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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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把握阿难会在婆罗尼斯,虽然我已经计划朝那个方向走。
我现在找阿难,和两天前答应苏菲时不一样,最先我是被动的、无可奈何的。可是今晚与苏菲谈过后,我的被动情绪消失了。疑团太多,我被逗上劲了。我倒要看看这个八卦迷魂阵,看看布阵的诸葛亮究竟是否在唱空城计。这种刻薄话,不应当是我说的:我是作家,应当对人类的苦难,感情的激荡,有感受有同情。但是对罗曼蒂克,我一向有过敏反应。言情小说家,尤其是能现成搬上电视的那种专家,我总能听到他们取到巨额稿费一路笑到银行。
突然,屏幕上闪过一行字:“雷声如鼓,雨水入夜,世界变得有情有味,让我想起你的温柔。”
这当然是茅林,不过这似乎是他有生以来写得最好的一行句子。来得正是时候,虽然我并不鼓励他成为汪国真第二,那太杀风景了。我的手指按出的一个个字“请引路,我在待命。”
“到婆罗尼斯去,戴上了莲花,饮清净的泉水。钥匙就在你的手中,就像圣徒拨开恒河雾幔。请到该地找退役的辛格上校。”
“请告辛格上校的地址。上校与阿难什么关系?”
茅林总算停止了抒情。他比苏菲强,他知道假不是真,真不是假。“地址还没有。不清楚他在故事中的角色。我在进一步查索。明日到那里。”
“把故事说完吧。”
“真的不知道。睡吧,失眠者夜长,疲累者路远。”又来了酸溜溜的句子。
“再见!”
“不准联系,双重清除!”
我只好合上电脑。我对最后他的语气突然转变,极不高兴。不是说他的命令口吻不对,而是觉得从私人交情转到公事公办,这个人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未免太冷酷!
我没有向苏菲报告我的走向,不知道是否应当给她说清。我心里乱乱的。本来我该好好看看泰姬陵。巴利文法句经说:我自己是迷惑的,为何还要贪求同样迷惑之物?
天刚亮,我就坐在旅馆的大堂里等消息。昨夜我给了旅馆的侍应生小费,叫他想办法买一张任何班次的火车票去婆罗尼斯,结果他打听到我乘的那列火车竟一直没有走成,还停着原地,第二天早晨任何时候可能走,说是前方障碍将被排除。而且我的票还有效:我的座位还空着。我不想坐到停了一天的车厢里,那里的调味已经太复杂。但是这班车还得赶上,下一班车不知又会有什么问题。
看在小费面上,他第二次去打听。一头大汗回来,告诉我火车准时清晨五点开,他说帮我叫了出租车,马上就到。我谢了他,就站在旅馆门口,凌晨时街道空空如也,出租和三轮车人力车还没有醒来。不过火车站并不远,我的行李轻便。我决定不等出租车来,自己走路。
洁白的泰姬陵正反射着日出淡红的光线和色彩,在迷蒙的朝雾中熠熠闪亮。我急急赶到火车站,顺着轨道,远远看见了停着的火车。
我顺利地上了车,找到我的车厢。那两兄弟一上一下睡得很沉。而车里旅客可能是知道火车开不了,大都跑掉了,一夜未归,现在还未回来。我算是赶巧了。婆罗尼斯不像去德里三个半小时就到,长途汽车受不了,有十二个小时车程。若火车不开,坐长途坐汽车一定受不了。好像有佛陀助我。
五点十分火车启动鸣笛。我松了一口气,回望亚格那城,能看得见泰姬陵一角。我谢罪,面对这世界上神圣的美谢罪:我怠慢了爱情的象征,因为我不得不处理一件实在太像爱情的爱情。
太阳喷薄而出,天瞬间大亮,霞光已经萎谢。
火车行驶在恒河平原上。不时可见低矮的房屋、独行僧、佛塔寺院隐在古树中,远远的山丘线条均匀地画在恒河与深蓝的天空之间。我坐在车窗前,河面宽起来,没有船,很静,阳光透明,河水异常斑斓。
我看见苏菲和阿难在水里裸泳,他们的身体比在月光下更美更动人,她的头发在水里撒开,合拢,她的右手和他的左手拉在一起,另一只手和双腿碰开的水花光灿灿,如双鹰展翅飞着,声波穿过车玻璃,响在我的耳旁。她从水里一跃而起,肩宽臀部大,腰显得小,腰以下部分是巴黎正在流行的美女梨形。乳房有点下垂,但却是一个少女的年轻和娇美,懂得跳跃得人心痒痒,双腿修长,看得出这个女人熟透了,鲜活极了。她踩着水,靠近他吻他,轻柔的叫声是咒语,使他停不下来,水珠顺着她的脸颊滚在他泛古铜色结实的肩膀,温柔地滑下他的背和屁股,他健壮的臀部上有颗红痣。刺得我的眼睛好痛,心里涌起一股酸酸的滋味,我竟吃醋了。
