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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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眉到哪里去了?”

    悯怀医院院长办公室里,一整个上午都回响著这句话,一代美男沈煜全身怒燃著火焰。林展眉那个女人又不见了。两年前她肯定是受了顾卫安的教唆,才会去非洲,今天他休想再次把她夺走。

    “我说过我不会告诉你的,你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听不懂吗?”顾卫安也是火冒三丈,沈煜执著地缠了他一上午不,是缠了他两年;而在林展眉回来露了一面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老家伙,你的话我都听厌了。”沈煜双手抓紧椅子的扶手,他正极力控制自己不伸出手去k对面那张老脸“你只要告诉我展眉在哪里?”

    “臭小子,你给我滚出去,一点尊师重道的常识都没有。”

    办公室的窗户上全贴上一双双关注的眼睛,两年来,每逢沈煜到访,一定会带动医院内所有雌性动物前来围观。

    沈煜不屑地嗤道:“不过是到医学院演讲过几场而已,一把年纪不要胡乱往自己脸上贴金。”想起顾卫安鼓动学生参加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演讲,他就一肚子火,害他过了两年水深火热生活的祸首就是他!

    她离开的那两年,他是那样辛苦地念著她,更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她的感觉就是爱;而既然认定了,他便期待与她再见的一天,他能好好地爱她个天长地久。昨天,他如愿见到她、抱到她,她也说会留下来,可该死的,她一早又跑了。

    昨天的相见并没有使他的相思得到些许慰藉,反而更令他渴望;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办法“独守空闺”两年,她休想再一走了之。

    “你你这个在医学院混水摸鱼的臭小子,我绝对不会把展眉这么好的孩子交给你。”顾卫安不高兴的讥讽。

    沈煜斜睨一眼这固执的老头,黑亮的眼眸因为半眯而变得狭长,带著一丝绝艳的邪恶。

    “这么说,你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透露展眉的去向了?”

    “你还算笨得有救。”

    “那好!”沈煜轻描淡写地拂拂夹袖,说:“那我只好答应院长千金的邀请,下礼拜参加她的毕业旅行。”

    “什么?”顾卫安仿佛被雷劈中似的,快速的扑到沈煜面前,双手紧抓他的肩膀掹摇“你敢你敢勾引我的乖女儿小筠,我要杀了你!”

    “这不是勾引,而是吸引。”沈煜占上风的微微一笑,那一抹令人窒息的浅笑在他脸上漾开。

    彼卫安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引人犯罪的本钱,所有雌性动物都难逃他的杀伤范围。

    “我不管你是什么引,反正你绝对不准碰我的小筠。”小筠是他的心肝宝贝啊。顾卫安心疼的吼著。

    “你把展眉还我,我对谁都没兴趣。”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老家伙。

    “可是”他答应了展眉啊,而且是两年前就答应了。

    “如果你坚持,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你女儿叫作小筠是吧?不错的名字,我会好好疼爱她的。”黑眸紧紧地与顾卫安对视,传达他并非虚言恫吓。

    “那今年悯怀的善款筹备舞会”反正是败了,顾卫安索性开始为下个年度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经费盘算起来。只要有沈煜,别说是捐钱,就是捐血也有一大卡车的歌迷蜂拥而来。

    “看心情。”沈煜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寸进尺向来只有他发挥在别人身上的余地“展眉她现在人在”

    砰的一声!院长办公室的门不堪重负地被人猛力向内推开,以致门板狠狠地吻上墙壁,发出巨响。一群白衣天使们拼命探头向内张望,见到沈煜时,众人不禁发出一阵惊喘。

    “他看到我了,他的眼睛好美喔!”痴女护士一号双眼冒出爱心。

    “哇!沈煜噢!沈煜。”痴女护士二号只是发出沈煜这个重复的音节再加上不同的赞叹词。

    “你们在干什么?”忍无可忍的顾卫安拍案而起“都给我回去工作。”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话,不是不尊重他老人家的权威,而是此时千分之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一尊发光的神祗身上,对次重要的物体听而不闻。

