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中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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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的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
囚中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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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认识染,是在另一个城市。
那是一个潮热的南方城市,我的好友莎莎做媒牵线,为我安排了一场相亲,对象就是染。那天的情形,我只隐约记着一些。莎莎挽着新婚丈夫黄峻的手臂,我跟在他们后面。我还记得那天的心情是沮丧的。是的,我一直喜欢着黄峻,可我竞争不过莎莎,黄峻选了她没选我。虽然我愿赌服输,很快就把心态调整了过来,可莎莎总是不放心,非要我嫁出去,她才放心。
相亲地点安排在一家有着透明墙体的咖啡馆里,光影散漫无拘地在我们置身的空间里穿来穿去。染穿着白底蓝条纹的衬衣,因为这咖啡馆到处是玻璃,影射出我和染双双的身影。那店里好明亮,我觉得自己象一颗悬挂在染这颗热带树木上的硕果。米兰昆德拉说: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句话一点没错。
2
我们之所以离开那座城市,是因为染。不知道是他自己看出来呢,还是莎莎向他透露,我从前对黄峻的那点心思。我总觉得单恋是世界上最不稳定最没有记忆的关系,可染总是心存芥蒂。每次和莎莎还有黄峻吃饭回来,染便会阴沉着脸,说我看黄峻的眼神不对等等莫名的细节。
爱情是自私的、小气的,我并没有怪染。渐渐地,我们和莎莎黄峻夫妇来往得少了,但染依然有时在我加班回来后警惕地嗅着我身上的味道,问我是不是出去和黄峻鬼混。即便,我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黄峻的名字删了,染仍是疑神疑鬼的。无奈,我提出离开那个城市的建议。染很高兴地开始筹划了起来。
3
我们从a城来到了b城。仿佛我们俩的生活注定充满着曝光过度的色彩,b城的日照很厉害,街市的景色常常被晒得煞白煞白。在新的地方,我们各自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染依然很不放心我,常常检查我的短信,开电脑看我的聊天记录。我不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孩,不化妆,穿着也很朴素。但不知道为什么,染就是不放心我。爱情如果是自私的,但也不会一点宽容都不存吧。清晨电铃响起,我去门口拿早报和挂号信,染竟然指责我说我和邮递员眉来眼去。我百口莫辩,奔出家门。我把耳朵竖起,并没有听见染追我的声音。
我跑到了白晃晃明光的大街上,满肚子的委屈。但我并不伤心,女人也只有当失去爱的时候才会伤心。对于男人无理取闹的嫉妒,女人只会有些生气、懊恼而已。阳光晒得人头晕,我站在一颗树下遮阴,只听见“啪”地一声,一只小鸟掉在了马路边窨井下水道上。
4
我蹲下身看,那是一只很小的鸟儿,羽翼未丰,但已经知道了害怕。车水马龙在它身边呼啸而过,他浑身害怕地颤抖了起来。窨井盖有一道道缝,小鸟的一只脚爪卡在了缝隙中。我看它那么害怕,于是伸手把它抓了起来。
接下来怎么办?交给警察叔叔?这个想法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放回树上,我又够不到。放在路边,它并没有力量飞上树,仍是死路一条。只有一个办法了:带它回家。
因为有了这只鸟儿,我暂时忘记了正在生染的气。我叫了部车,问司机要了一个小纸盒子,把鸟儿放在里面。鸟儿开始熟悉我,知道我不会伤害它,于是浑身松懈了下来,眼皮耷拉着,精神很不好。
5
这是只什么鸟呢?我什么都想到了,麻雀画眉鹌鹑八哥甚至乌鸦雏鹰天可怜见,我实在对小动物没有什么见识。染看到这只鸟,神色微变,他说:“干吗弄只鹦鹉回来?”哦,原来是只鹦鹉。
染要我把鹦鹉送人或是拿去花鸟市场卖掉,我千求万求染,我说:“求求你了,等它长得大了点,再送走。”染点了点头,染除了有些小心眼爱妒忌怀疑之外,其实是很爱我很宠我的。