我一惊,再仔细一看,恒河还是恒河,不是南丫岛,没有苏菲和阿难。
但我在古老的恒河上看到的爱情,想想还是非常美。苏菲越是半隐半露,矛盾百出,我就越是感兴趣。我认识苏菲是在1995年,按照昨天她说的,那时和阿难分手已经一年,就是1994年的秋天就再也没有见面。那她如何能将阿难介绍我?我骄傲地婉谢她介绍,给她台阶下,不然她会及早露馅。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很爱阿难,而阿难未必也不爱她。虽然这一点不能确定,苏菲的爱却是真实的,不然影响不了我,直接捣毁着我内心坚冰一样的伤口,透过这伤口,我看见她的伤口,虽是冰山一角,但我看见了。
车厢里放着印度歌曲,照例缠绵而热烈。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我拿出日记本,翻到1月20日。简洁而详细地记下这两天的行程,好不容易忍住手痒,不写下看法。可是火车的鸣笛使我心烦意躁,我觉得应该把苏菲以前告诉我她与阿难之间的事全部回忆出来:不是那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那些事情早就郑重其事地写过。我现在记起的是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男女之事,琐琐碎碎,前颠后倒的讲述。当时认为琐碎没有用处,今后写小说借一点无妨。现在我觉得或许我应当好好清理一下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
他们最初见面,是在一个电影演员家的聚会上。因为知道阿难会去,她才特意赶去的。苏菲是第一次到北京,迷路去晚了。她握着阿难的手,希望能给他做一个采访。阿难说没有时间,马上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她固执地说,她也没有多的时间。
苏菲的骄傲使他改变了主意,他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北京冬天的夜里,胡同里黑糊糊,地上积雪太滑,一不小心就撞到墙,她就跌在地上。她再次坐上他的车就抱住他的腰,好了,再也不撞墙,遇见人他也能灵巧地绕开。那年她二十出头,眉毛高挑,眼睛深黑,脸上每个部分都是黄金分割,高高的个子穿一身红大衣,头发卷曲,围了根蓝绿紫的竖条纯毛围巾,宽边黑帽子。
“你是什么香港记者?你是天老地荒只出一个的绝世佳人!”那夜他就对她说。
那个花家地医院,围栏高过人,大片的荒地,与小饭馆相邻处是铁丝网。北京的雪在花家地没有融化,连地上也是厚冰,夜泛着白光。医院里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她是后来才知道的。有天晚上他一人在家,对着镜子坐着弹吉他。她推开门,没惊动他地走近。当然他在镜子里看见了,却继续拨弄琴弦。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不爱我,我专门从香港飞来看你,你也不愿意对我好一点。”她瞧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还有他的脸和大提琴。对她的话,他当没有听见,照旧拉琴。灯火通亮,如同北极光下的荒野。但是当她转过身走出去,她听见阿难“咚”地一声跪下,抱住她的双腿,泪水涟涟。
她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说着她也跪了下来。两个人尽情享受互相流泪的放肆,享受天选地配的结合。他说:“你哪是什么绝世佳人,你是收藏灵魂的魔鬼!”
