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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的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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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驻奥地利大使是个妩媚而年轻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会场合,都是引人注目欣赏的焦点,连南茜里根在场都遮不住她的锋头。

    好吧!最近在维也纳发生了两件事,使得这位美丽大使不得不辞职。首先,她离婚了。奥国人一笑置之,美国人却觉得脸上挂不住:堂堂上国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尤其转身又嫁了别人。第二个原因,则是她让南茜逮到了机会。你看过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领高高的,务必把脖子都遮起来。这位年轻的驻奥大使偏偏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南茜说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语那么一句,美丽大使就丢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再嫁?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个不开窍的老男人,说不定你正在想:看吧!不听老人言!这么重要的外交任务怎么可以交给女人去做——尤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呢?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因为台湾这么想的人真是太多了。最近胡美丽一位同事——一个脸上没疤没疮的年轻女教授——上了电视,对记者谈电脑中文化的问题。好啦!观众的反应传了过来: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戴那么花哨的耳环?当教授的怎么可以画眼圈还涂了胭脂?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来?

    再给你一个例子。几年前有几位先生女士在讨论中小学课本应该收入什么样的文章。“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后,有人建议也采用一位现代女作家的小品。当场就有男士发出反对的声音:作者是个女的;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

    怎么,这些论调你都觉得合情合理吧?胡美丽只有一句话:狗屎!

    从头说起。当大使的人为什么没有离婚的权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伤痛的“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如果不幸有一个痛苦的婚姻,难道就因为她凑巧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须强颜欢笑痛苦下去?只要她工作胜任,不受私人生活影响,她离婚不离婚与她的大使身分是两码子事。美国人大惊小怪正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

    至于南茜看不惯女大使穿低胸礼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致(你看吧!我喜欢民主社会,因为对总统夫人说这样的话也不会被当作政治犯)。女大使同时是个女人,她若觉得低胸的礼服最能表现出她的个性与魅力,凭什么不准穿?年轻的女教授觉得一对耳环、一点脂粉,能衬托出她的容貌与气质,谁可以剥夺她“美丽的权利”?

    而居然有人说,女人不能担正经事,因为她有闹桃色新闻的潜能!胡美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闹过桃色新闻,但就我粗浅的了解,闹桃色新闻好像非有两个人才闹得起来,不是吗?而且在“正常”情况下,有个女的,对方就必须是个“男”的,不是吗?那么,在考虑一个男的人选来任“大事”的时候,岂不也该先问:他是不是有闹桃色新闻的可能?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凶杀案也大多是男性干的,那么我们在聘选大学校长的时候,譬如说,面对一个男候选人,就应该先考虑:第一,他会不会跟女人“乱来”?第二,他有没有闹凶杀案的可能?第三?这样推理,还不如将“大事”交给女人担负要简单多了。

    让我们把女教授、女主委、女市长、女主任、女经理等等等都暂时归为一类,称“女强人”好了(我不能用“女部长”或“女大学校长”来举例,因为台湾没有,恐怕要等到下一个世纪才会有)。你去读读坊间女性的杂志或书籍,每一本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你也许喜欢柔软绣花的布料,你也许是个眼神妩媚的女人,你也许爱用迪奥的茉莉香水,你也许有一头冲浪似的乌发——全部藏起来。在公事场合,你要让男人忘记你是个女人,你要让他觉得你根本就和他一样,是个男人;这样,你才可能做个与男人平等的“女强人”!

    就是有这种风行的论调,才会使一般人对个女教授戴耳环、搽脂粉,都皱起眉头,觉得有失身分。

    可是,这种男女平等是真平等吗?为了与男性竞争,而要女性“中性化”或男性化,磨掉属于女性的特质,就好像为了与西方人竞争,而要中国人“洋化”磨掉属于中国人的持质一样。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金发隆鼻的西方人必须学会欣赏黄皮肤塌鼻子的中国人。同样的,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