渐渐地,我发现那只鹦鹉,在感觉不安全时候的警惕神情跟染竟是有七八分象,于是私底下我都唤这只鹦鹉作“染哥儿”
6
鸟儿长得飞快,染哥儿没两个月就变成一只大鸟儿了。这多亏染的照顾,染对鸟类的知识熟悉到让我吃惊。染温柔的时候,会跟我说他小时候的故事。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姥姥房子后面有一大片树林,他常常和小伙伴在树上抓各种鸟儿玩。
鸟儿大了,开始会在房间里乱飞,染去买了个笼子把它关起来。
我和染一直没有孩子,我们并没有有意避孕,但不知为何,染就是无法在我的身体里播下种子,萌芽生长。
于是,成人性子便使在了染哥儿的身上。看到染哥儿第一次飞起来,我们俩就象看见自己的孩子学会走路一般兴奋。可是,染哥儿第一次说话,却让染不可逆转地疏离起了染哥儿来。
那是一个周末的黄昏,我偎在染的肩上看电视剧,剧情很慢,我看得昏昏欲睡。一声清脆到尖利的声音打破宁静,染哥儿连着叫了好几声:“囡囡!囡囡!囡囡”
囡囡是染唤我的昵称,这个称呼是只属于染的专利。染哥儿这样一叫,便注定了失去染的宠爱。
染说要把染哥儿卖了,我虽然不舍,但还是提着笼子去了花鸟市场。可奇怪的是,这么漂亮的鸟儿,别说卖了,就是送人,人家也不肯要。我无意中听人说,一般人家都不要长大了的鹦鹉,因为它通人性,有了仿佛人一般的记忆。
染有一天边啃着我买的乌骨鸡,边说:“再送不给人,就把它杀了煮着吃!”
7
那晚,我坐在床沿看碟,染忽然用结实健壮的双臂从后环抱住我。我转身投入他的怀里,浑身缩成一团,如在母亲子宫里最有安全感而惬意的姿势。
染由嘴角漾开一圈圈幸福的微笑纹路,我把自己缩作一团捏紧的拳头,染温柔地用力掰开我的手脚,象一个急于猜出拳中所握物事的孩子我们就这样相互逗着玩,直到意乱情迷。
我把热唇送上染的下巴,染忽然停了下来。他走向房间一角。
房间一角的笼子里站着染哥儿,头儿神经质地一直点着,眼睛是红色的,在黑色的瞳孔上,蒙着一层泛红的虹膜,那颜色看起来象血一样。我当时很疑惑,它看人会不会尽是血色?
好惨烈的生物啊!
染找了一块黑色棉布把染哥儿的笼子罩了起来。我笑话染:“染哥儿又没犯错,你把人家关小黑屋。”染说,他最不喜欢被什么东西盯着的感觉,尤其是在和心爱的人亲热的时候。
染这样说,反而让我有了一种,被什么东西盯着的奇妙感觉。
染在我耳边缠绵呢喃着:“囡囡,囡囡”我感觉一阵冰棱刺入身体般的战栗。我敢肯定,那不是兴奋,那是恐惧,从未有过的恐惧。
8
这种恐惧伴随了我多日,终于有一天,我在上班时候接到了电话,是警局打来的,说是有人报案,听见我们家不断发出惨烈的叫声。大概是叫着什么“安”我的脑子里回旋着染唤我“囡囡”的声音。
我推开了染的房门,在那张曾被我体温熨到起皱的床上,染用保鲜袋把自己的头闷了起来。他的眼睛大大地睁着,房间的四周俱蒙上了黑色棉布。
警察把黑色棉布刷拉一扯,一线强光照进屋内,刺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来。经侦察,染确定为自杀。我并没有象人们预料中那样哭得死去活来,我的胃里不断泛着酸水,那是惊疑不定的生理反应。染为什么要用如此诡异的方式自杀?何况,他没必要自杀啊。
警察去调查染的同事,所有人都说染工作认真,待人和善。对我来说,染除了有一些些小气易嫉妒之外,他几乎是个完美的男人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9
警局的心理分析部门要对这桩自杀案做报告。我必须向他们做笔录。
坐在我面前的是位女警官,他们就是喜欢这样,以为女人最容易接近女人。女警官问我染生前的状况。我说染的完美描绘了一遍,再将他的小气嫉妒渲染了一下。
我拿鹦鹉做比较,我说我们有一只叫染哥儿的鹦鹉,我是如何爱它,染如何从喜爱它到排斥它。甚至我开始失魂落魄地笑:“你知道染有多没安全感么?他和我做ài的时候,都怕染哥儿的窥视,每次都要用一块黑色的棉布把笼子给遮起来。”
女警官的眼睛一亮,看来她捕捉到了关键点。笼子的棉布——阳台的棉布,嫉妒——害怕被窥视,染——染哥儿这几组相关联的词足以让这位女警官写一篇详尽的报告,甚至一篇漂亮的心理学文章在杂志上发表。
10
染的葬礼办得简洁而肃穆。自杀加上诡异的心理猜疑,很多人害怕得不敢来参加。
黄峻来了,莎莎没来。他们离婚了,七年之痒嘛。我没有邀请莎莎,虽然她是我们当年的媒人,可谁都知道这媒人是存着怎样莫名的心思。她想我嫁人了,和染结婚了,就不会对她有威胁,黄峻就是她一个人的黄峻了。可我怎会是那么逆来顺受,甘心让别人来安排自己命运的人?