苏菲明白,阿难是说他不会跟别的女人有染。这种山盟海誓式的表白,反而让她心中不安:她越是爱阿难,越是觉得独占反而危险:这个男人活动能力太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他。如果他不拒绝,女人很难拒绝他。苏菲觉得,过于忠实他们的爱情,会对他的心理压力过大。但是的确阿难此后不再理睬任何女人。
我想,苏菲重新见到阿难,是那年秋天,1994年。她突然接到电话,约她到中环的一家旅馆里——他再次来到香港。她去晚了,进房间后,他要和她做ài,她做了,做完后就抱怨阿难半年多没影,抛弃了她。既然抛弃了她,那为什么又要见她?两人又争吵起来,他骂她,她哭了。他愤怒了,手碰到什么东西,就砸什么,狂暴而神经质,完全变了一个人,她穿上衣服跑掉了。
此后苏菲伤心地在家里等电话,可是等不到。
其实苏菲也知道,他一直住在她在南丫岛的别墅里。但是没有他的电话,她不敢去。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电话告诉她,离开香港的时间到了。第二日她下午就到了岛上,她带了照相机,笑着对他说,最后当一次模特儿吧。他看看她,说这是荣幸。
他们来到沙滩,她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眼里全是泪水,怕一动,就会弄脏化妆,不好看,她不愿意看到自己这样,只得停下来。如果有一张手帕就好了。他递过手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接,用手抹抹,情愿让脸花着,继续拍。离别把那天晚上的压抑气氛点燃,她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入海水里,撕掉衣服,挣脱一切束缚,狂热地在海水里做ài。我想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在海水里做ài,只是在苏菲的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
开始得太好,结束就糟到不能再糟。南丫岛二人离别后,她一咬牙,干脆不再找他,硬着心肠与他彻底断绝来往。她需要做许多事,他也需要做许多事,必须各奔新路。如果苏菲认定已是七年,就是七年:在时间上,三百五十天,与几千几百天,没有太大区别。
她一点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他在哪里,打听过,还是没有踪影,也就作罢。想或许等一两年,或四五年就会有联系的,就会见面,重新在一起,和好胜过当初。谁知道世事风云变幻无常,风筝断了线,而且本来线就不在手里。
她慢慢脱光自己的衣服,不断地听他的歌,想着是他在进入她的身体。可她的手怎么会是他的手?她又急又恨。生命里一年没有男人行不行?行,十年也行,她发誓再也不需要任何一个男人。谁会比阿难更爱她呢?浸透过阿难身体的海水,不仅从咸变成苦涩,而且发出一种臭死鱼味,她一闻见就会呕吐。
我记得苏菲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一行字:“两只乌鸦一高一低,需要灯,就得点亮翅膀。”
我开始懂这些字了,有一个人的翅膀要点燃,也许两个人的翅膀都会燃烧起来。她想说什么?我开始有点害怕此行的结果。
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我强迫自己,你必须睡,睡两三个小时也好。念咒似地重复地说,果真有用,竟睡着了。可一小时不到,我就醒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并没有把握阿难会在婆罗尼斯,虽然我已经计划朝那个方向走。
我现在找阿难,和两天前答应苏菲时不一样,最先我是被动的、无可奈何的。可是今晚与苏菲谈过后,我的被动情绪消失了。疑团太多,我被逗上劲了。我倒要看看这个八卦迷魂阵,看看布阵的诸葛亮究竟是否在唱空城计。这种刻薄话,不应当是我说的:我是作家,应当对人类的苦难,感情的激荡,有感受有同情。但是对罗曼蒂克,我一向有过敏反应。言情小说家,尤其是能现成搬上电视的那种专家,我总能听到他们取到巨额稿费一路笑到银行。
突然,屏幕上闪过一行字:“雷声如鼓,雨水入夜,世界变得有情有味,让我想起你的温柔。”
这当然是茅林,不过这似乎是他有生以来写得最好的一行句子。来得正是时候,虽然我并不鼓励他成为汪国真第二,那太杀风景了。我的手指按出的一个个字“请引路,我在待命。”
“到婆罗尼斯去,戴上了莲花,饮清净的泉水。钥匙就在你的手中,就像圣徒拨开恒河雾幔。请到该地找退役的辛格上校。”
“请告辛格上校的地址。上校与阿难什么关系?”
茅林总算停止了抒情。他比苏菲强,他知道假不是真,真不是假。“地址还没有。不清楚他在故事中的角色。我在进一步查索。明日到那里。”
“把故事说完吧。”
“真的不知道。睡吧,失眠者夜长,疲累者路远。”又来了酸溜溜的句子。
“再见!”
“不准联系,双重清除!”
我只好合上电脑。我对最后他的语气突然转变,极不高兴。不是说他的命令口吻不对,而是觉得从私人交情转到公事公办,这个人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未免太冷酷!
我没有向苏菲报告我的走向,不知道是否应当给她说清。我心里乱乱的。本来我该好好看看泰姬陵。巴利文法句经说:我自己是迷惑的,为何还要贪求同样迷惑之物?