    那尊神只正是沈煜,与平日在电视上斯文温和大不相同的沈煜心火造成的燥热让他脱下外套随手丢在一边,白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一截的银质项链,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全身散发出一股强势的压迫感,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看出他此刻是不耐烦的。

    “如果让我变成林医生,我情愿少活三十年。”痴女护士三号沉浸在自己瑰丽的梦幻中。

    “林展眉简直暴殄天物,好狗不挡路的道理她一定没听过,自己不上就闪边去,妨碍别人上很没有道德!”语气甚酸的女声在人群中不雅的告白,却博得其他女人的同感。

    “对喔,连沈煜她都不要,她还想怎样?”

    “说不定她喜欢贺信梵那一型,不然她就是性向有问题。”

    果然是有见地呀!沈煜撇撇唇角,不经意逸出一丝戏谑的笑意。看来他的展眉在此地树敌不少啊!

    “沈煜他他在对我笑天啊!”痴女护士一号的双眼越睁越大,浑然忘我地盯著沈煜猛瞧,也浑然忘我地屏息兴奋不已,再浑然忘我地昏倒。

    “快,快拿氧气瓶来,有人昏倒了。”

    蓦地,沈煜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来电显示,脸上的笑容敛去,转为山雨欲来的阴沉。“你敢给我落跑?林展眉,立刻告诉我,你在哪里?”说到最后几个宇,他已变成低吼,一个上午的仓皇焦躁全涌了上来。

    (我在香港开个会,明天一早就回去了。)林展眉听话地回答问题,接著才想起这一次她是老大,(你干嘛凶我?我这不是给你电话了吗?)

    “我从早上八点开始找你找到现在,你就不能在去之前先通知我吗?”

    (我也是早上上班才接到通知的嘛,你一向晚睡晚起,我怕吵你睡觉才等中午打给你,好心没好报。)他还是一样,把他自己当成森林之王,把别人当成草食小动物任他老大爱捏圆搓扁。(就知道你都是骗人的,说要对我好也是骗人的,我明天才不回去)

    “你!”两年不见,她学会发火了,听她指控得多么流利,不过她还记得他晚睡晚起的习惯,她还是把他放在心上,就看在这一点份上,他姑且接受她在野人区沾染的坏毛病;但也表示他必须安抚她的情绪,以免她继续激动下去,百炼钢瞬间决定化作绕指柔。

    “我头昏胃疼没力气,展眉,我想你。”杀伤力连男人都足够迷倒一脱拉库的超一流低声软语大力往电话彼端发送。

    当下门外氧气瓶频频告急。

    话筒那端的林展眉心脏一阵狂跳,他真的变了,随时讲一些让她心脏急速跳动的蜜语。这就是他所谓的认真重新追求她吗?

    见她不说话,沈煜再提升哀怨功力地低喊:“展眉!”

    林展眉定一定神,(你你病了,是不是昨天嗓子疼闹的关系?喉咙有没有发炎?你也是学医的,自己去买点葯吃啊!算了、算了,你医学院也是白念的,你还是上医院好了。)

    “我现在就在悯怀医院,院长亲自照顾我,旁边还有不少护士小姐。”他凉凉地看了一眼顾卫安。

    (你真的病了?)她一惊,昨天他还好好的啊!

    “不见到你,我死不瞑目。”沈煜祭出死亡的宣言。

    (嗯,好,我去,五分钟后上飞机。)

    话筒中传来如是回答,很明显地她在与别人讲话,并对他的生死不萦于怀。

    五分钟后上飞机?去哪里?去干什么?沈煜急急地追问:“展眉,你要去哪里?”

    (哦,我去日本,那里大地震,死伤严重,我跟这边的救援小组要去几天。对了,你替我跟院长说一声,说我晚几天回来,就这样,拜拜。)林展眉不等沈煜有任何反应就匆匆挂断电话。

    “林展眉!”沈煜咬牙切齿地叫著她的名字,她对病患都比对他亲切!