    举个例子。面对一个刻板而精明的“女强人”男人觉得“她跟我一样”而尊重她,这是假平等。因为他的价值观还是以男性的价值观为基础。反过来,面对一个精明能干却又充满女性魅力的对手,男人觉得“她实在跟我不一样”而仍旧尊重她的能力,这才是真平等,因为他了解女人有权利与男人“不一样”而依旧可以公平竞争。而女人自己如果以为“平等”就是跟男人一样,跟男人一样才是“女强人”那可真是糟蹋自己了,太不争气。

    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但是我也不喜欢聪明干练而外表举止故作男人状的“女强人”胡美丽虽然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却深深觉得,真正的现代女性应该是一个有思想、有能力,却又不怕有女性魅力的人。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耳环、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

    回应与挑战

    男大使的开档裤

    拜读胡美丽先生的大作女教授的耳环一文,让我大笑不已!胡先生自称自己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这点我倒是真的同意,理由如下:中国有句俗话:丑人“多”作怪!看官,我说的是“多”喔!当然还是有“少”部分丑人是很洁身自爱的啦(否则我岂不成了丑人众矢之的)!而胡先生是不是真的丑呢?可惜未曾谋面,故不便骤然决定。但看其文章如此泼辣,倒也叫人不敢领教。至于说其脑子里有不少浆糊,这倒也是事实!容我慢慢道来。

    胡先生说美国驻奥地利女大使,因离婚且很快转身又嫁了别人,令美国人脸上无光,而这位女大使偏又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穿梭外交宴会场合中,因此引起美国第一夫人南茜的嫉妒而丢了大使职务,胡先生为此大表不平。我倒庆幸,思想新潮如美国也有和台湾情况相同的地方,可见“道德”在地球上任何角落都是一样的。

    胡先生为此“合情合理”的事,气急败坏地丢下一句“狗屎”我看了更是哈哈大笑,因为我很同情胡先生。有句话说“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使其疯狂!”我看胡先生是被逼急了才如此疯狂,才会丢下这么一句话:狗屎。看官不觉得应该同情吗?

    也许胡先生又要疯狂地大嚷表示不服气,那么让我告诉你吧:假设英国驻美大使是个男的,而他也有很正当的理由跟他太太离婚(例如她太胖又矮带不出场),随后又再娶,而这位大使先生偏偏又有在公开场合穿着开裆裤的习惯,你说撒切尔先生该不该在铁娘子的面前耳语一番,然后让这位“绅士”大使丢官呢!如果这件事假定是事实,那么我相信,普天下的男人不会奇怪撒切尔先生是在嫉妒那位大使的阳jù!(对不起!我相信胡先生不会介意这些粗鲁的话吧?!)

    我们再谈女教授的耳环吧!是谁说女教授不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的?假如世界没有女人,我倒宁愿自杀呢!我一向很赞成女士戴耳环及化妆,但一定要配合自己的外型及内在的身分。只要搭配调合,看起来就是美,否则就不美、且令人作呕!

    我不知道胡先生对“女人的样子”如何下定义?而且“女人”也有很多种,烟花女是女人,淑女贵妇也是女人,巾帼英雄是女人,贤妻良母也是女人。胡先生并没有明确地表示那位女教授应该当哪种“女人”不过我倒认为,如果把那位女教授装扮成“烟花女”着实是不调和了点,不知胡先生认为如何?这样吧!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位男教授留着嬉皮式的披头,嘴里嚼着槟榔,满口“干你娘”我保证这位教授明日一定上报!因为这样的“男人”确实也不符合他的身分。说了这些,我不知道胡先生是否明了“男女都一样”这一道理没有?希望胡先生脑子里的浆糊不会太多才好!

    至于将现代女作家的小品收入中小学课本,而有男士发出反对声音,且那位男士反对理由是:“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我不知道是哪位狗屁男士讲的话,太丢男士的脸了!这位男士如此的论调确实不“合情合理”!胡先生!这件事你确实有资格向“这位男士”(不是全体男士)丢下一句:狗屎!