很多年前,莎莎眼珠子放光地向我展示手指上黄峻为她套上的戒指,我去质问黄峻:“你说过爱的是我不是她!”黄峻跪在我身边,爱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莎莎的老头子是劳动局的局长,黄峻想要晋升,娶莎莎显然更明智。
而我呢?家世平凡,虽然我很努力,硕士学位拿了两个,而且还自学了心理学课程。但我并没有刻意去拿心理学的学位,因为我想,在这个满目眩亮的城市里,女人需要为自己留一块阴凉之地,以便走累了时好休息。
那晚我赖着黄峻,我在他的肩上和肋骨上恶狠狠地咬了两大口,随便他怎么去跟莎莎解释。
11
莎莎只是黄峻仕途的一颗棋子,有我做兵挡着,她甚至都过不了楚河汉界。我说不上多爱黄峻,有的时候,黄峻给我的内心温柔,甚至还不如染。我只是憎恨莎莎,憎恨她用一种操盘的姿态来摆布我的人生。
我和染在一起的这么多年,焦虑多于幸福。每一次染不相信我指责我的时候,我便冷笑着想,这一切拜莎莎所赐。经另一个朋友说起她,听说她离婚后形同弃妇,蓬头垢面,愁眉苦脸,逢人便抱怨。我听着心里竟然好生欢喜,喉咙里竟然哼出了歌来。
其实,这世界上的每一段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还不是全都被占有欲稀释得丑陋无比了?染对我,我对黄峻,究竟是爱还是占有?
于是我给黄峻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平步青云了。我心里活泛着,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走在黄峻的身边,把莎莎彻底踢出战局。
而所有的障碍只有一个,那就是染。染生气的时候很吓人,象那只染哥儿的鹦鹉一般,红着眼睛。染说:“你如果敢背叛我,我就杀了你。”这就是莎莎给我安排的人生,仿佛为我栓了一道无法开启的锁,越勒越紧,直到窒息。
12
那天染在睡觉,睡得很沉,因为我在他的杯子里放了安眠药。外面好亮啊,我扯了黑布将窗子封起。然后,将保鲜膜套在了染的头上。我看着他象哮喘一般,呼哧呼哧地,我甚至一度想放弃而去把那保鲜膜拉下来,但我坚持着没动。
离开家的时候,我轻轻地把门带上,嘴边留着微笑。很轻松,仿佛解开一身束缚。
上班的时候,接到警局电话,我竟然进入了一种备战的状态。
几天后,黄峻给我发了条短信:“中山宾馆1201。”
我忽然听到一声冷笑,环顾房间,脊梁骨一阵寒意。我站起来,开门想出去。门一开,面前竟然蒙着一块黑色棉布。我回头看见染哥儿,腥红着双眼看我,那神情宛如染在生气时。我伸手想推开蒙在门上的那块黑布,却摸到了一个人体的轮廓。黑布缓缓落下,染的头上套着保鲜膜脸色发青地站在我面前,我惊恐地转过身子,染哥儿朝我飞了过来,一下下残忍地在我身上啄了起来。我的皮肉,仿佛羽毛一般,纷纷屑屑地落下,血却流进鹦鹉的身体
在这个世界上的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
囚中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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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染,是在另一个城市。
那是一个潮热的南方城市,我的好友莎莎做媒牵线,为我安排了一场相亲,对象就是染。那天的情形,我只隐约记着一些。莎莎挽着新婚丈夫黄峻的手臂,我跟在他们后面。我还记得那天的心情是沮丧的。是的,我一直喜欢着黄峻,可我竞争不过莎莎,黄峻选了她没选我。虽然我愿赌服输,很快就把心态调整了过来,可莎莎总是不放心,非要我嫁出去,她才放心。
相亲地点安排在一家有着透明墙体的咖啡馆里,光影散漫无拘地在我们置身的空间里穿来穿去。染穿着白底蓝条纹的衬衣,因为这咖啡馆到处是玻璃,影射出我和染双双的身影。那店里好明亮,我觉得自己象一颗悬挂在染这颗热带树木上的硕果。米兰昆德拉说: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句话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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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离开那座城市,是因为染。不知道是他自己看出来呢,还是莎莎向他透露,我从前对黄峻的那点心思。我总觉得单恋是世界上最不稳定最没有记忆的关系,可染总是心存芥蒂。每次和莎莎还有黄峻吃饭回来,染便会阴沉着脸,说我看黄峻的眼神不对等等莫名的细节。