    “展眉要去哪里?”尽管感受到沈煜全身有火焰在闪跳,顾卫安还是很想知道爱将去了何方。

    “日本地震灾区,救不相干的人。”沈煜此时只想找一面镜子来照一下,头一回开始对自己的吸引力有所怀疑。从小到大,他凭藉这副完美无敌的皮相,跋扈横行,从来都是通行无碍,如今却在她的身上破了功。

    “好!我果然没看走眼,展眉天生就是个医者,对病患就像对亲人一样尽心尽力。好孩子,真是我们悯怀之光啊!”顾卫安为爱将赞叹不已。

    ----

    处理完日本的医援工作,坐在回台湾的班机上,俯首看机翼下飘浮的流云,林展眉烦恼不已。

    离开的两年中,刚开始她非常的想他,甚至有回头找他的冲动,管他爱不爱她,只要能每天看到他就好、只要有他偶尔的脊顾就行了。不记得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后来她慢慢的将感情控制得很好,不是自己该得的便不要去奢求,对一块顽石,她能期待什么呢?于是她将所有的关注都用在病患身上,而将他锁在心底的角落,不让他再跳出来搅乱她一泓心湖。

    可是,回来之后两人相见,沈煜的改变却令她措手不及,怎么会这样?他不是不在乎她吗?

    他的改变令她无法判断这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这样的他,说不动心是骗人的;但就是因为明白自己再度动了心,所以她是不是该离他远一点,免得芳心一动又彻底地沦陷呢?

    他明明白白地对她告白,说不能没有她;他强烈地表达出对她的势在必得,这一切让她又惊又喜,却是惊多于喜。

    上一次,她对争取不到的爱放了手,这一次,却是他将真心交到她手上。得他所爱固然是幸福,可爱过之后仍要失去的话,还不如不曾得到过。她不可能如上次那般全身而退,再失败一次只会让她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所以她要不要伸出手接受呢?

    爱是需要勇气的,当年她是年少无知勇字当头,不顾一切栽了下去,如今唉,算了好不好?她不玩了,她真的不要玩了!

    ----

    可恶!

    好几次到医院和林展眉家门口去堵她都没堵到,跟她同住的室友居然是柳叶儿的同事娱乐记者乐雁行。据她的说法,她已经离开报社了,可是一看到他就拿相机猛拍,还一个劲儿要约他做访问,对他跟林展眉的关系打算刨根问底。

    而除了上门堵人就是电话寻人了,可她完全不接他的电话。

    沈煜丢下快打爆的电话,这个女人在躲他!

    每次找她不是开会就是在实验室闭关,再不就是手术台一站七、八个钟头;总之就是无法拨冗接见他。

    林展眉,你躲我,是怕我会吃了你吗?笨女人!我非抓到你不可!沈煜气愤地想着。

    汪洋唱片公司一号录音室里,沈煜正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扫视著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身影。

    最近沈煜的脾气很暴躁,工作人员谁也不敢回望,假装什么都看不到,生怕被飓风扫到。

    众所周知,汪洋唱片公司著名的三大妖魔,依次是天魔贺信梵、地魔沈煜以及魔中魔老板汪洋,虽然沈煜发火没天魔贺信梵那么让人胆战心惊,但他尖锐的讥诮与不屑的眼神会令人自信全无,自卑得想一死了之。

    “高小乐。”沈煜缓缓开口,锁定目标开炮。

    “是,有什么吩咐,请说。”一名身高一七五公分、留一头与沈煜相似的长发,不同的是染成了金黄色,娃娃脸形,五官端正的年轻男子向前领命。

    “我说过,从今天开始不再到pub登台,为什么行程表里还有?”只有在找人碴时,沈煜才会一口气讲这么多话。

    “是是汪董说还有两天”

    “哦,汪董说的?”沈煜用两根手指夹起行程表,笑笑地说:“我不去,你要怎么办?”