天刚亮,我就坐在旅馆的大堂里等消息。昨夜我给了旅馆的侍应生小费,叫他想办法买一张任何班次的火车票去婆罗尼斯,结果他打听到我乘的那列火车竟一直没有走成,还停着原地,第二天早晨任何时候可能走,说是前方障碍将被排除。而且我的票还有效:我的座位还空着。我不想坐到停了一天的车厢里,那里的调味已经太复杂。但是这班车还得赶上,下一班车不知又会有什么问题。
看在小费面上,他第二次去打听。一头大汗回来,告诉我火车准时清晨五点开,他说帮我叫了出租车,马上就到。我谢了他,就站在旅馆门口,凌晨时街道空空如也,出租和三轮车人力车还没有醒来。不过火车站并不远,我的行李轻便。我决定不等出租车来,自己走路。
洁白的泰姬陵正反射着日出淡红的光线和色彩,在迷蒙的朝雾中熠熠闪亮。我急急赶到火车站,顺着轨道,远远看见了停着的火车。
我顺利地上了车,找到我的车厢。那两兄弟一上一下睡得很沉。而车里旅客可能是知道火车开不了,大都跑掉了,一夜未归,现在还未回来。我算是赶巧了。婆罗尼斯不像去德里三个半小时就到,长途汽车受不了,有十二个小时车程。若火车不开,坐长途坐汽车一定受不了。好像有佛陀助我。
五点十分火车启动鸣笛。我松了一口气,回望亚格那城,能看得见泰姬陵一角。我谢罪,面对这世界上神圣的美谢罪:我怠慢了爱情的象征,因为我不得不处理一件实在太像爱情的爱情。
太阳喷薄而出,天瞬间大亮,霞光已经萎谢。
火车行驶在恒河平原上。不时可见低矮的房屋、独行僧、佛塔寺院隐在古树中,远远的山丘线条均匀地画在恒河与深蓝的天空之间。我坐在车窗前,河面宽起来,没有船,很静,阳光透明,河水异常斑斓。
我看见苏菲和阿难在水里裸泳,他们的身体比在月光下更美更动人,她的头发在水里撒开,合拢,她的右手和他的左手拉在一起,另一只手和双腿碰开的水花光灿灿,如双鹰展翅飞着,声波穿过车玻璃,响在我的耳旁。她从水里一跃而起,肩宽臀部大,腰显得小,腰以下部分是巴黎正在流行的美女梨形。乳房有点下垂,但却是一个少女的年轻和娇美,懂得跳跃得人心痒痒,双腿修长,看得出这个女人熟透了,鲜活极了。她踩着水,靠近他吻他,轻柔的叫声是咒语,使他停不下来,水珠顺着她的脸颊滚在他泛古铜色结实的肩膀,温柔地滑下他的背和屁股,他健壮的臀部上有颗红痣。刺得我的眼睛好痛,心里涌起一股酸酸的滋味,我竟吃醋了。
我一惊,再仔细一看,恒河还是恒河,不是南丫岛,没有苏菲和阿难。
但我在古老的恒河上看到的爱情,想想还是非常美。苏菲越是半隐半露,矛盾百出,我就越是感兴趣。我认识苏菲是在1995年,按照昨天她说的,那时和阿难分手已经一年,就是1994年的秋天就再也没有见面。那她如何能将阿难介绍我?我骄傲地婉谢她介绍,给她台阶下,不然她会及早露馅。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很爱阿难,而阿难未必也不爱她。虽然这一点不能确定,苏菲的爱却是真实的,不然影响不了我,直接捣毁着我内心坚冰一样的伤口,透过这伤口,我看见她的伤口,虽是冰山一角,但我看见了。
车厢里放着印度歌曲,照例缠绵而热烈。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我拿出日记本,翻到1月20日。简洁而详细地记下这两天的行程,好不容易忍住手痒,不写下看法。可是火车的鸣笛使我心烦意躁,我觉得应该把苏菲以前告诉我她与阿难之间的事全部回忆出来:不是那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那些事情早就郑重其事地写过。我现在记起的是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男女之事,琐琐碎碎,前颠后倒的讲述。当时认为琐碎没有用处,今后写小说借一点无妨。现在我觉得或许我应当好好清理一下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
他们最初见面,是在一个电影演员家的聚会上。因为知道阿难会去,她才特意赶去的。苏菲是第一次到北京,迷路去晚了。她握着阿难的手,希望能给他做一个采访。阿难说没有时间,马上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她固执地说,她也没有多的时间。
苏菲的骄傲使他改变了主意,他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北京冬天的夜里,胡同里黑糊糊,地上积雪太滑,一不小心就撞到墙,她就跌在地上。她再次坐上他的车就抱住他的腰,好了,再也不撞墙,遇见人他也能灵巧地绕开。那年她二十出头,眉毛高挑,眼睛深黑,脸上每个部分都是黄金分割,高高的个子穿一身红大衣,头发卷曲,围了根蓝绿紫的竖条纯毛围巾,宽边黑帽子。
“你是什么香港记者?你是天老地荒只出一个的绝世佳人!”那夜他就对她说。