爱情是自私的、小气的,我并没有怪染。渐渐地,我们和莎莎黄峻夫妇来往得少了,但染依然有时在我加班回来后警惕地嗅着我身上的味道,问我是不是出去和黄峻鬼混。即便,我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黄峻的名字删了,染仍是疑神疑鬼的。无奈,我提出离开那个城市的建议。染很高兴地开始筹划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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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a城来到了b城。仿佛我们俩的生活注定充满着曝光过度的色彩,b城的日照很厉害,街市的景色常常被晒得煞白煞白。在新的地方,我们各自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染依然很不放心我,常常检查我的短信,开电脑看我的聊天记录。我不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孩,不化妆,穿着也很朴素。但不知道为什么,染就是不放心我。爱情如果是自私的,但也不会一点宽容都不存吧。清晨电铃响起,我去门口拿早报和挂号信,染竟然指责我说我和邮递员眉来眼去。我百口莫辩,奔出家门。我把耳朵竖起,并没有听见染追我的声音。
我跑到了白晃晃明光的大街上,满肚子的委屈。但我并不伤心,女人也只有当失去爱的时候才会伤心。对于男人无理取闹的嫉妒,女人只会有些生气、懊恼而已。阳光晒得人头晕,我站在一颗树下遮阴,只听见“啪”地一声,一只小鸟掉在了马路边窨井下水道上。
4
我蹲下身看,那是一只很小的鸟儿,羽翼未丰,但已经知道了害怕。车水马龙在它身边呼啸而过,他浑身害怕地颤抖了起来。窨井盖有一道道缝,小鸟的一只脚爪卡在了缝隙中。我看它那么害怕,于是伸手把它抓了起来。
接下来怎么办?交给警察叔叔?这个想法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放回树上,我又够不到。放在路边,它并没有力量飞上树,仍是死路一条。只有一个办法了:带它回家。
因为有了这只鸟儿,我暂时忘记了正在生染的气。我叫了部车,问司机要了一个小纸盒子,把鸟儿放在里面。鸟儿开始熟悉我,知道我不会伤害它,于是浑身松懈了下来,眼皮耷拉着,精神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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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只什么鸟呢?我什么都想到了,麻雀画眉鹌鹑八哥甚至乌鸦雏鹰天可怜见,我实在对小动物没有什么见识。染看到这只鸟,神色微变,他说:“干吗弄只鹦鹉回来?”哦,原来是只鹦鹉。
染要我把鹦鹉送人或是拿去花鸟市场卖掉,我千求万求染,我说:“求求你了,等它长得大了点,再送走。”染点了点头,染除了有些小心眼爱妒忌怀疑之外,其实是很爱我很宠我的。
渐渐地,我发现那只鹦鹉,在感觉不安全时候的警惕神情跟染竟是有七八分象,于是私底下我都唤这只鹦鹉作“染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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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长得飞快,染哥儿没两个月就变成一只大鸟儿了。这多亏染的照顾,染对鸟类的知识熟悉到让我吃惊。染温柔的时候,会跟我说他小时候的故事。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姥姥房子后面有一大片树林,他常常和小伙伴在树上抓各种鸟儿玩。
鸟儿大了,开始会在房间里乱飞,染去买了个笼子把它关起来。
我和染一直没有孩子,我们并没有有意避孕,但不知为何,染就是无法在我的身体里播下种子,萌芽生长。
于是,成人性子便使在了染哥儿的身上。看到染哥儿第一次飞起来,我们俩就象看见自己的孩子学会走路一般兴奋。可是,染哥儿第一次说话,却让染不可逆转地疏离起了染哥儿来。
