过杯子,小啜一口,是他两年都没调对的温度与微甜。

    “我看看。”她朝他的嘴里细瞧“没红肿、没发炎,谁教你刚才大吼大叫的。”她走到电视柜下打开第二个抽屉,翻出一盒润喉片扔到他身上。

    “过期了。”他低低地吐出话,声音显得沙哑。

    “哦,我去买。”林展眉往外走了两步,突然领悟到自己正在做什么;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林展眉了不是吗?她为什么还要为他做这些拉拉杂杂的事?

    十八岁的她以为他是世界的轴心;十九岁的她为他一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而灵魂出窍,从此冠上他女朋友的身分做女佣做的事,而他只消施舍几个笑容、几句甜言蜜语便可教她掏心掏肺。

    如今,她已二十七岁,不再是天真的十八岁、单纯的十九岁,尤其在跋涉过世界的贫瘠之地后,才惊觉原来离开他,她照样可以存活、可以呼吸;在另一片属于她的天地里,她得到久别的重视。

    回想两年前,她苦求赴英国录音的沈煜回来,因为母亲的脑瘤让她心力交瘁;害怕失去母亲的慌乱,让她夜不能寐。她不需要他回来帮什么忙,她只是想要他回来,让她抱着他痛快哭一场;可是他没有,他的唱片、他的歌迷、他的一切事情都比她重要。

    多年的守候,只是纵容得他为所欲为,她也益发显得无足轻重;她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分量可言呢?也许,她只是单纯的做他的歌迷会比较快乐。

    “你在想什么?”沈煜无声地走到她身后,他可以肯定她脸上的阴霾代表她回想起他当年对她的欺压。

    “我留给你的信,你看过了?”离开之前,她曾留书告别。

    “那也叫信?你留给我十四个字加三个句号,然后跟救援小组的人跑得无影无踪!”沈煜清楚记得她很不负责任地在一张随手可丢的纸上写着我对你无话可说。我们分手。再见。

    “其实半个月之后,我才跟救援小组出发;那半个月里,我没有收到你的任何消息。”她推开他圈住她肩膀的手“这也就是说你认可我的决定,所以现在请拿开你的手。”

    看着她冷冷的表情,沈煜不得不承认他以前经常工作起来就对她不闻不问的,从他们相识开始,她就一直以他为中心,照顾他的所有需要,而他太习惯她的存在,才会忽视她的思想、她的需要、她的要求;直到她走了

    学会了自己把衣服拿去洗衣店,也知道到哪里买好吃的排骨饭,甚至找到放在小瘪子里的牙刷,除了小黑和小白不能死而复生外两年不算短的日子,所有原先习惯由她安排的事,他都学会自己来,可他还是不能适应,还是每天不自觉地被每一道相似的长发飘扬的背影所惊动。

    原来,他最不习惯的是生活里缺少了她,那双温柔的眼睛、那一转身长发飞扬的优美身形。

    回想过往种种,他当初要她做女朋友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找个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帮他度过医学院繁重无聊的学业。太多人无怨无悔的爱他、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爱对他来说,是最轻易也最廉价的东西;他曾可耻的以为给她一个女朋友的身分是对她莫大的恩惠,可她居然弃他而去。直到失去了她之后,他才了解她是那么重要;而这样的认知,随着她离开的时间越久越令他后悔。

    沈煜打开冰箱,拿出保鲜盒,讨好地递到她面前。“先吃点东西。”

    才不要咦,草莓鲜果塔?栗子蛋糕?林展眉双眼一亮,谁教她从小就对鲜奶及甜点没有一丁点的免疫力。

    新鲜奶油的清甜香味已率先窜入她的鼻间,好香啊!如果她今年还要参加救援小组的话,一定又好久吃不到了。

    “你你不是不吃甜点的吗?你买蛋糕做什么?”好想吃!

    “我每天都会买新鲜的蛋糕。”他成功地用胡萝卜引兔的方法将她引离门边,然后将她推向沙发。

    “什么?”林展眉转头看他,眼睛却还是停留在草莓鲜果塔上面,娇俏的鼻尖不断地向香甜的美味靠拢。这是甜酒腌过的草莓,味道一定相当不错。

    “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沈煜再冲泡了一杯牛奶,捧在手心。

    “什么?”林展眉被牛奶香味所吸引,眼睛不小心瞄到他的眼眸。

    他立刻缠住不放“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房子没换、门锁没换、电话号码没换,我不敢搬走,怕你回来找不到我。不要再离开我,好吗?”

    “你别”别吓她呀!他很少一口气说这么一长串话的,而且这种告白在身为恋人时的他们不曾有过;他这种绝对认真、绝对正经、带点惶恐的神情更是她不曾在他身上看过的。

    他他他他是怎么了?这两年来发生了什么惊天巨变吗?还是他脑袋曾经撞过?“你别太紧张,当心牛奶。”

    闻言,沈煜感到无力,他攒了半天的气力,将两年来想讲的话一口气说出,连他都觉得足以感逃诏地、神哭鬼泣,她却用一副他头壳坏掉的神情探究他,还要他当心牛奶?

    当年他究竟是怎么迷得她为自己神魂颠倒的?他不禁瞇起眼看她,在她面前,他的美色无敌,那就先给她最可怜无害的那一种笑容。

    见状,林展眉脑中警铃大作,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他要做什么?她又没有什么东西是他需要的?