    “我求求你”高小乐只差没抱腿苦求,魔中魔会吃了他的。

    “我就是不去。”见到人家淌汗的脸,沈煜露出更邪恶的笑容。

    “沈煜,救命啊!”“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的发型根本不适合你,看看你的头发,不长不短搭在脸上,像一块烧饼上面杂草丛生,哼!丑八怪。”

    斑小乐双手掩面流下无声之泪,苍天啊!为什么他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找不到?这个绝世超级美男子,他有资格骂任何人是丑八怪,尽管他还说他的脸像烧饼、他的头发像乱草,天知道他的发型是在揣摩了n遍后才剪的,不过这不重要,因为魔中魔吃人是不会挑捡他的发型的。

    “如果天黑之前你能变个像样的发型来,也许我会考虑一下到pub走走。”

    “好,我马上去,你不能赖皮,你绝对不能赖皮!”高小乐仿佛得到重生般,他就知道沈煜不会见死不救的,地魔不愧是三魔之中他最景仰的人。

    “周子烯。”再点另一个目标的大名,不待人家战战兢兢地回答,沈煜以目光锁住企图逃窜的身影“我知道,你一向对工作很有心。”

    “是吗?”千万别被沈煜几句甜言蜜语给骗倒,负责服装的周子烯身材极瘦,却差不多与沈煜一般高,此时双手交握,提醒自己要清醒,一定要警惕。

    “每次帮我打点服装都很周到,干得不错。”沈煜微微一笑,但笑意不达他眼里。

    “这是应该的,是我的职责。”

    “把旧的、不用的服装交回库管也是你的职责,对吧?”

    “没错。”

    “那告诉我,那些衣服为什么会穿在你身上?昨天在pub高歌的人是你吧?”

    “你不是说不去pub”所以他才敢穿那些衣服去哪!“我看那些衣服你不要了,丢在仓库发霉太可惜,才”

    “如果说你能穿,我没意见,可是你看过一只猴子穿著dior的服装吗?可不可以不要误导大家以为沈煜的品味与一只猴子相似?”明知道他不喜欢与人共用一物,就算是他丢弃的也不行,这白痴偏要犯忌。

    “我”他还能说什么?

    “以后我不要的衣服统统给我烧掉,ok?”

    “烧掉?是、是。”又不是祭拜死人,烧掉多可惜,反正死无对证,他可以a更多罗!哇,拿到明星二手市场去卖,他就赚翻了。周子烯马上从刚才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烧完拿来给我看。”讲这么多话还真累。沈煜懒洋洋地靠上椅背。

    “烧完给你看?看看什么?”正暗爽的周子烯差点咬到自个儿的舌头。

    “把你拿去火化会剩什么?”

    “骨灰啊!沈煜,你太毒了吧!”呸呸,周子烯赶紧吐口水去霉运“衣服都化成灰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化成灰我也认得。想偷a出去卖,你想都别想,白痴。”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苦命人啊!”天哪,他不要活了。

    ----

    贺信梵进入录音室,就感受到一股超低气压,他的出现明显令录音室内的生灵吐出一口浊气,争先恐后地抢到他身边,要换个主子服侍,献茶、奉上今天的工作行程表。不能怪生灵们蝉栖别枝啦,谁让天魔最近春风得意心情大好,越来越像个人样,地魔却情路崎岖,生人勿近呢!

    接过茶和行程表,贺信梵横看沈煜一眼“你不爽?”

    “还好。”还没想杀人。

    “那就好。”贺信梵发现沈煜今天又是一身白,长袖衬衫和长裤,看上去乾净清爽,像广告中的雅痞男子。“刚才我进来时看到高小乐。”

    沈煜懒得理他,看到就看到,有什么稀奇!

    “公司后门停了一辆垃圾车。”

    衣袖上落下一根发丝,沈煜小心地挥掉,美男形象纤尘不染。

    “高小乐去丢一些废纸,里面有一张你们医学院七十周年校庆的邀请卡。”

    “医学院的?”都七十年了还没倒,那些老古板一直比较喜欢展眉那样的好学生,他才不去凑热闹,等等展眉今年在台北,她说不定会去。

    “邀请卡背面有校庆筹备接待小组人员名单,林展眉好像也在其中。”贺信梵与沈煜对看一眼,这才是他要说的重点。

    林展眉也在其中?那也就是说只要他去了,她就休想逃罗?