那是一个周末的黄昏,我偎在染的肩上看电视剧,剧情很慢,我看得昏昏欲睡。一声清脆到尖利的声音打破宁静,染哥儿连着叫了好几声:“囡囡!囡囡!囡囡”
囡囡是染唤我的昵称,这个称呼是只属于染的专利。染哥儿这样一叫,便注定了失去染的宠爱。
染说要把染哥儿卖了,我虽然不舍,但还是提着笼子去了花鸟市场。可奇怪的是,这么漂亮的鸟儿,别说卖了,就是送人,人家也不肯要。我无意中听人说,一般人家都不要长大了的鹦鹉,因为它通人性,有了仿佛人一般的记忆。
染有一天边啃着我买的乌骨鸡,边说:“再送不给人,就把它杀了煮着吃!”
7
那晚,我坐在床沿看碟,染忽然用结实健壮的双臂从后环抱住我。我转身投入他的怀里,浑身缩成一团,如在母亲子宫里最有安全感而惬意的姿势。
染由嘴角漾开一圈圈幸福的微笑纹路,我把自己缩作一团捏紧的拳头,染温柔地用力掰开我的手脚,象一个急于猜出拳中所握物事的孩子我们就这样相互逗着玩,直到意乱情迷。
我把热唇送上染的下巴,染忽然停了下来。他走向房间一角。
房间一角的笼子里站着染哥儿,头儿神经质地一直点着,眼睛是红色的,在黑色的瞳孔上,蒙着一层泛红的虹膜,那颜色看起来象血一样。我当时很疑惑,它看人会不会尽是血色?
好惨烈的生物啊!
染找了一块黑色棉布把染哥儿的笼子罩了起来。我笑话染:“染哥儿又没犯错,你把人家关小黑屋。”染说,他最不喜欢被什么东西盯着的感觉,尤其是在和心爱的人亲热的时候。
染这样说,反而让我有了一种,被什么东西盯着的奇妙感觉。
染在我耳边缠绵呢喃着:“囡囡,囡囡”我感觉一阵冰棱刺入身体般的战栗。我敢肯定,那不是兴奋,那是恐惧,从未有过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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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恐惧伴随了我多日,终于有一天,我在上班时候接到了电话,是警局打来的,说是有人报案,听见我们家不断发出惨烈的叫声。大概是叫着什么“安”我的脑子里回旋着染唤我“囡囡”的声音。
我推开了染的房门,在那张曾被我体温熨到起皱的床上,染用保鲜袋把自己的头闷了起来。他的眼睛大大地睁着,房间的四周俱蒙上了黑色棉布。
警察把黑色棉布刷拉一扯,一线强光照进屋内,刺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来。经侦察,染确定为自杀。我并没有象人们预料中那样哭得死去活来,我的胃里不断泛着酸水,那是惊疑不定的生理反应。染为什么要用如此诡异的方式自杀?何况,他没必要自杀啊。
警察去调查染的同事,所有人都说染工作认真,待人和善。对我来说,染除了有一些些小气易嫉妒之外,他几乎是个完美的男人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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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的心理分析部门要对这桩自杀案做报告。我必须向他们做笔录。
坐在我面前的是位女警官,他们就是喜欢这样,以为女人最容易接近女人。女警官问我染生前的状况。我说染的完美描绘了一遍,再将他的小气嫉妒渲染了一下。
我拿鹦鹉做比较,我说我们有一只叫染哥儿的鹦鹉,我是如何爱它,染如何从喜爱它到排斥它。甚至我开始失魂落魄地笑:“你知道染有多没安全感么?他和我做ài的时候,都怕染哥儿的窥视,每次都要用一块黑色的棉布把笼子给遮起来。”
女警官的眼睛一亮,看来她捕捉到了关键点。笼子的棉布——阳台的棉布,嫉妒——害怕被窥视,染——染哥儿这几组相关联的词足以让这位女警官写一篇详尽的报告,甚至一篇漂亮的心理学文章在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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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的葬礼办得简洁而肃穆。自杀加上诡异的心理猜疑,很多人害怕得不敢来参加。
黄峻来了,莎莎没来。他们离婚了,七年之痒嘛。我没有邀请莎莎,虽然她是我们当年的媒人,可谁都知道这媒人是存着怎样莫名的心思。她想我嫁人了,和染结婚了,就不会对她有威胁,黄峻就是她一个人的黄峻了。可我怎会是那么逆来顺受,甘心让别人来安排自己命运的人?