    我还算是一位很开通的男人吧:

    不过后面几个论点我就不赞同了!你很委屈地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在此,我也要很“委屈”地向你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男强人”(对不起!男人不会用这种自夸的字眼,这只是便于让你明了而已)也不容易。在办公的场合也要遵守以上的规矩,男人粗鲁的特性也必须隐藏起来,否则就不像个男教授、男主委、男市长及男主任、男经理了。你看过上列这些“男强人”在公事场合打着赤膊、穿着内裤靠在背椅上、吹电扇、喝茶、看报吗?你又看过这些“男强人”发挥“男人”特质,见了人就打,嘴里说着三字经吗?在公事场合“女强人”确实必须让男人忘记她是个“女人”但不必要让男人觉得“她”是个“男人”!同理,我相信“男强人”在公事场合也不会去分“男人”、“女人”因为他只对“公事”而不对“私人”这点倒是女士们应该学习的。

    再谈“男女平等”这问题吧!胡先生认为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并以中、西方国情的不同“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来支持自己这项说法。这点我倒是同意的!记得每当电视有“女权运动”、“男女平等”的画面出现时!父亲总会捉弄妹妹说:“你再说!你再说我就把你抓去当兵!”弄得全家哈哈大笑!我们看到现行征兵制有“役男”而没有“役女”不正是男人尊重女性特质的最好说明吗?

    再说,并非每一位女人的“女性特质”都是一致的,例如:有的适合当总理、首相、市长、民政课长、馆长、董事长,但有的就不适合。由于前者的特质适合这些职务,所以世界潮流及社会观念便给予认同,众人也并没有因为她们是“女人”而排斥她们!再说!饭店大厨师、理发店的师傅,哪个不是男人的“天下”而最近某医学院招收男性护士生,请问如此一来,男人是不是也要因此而大吵大闹地说:“这些工作不适合‘男性的特质’”呢?不会!因为男人了解,每个男人的特质也不尽完全相同!

    我们宪法规定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故只要你能称职,相信没有人会投以异样眼光的!当然仍有少数不肖的男士不能洁身自爱,但我希望那些女权运动者在批判事情时,不要把“所有男人”都否决掉,最好将元凶揪出来痛斥一番,才是明智之举,才是讲到问题的重心。因为任何一个团体都有不肖之徒,女人中也有不肖者,即令政府官员也有不肖者,你说不是吗?

    我很高兴胡先生能很清楚地了解,男女之间会因生理或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特质,这点我深为胡先生庆幸:毕竟胡先生脑袋没有“短路”

    胡先生又说:“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说实在的!每个人都有“瞧不起”的权利,不过!我觉得这世界除了白痴或疯子外,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方法可区分聪明与愚笨。你不觉得真正愚笨的人,就是那些自认聪明的人吗!外表“娇媚诱人”也有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真不可思议!知道吗?聪明如我,也曾为一位“娇媚诱人”的小女生神魂颠倒了十六年,而至今仍受其影响呢!不过这是家务事,不便多谈。

    最后我想对美国人因美驻奥地利女大使的行为表现大惊小怪,而胡先生认为是“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作一批判。我个人认为如果你把“道德”看成是一种形式,我绝不会反对;倘若你把这一“形式”看成是“虚伪”那我就不能苟同。“道德”确实是一种形式。且是人类透过这种形式将它作为依循的准绳,然后显现出一种秩序的现象。如果以此观之,那么“道德”实在没有“虚伪不虚伪”的问题存在。

    祭祀祖先这一行为够“虚伪”了吧!人都死了,而且你也不知他长得什么模样,干嘛要祭祀他,而且平时不怀念他,到了七月节、春节才想到要祭祀他。真虚伪!而且还套个伦理道德、慎终追远的名目。的确,这些人真虚伪!但我要说:那些连七月节、春节都不祭祀祖先的人更不可原谅,因为这些人连该怀念、该尊敬祖先的日子都不愿透过“形式”去怀念、去尊敬,那么又怎能奢求这些人平时也会去怀念祖先、尊敬祖先呢!这种“心中无根”的人能够原谅吗!

    走笔至此!容我模仿胡先生文中一段话:“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花哨)耳环、(画眼圈)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我要说:“给那些男大使、男教授、男强人穿开裆裤、留披头、嚼槟榔的权利吧!”(虽然这些男士不至于如此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