    斑小乐这个笨蛋!沈煜拔腿向外跑了出去,他要那张卡,他要去参加超级无聊的校庆。

    “喂,沈煜”贺信梵话还没说完,不过他是故意的。

    ----

    当绝世美男从垃圾车爬出来的时候,全身的白色服饰被染上数种颜色,包括番茄炒蛋、原味果蔬汁和废弃复印墨粉一双昂贵皮鞋踩中口香糖遗体、长条卫生纸也跟著黏在鞋底不肯离开:双手又脏又黏,是哪个不爱惜粮食的家伙把河诠八宝粥丢在里面,又是哪个该遭天打雷劈的蠢才做了不成功的苹果布丁,还有希望刚才摸到的那一坨不会是狗屎最后如果找到他要的东西也就算了,可是该死的,他翻遍一车子的垃圾也找不到那张邀请卡!

    沈煜重重吐出闷在胸口的一口污秽空气,他快被这臭味熏死了,他发誓,他会让高小乐死于被垃圾活埋。

    沈煜回到录音室,风暴狂卷全身,如果说他刚才心情只是有点不爽的话,现在的他绝对有杀人的冲动。

    堡作人员全战战兢兢地吞咽著口水,对自己可预见的悲惨下场默哀三分钟。

    喷火双目扫过全录音室,最后定在打杂小妹身上“你去”

    “啊!不是我、不是我”小妹尖叫一声,逃得比奥运选手还快。

    “叫你去拿套衣服来,你跑什么跑?”沈煜更火大。

    “好可怕。跑啊!”随著一声喊叫,工作人员均作鸟兽散,逃离现场。

    沈煜深吸一口气,他迟早会被这群笨蛋气死。发现还有个人坐在原处喝茶,他开口问:“你干嘛不跑?”

    “我刚才话还没讲完。”贺信梵终于了解为什么沈煜叫地魔而他叫天魔了,因为现在人跑光了,但根据经验,如果是他发火的话,死都没人敢跑;可见沈煜还是比他善良。

    “没讲完就讲啊,你今天废话很多。”

    “我觉得那张卡可能对你有点用,就让高小乐交给我了。”说著,贺信梵掏出一张红色的卡片。

    “你故意整我。”沈煜没伸手去拿,也没立刻开始喷火,一来盛怒中的他还记得自己打不过他,二来贺信梵今天的举止怪异,平时他不会这么无聊乱整人。“为什么?”

    “你自己做了什么事心里有数,现在扯平了。”

    沈煜脱下有味道的衬衫,一把扔向贺信梵,有点心虚地说:“我不过跟你老爸说你交了女朋友而已,你明知道他会不定期来向我问你的情况,谁敦你不肯回家呢。”

    “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会不知道?”

    他当然知道,可是看到贺信梵和柳叶儿成双成对,孤家寡人的他有点不爽也是情有可原嘛。无辜的神色开始爬上美绝的脸孔,又到了美色出马的时候。

    “贺叔叔还能把柳叶儿怎么样,他已经不混黑社会了。”

    “他是没怎么样,只不过叫人来告诉我,他在南部替我定了一门亲事而已。”

    贺信梵冷冷地看沈煜一眼,看得他更心虚。

    “我又不是故意的。”沈煜脱下长裤和皮鞋,只穿一条四角裤晃到贺信梵身边“不然我们再给记者一点消息,就说”压低的声音性感诱人,再露出万种风情的笑容,脏手就往他的颈子缠去。

    “你皮在痒了,给我滚开!”贺信梵躲得飞快。

    懊死的沈煜,又跟他来这一套!谁能想得到在大众面前完美、优雅如天使一般的偶像,会是一个从小就爱用美男计的家伙,而且还恶劣地男女老幼不分的用上,算他贺信梵比较倒楣,居然还跟这痞子指腹为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