很多年前,莎莎眼珠子放光地向我展示手指上黄峻为她套上的戒指,我去质问黄峻:“你说过爱的是我不是她!”黄峻跪在我身边,爱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莎莎的老头子是劳动局的局长,黄峻想要晋升,娶莎莎显然更明智。
而我呢?家世平凡,虽然我很努力,硕士学位拿了两个,而且还自学了心理学课程。但我并没有刻意去拿心理学的学位,因为我想,在这个满目眩亮的城市里,女人需要为自己留一块阴凉之地,以便走累了时好休息。
那晚我赖着黄峻,我在他的肩上和肋骨上恶狠狠地咬了两大口,随便他怎么去跟莎莎解释。
11
莎莎只是黄峻仕途的一颗棋子,有我做兵挡着,她甚至都过不了楚河汉界。我说不上多爱黄峻,有的时候,黄峻给我的内心温柔,甚至还不如染。我只是憎恨莎莎,憎恨她用一种操盘的姿态来摆布我的人生。
我和染在一起的这么多年,焦虑多于幸福。每一次染不相信我指责我的时候,我便冷笑着想,这一切拜莎莎所赐。经另一个朋友说起她,听说她离婚后形同弃妇,蓬头垢面,愁眉苦脸,逢人便抱怨。我听着心里竟然好生欢喜,喉咙里竟然哼出了歌来。
其实,这世界上的每一段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还不是全都被占有欲稀释得丑陋无比了?染对我,我对黄峻,究竟是爱还是占有?
于是我给黄峻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平步青云了。我心里活泛着,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走在黄峻的身边,把莎莎彻底踢出战局。
而所有的障碍只有一个,那就是染。染生气的时候很吓人,象那只染哥儿的鹦鹉一般,红着眼睛。染说:“你如果敢背叛我,我就杀了你。”这就是莎莎给我安排的人生,仿佛为我栓了一道无法开启的锁,越勒越紧,直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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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染在睡觉,睡得很沉,因为我在他的杯子里放了安眠药。外面好亮啊,我扯了黑布将窗子封起。然后,将保鲜膜套在了染的头上。我看着他象哮喘一般,呼哧呼哧地,我甚至一度想放弃而去把那保鲜膜拉下来,但我坚持着没动。
离开家的时候,我轻轻地把门带上,嘴边留着微笑。很轻松,仿佛解开一身束缚。
上班的时候,接到警局电话,我竟然进入了一种备战的状态。
几天后,黄峻给我发了条短信:“中山宾馆1201。”
我忽然听到一声冷笑,环顾房间,脊梁骨一阵寒意。我站起来,开门想出去。门一开,面前竟然蒙着一块黑色棉布。我回头看见染哥儿,腥红着双眼看我,那神情宛如染在生气时。我伸手想推开蒙在门上的那块黑布,却摸到了一个人体的轮廓。黑布缓缓落下,染的头上套着保鲜膜脸色发青地站在我面前,我惊恐地转过身子,染哥儿朝我飞了过来,一下下残忍地在我身上啄了起来。我的皮肉,仿佛羽毛一般,纷纷屑屑地落下,血却流进鹦鹉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