    他拿出一张折成四折的纸,摊开在她面前“这个你收回去,好不好?”近似呢哝的嗓音带着一抹乞求。

    她一瞧,正是那张写着分手宣言的纸条。

    “我是认真的。”若不是痛下决心,她怎么舍得离他而去!

    “你真的不要我了?”薄唇向下牵出弧度,他微微抬起头,黑缎似的长发向后滑开,露出他致命的完美脸孔,黑眸中有闪烁不定的光芒,像在控诉她的狠心。

    此刻的他,看起来竟比非洲的饥饿难民更揪人心。

    “没有我没”林展眉结巴地道。为什么她移不开双眼?当年根本不需要他开口,只消他无意间流露的烦恼神情就足以蛊惑她去校长室偷试卷,现在她怎能受得了他刻意的勾引?

    他把纸条交到她手中“那就收回去。”他温柔的将牛奶杯端到她唇边“来,正好是你爱喝的温度。”

    她不自觉地张口,按照以往的习惯先一口气喝下大半杯,因为这样可以感觉全身彷佛泡在牛奶浴中,然后再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

    不过,她才喝了一口,他就将杯子移开,要求道:“说你不离开我。”

    林展眉呆愣住,本来她今年有一篇论文要写,还有一些研究要在悯怀医院实验室完成,也就是说她将会在台北驻诊,但是

    他每句话听来都很认真,可她却不敢轻易相信。虽然两年的援贫救助工作令她自信满满,但仍不适用于他。她相信他是一时兴起逗她玩的,毕竟过去几年的相处,他没给过她信心,她从没感觉到自己曾抓牢过他,一直都是她一厢情愿地迷恋他,最后只能黯然离去。

    爱一个人是一件累人的事,尤其是爱他,她肯定自己无力再爱他一回了,她难以再承受心碎的痛苦。

    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不。”

    沈煜不语,他早已看出两年不见的她美丽如昔,但那份独立自信却取代了她过去的软弱与不知所措,她成了一个有主见的女人。

    他伸出手指抹去她红唇上的白色奶渍,问:“你妈妈好吗?”

    “什么?”她吃了一惊,他知道了什么事吗?

    “你走之后,我去过你家和医院,才知道你妈妈手术后搬去埔里休养,你跟救援小组去了非洲。”沈煜轻描淡写的说着。

    “这么说你都知道了,不必我再作解释。”原来他都知道,可他还逗她玩了半天,他就是吃定她了。历历往事,涌上心头,突然她的心情变得恶劣无比,痛恨自己几乎又再次对他沉迷,这种无力自制的感觉糟透了。

    “对不起。”沈煜走到她面前,将她的双手合在掌中。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她烦乱地甩开他的手,弄翻茶几上的牛奶杯。

    匡啷一声!白色液体混合着一堆玻璃碎片在地上蔓延开来。

    短暂的沉默之后,沈煜弯下腰去捡拾碎玻璃。“看来,你的心情比我想的还要糟。”

    “我要走了。”林展眉快步冲向大门,她才不要在他面前哭哪。可她才把门拉开,便被他强势地拉住。

    他握紧她的双肩,同时也握住了她的黑发,扯得她头皮发痛。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愿意留下来?”

    “你”看他一脸委屈的样子,她忍不住的哭了“你就是会欺负我,你不是好人,我讨厌你呜,我讨厌你!”

    记忆中,她是爱笑的,笑得柳眉舒展,让旁边的人也烦恼尽消;可现在,她哭了,却与她的笑一样让人心动。

    “展眉、展眉”他将她拥入怀中,不停地唤着她。

    等她停止哭泣,他胸前的衣服也湿透了,但那温热的感觉却直熨到他心坎里,就像她多年的默默守候,并不是如她所想的那般对他是无足轻重,而是深深地扎了根,深得除了她,他心里再也容不下其它女人。

    林展眉一边擦眼泪,一边恨恨地瞅着他。

    沈煜再次以翩翩美男的笑容诱惑她“留下来,我保证你不会后悔,这一次让你来欺负我,随便你怎么欺负我都认了。机会难得,你不想报仇吗?”

    “今年我会留在台北驻诊,顺便完成我的论文。”她声音沙哑的开口“说话算话,你都得听我的。”

    “没问题。”如果她又一走了之才是对他最大的报复,其余的随她!就算要以身相许,他更乐意。

    “真的?你都听我的?”能信吗?

    “真的。”沈煜收起笑容,绝对认真地许诺。

    “那好。第一,我只是说留下来,但并不是以你女朋友的身分。”不待他插话,她接着说:“第二,现在我要走了,你不许跟来。”她一口气丢出两个要求。

    他的唇边绽出一抹笑意“那您的甜点是打包还是丢掉呢?”

    “哦,我现在吃,给我一杯牛奶,可以吗?”呕气真是没好处,差点连心爱的甜点都忘掉。

    “您坐,牛奶马上来。”天使般的美男服务生立刻冲去泡牛奶,无论服务内容是什么,他都会令她满意的。

    嗯,奴役美男的感觉还真不赖呀!林展眉窝在沙发中,开始看着反过来伺候她的沈煜,这才对嘛,女人应该是被疼宠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