那个花家地医院,围栏高过人,大片的荒地,与小饭馆相邻处是铁丝网。北京的雪在花家地没有融化,连地上也是厚冰,夜泛着白光。医院里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她是后来才知道的。有天晚上他一人在家,对着镜子坐着弹吉他。她推开门,没惊动他地走近。当然他在镜子里看见了,却继续拨弄琴弦。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不爱我,我专门从香港飞来看你,你也不愿意对我好一点。”她瞧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还有他的脸和大提琴。对她的话,他当没有听见,照旧拉琴。灯火通亮,如同北极光下的荒野。但是当她转过身走出去,她听见阿难“咚”地一声跪下,抱住她的双腿,泪水涟涟。
她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说着她也跪了下来。两个人尽情享受互相流泪的放肆,享受天选地配的结合。他说:“你哪是什么绝世佳人,你是收藏灵魂的魔鬼!”
苏菲明白,阿难是说他不会跟别的女人有染。这种山盟海誓式的表白,反而让她心中不安:她越是爱阿难,越是觉得独占反而危险:这个男人活动能力太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他。如果他不拒绝,女人很难拒绝他。苏菲觉得,过于忠实他们的爱情,会对他的心理压力过大。但是的确阿难此后不再理睬任何女人。
我想,苏菲重新见到阿难,是那年秋天,1994年。她突然接到电话,约她到中环的一家旅馆里——他再次来到香港。她去晚了,进房间后,他要和她做ài,她做了,做完后就抱怨阿难半年多没影,抛弃了她。既然抛弃了她,那为什么又要见她?两人又争吵起来,他骂她,她哭了。他愤怒了,手碰到什么东西,就砸什么,狂暴而神经质,完全变了一个人,她穿上衣服跑掉了。
此后苏菲伤心地在家里等电话,可是等不到。
其实苏菲也知道,他一直住在她在南丫岛的别墅里。但是没有他的电话,她不敢去。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电话告诉她,离开香港的时间到了。第二日她下午就到了岛上,她带了照相机,笑着对他说,最后当一次模特儿吧。他看看她,说这是荣幸。
他们来到沙滩,她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眼里全是泪水,怕一动,就会弄脏化妆,不好看,她不愿意看到自己这样,只得停下来。如果有一张手帕就好了。他递过手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接,用手抹抹,情愿让脸花着,继续拍。离别把那天晚上的压抑气氛点燃,她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入海水里,撕掉衣服,挣脱一切束缚,狂热地在海水里做ài。我想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在海水里做ài,只是在苏菲的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
开始得太好,结束就糟到不能再糟。南丫岛二人离别后,她一咬牙,干脆不再找他,硬着心肠与他彻底断绝来往。她需要做许多事,他也需要做许多事,必须各奔新路。如果苏菲认定已是七年,就是七年:在时间上,三百五十天,与几千几百天,没有太大区别。
她一点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他在哪里,打听过,还是没有踪影,也就作罢。想或许等一两年,或四五年就会有联系的,就会见面,重新在一起,和好胜过当初。谁知道世事风云变幻无常,风筝断了线,而且本来线就不在手里。
她慢慢脱光自己的衣服,不断地听他的歌,想着是他在进入她的身体。可她的手怎么会是他的手?她又急又恨。生命里一年没有男人行不行?行,十年也行,她发誓再也不需要任何一个男人。谁会比阿难更爱她呢?浸透过阿难身体的海水,不仅从咸变成苦涩,而且发出一种臭死鱼味,她一闻见就会呕吐。
我记得苏菲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一行字:“两只乌鸦一高一低,需要灯,就得点亮翅膀。”
我开始懂这些字了,有一个人的翅膀要点燃,也许两个人的翅膀都会燃烧起来。她想说什么?我开始有点害怕此行的结果。
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我强迫自己,你必须睡,睡两三个小时也好。念咒似地重复地说,果真有用,竟睡着了。可一小时不到,我就醒了,眼睛睁得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