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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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西部的阳光,巨型喷气机很快就投进了东部时区的夜幕。当飞机即将着陆的时候,我突然心头一阵惶惑——害怕见到开车来机场接我的阿迪,更怕见到正在布朗斯住宅区的家中等待着我的妻子和孩子们。尽管我给他们买了不少礼物,其中包括孩子们早就想得到的小型自动玩具售货机,以及给维丽的镶有珍珠的金戒指——这只原来摆在桑那都大酒店礼品柜台上标价500美元的戒指非常漂亮,维丽一定会爱不释手。当时售货小姐口气很硬,我怎么杀价她都分文不让,好在科里出面,一下子就打了个大折扣,只花了200美元。就算是捧回再多的礼物,我对家人还是有种负罪感,简直不敢想象当我走进家门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不敢想象他们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我。既然不敢想就不如不想,我还是干脆让脑子不断地回忆自己在维加斯的所作所为和所见所闻吧。
我想到了佐顿,他的死没有使我沮丧,起码现在没有。毕竟我们才认识了三个星期,彼此还来不及真正了解,但他的死却使我莫名地陷入了一种深沉的忧伤中,而且那是一种我从未感受过的,希望永远也不会再感受到的忧伤。他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人,我甚至还把他当做一盘棋那样研究过。据他说,他曾经活得一帆风顺,有过幸福的童年,美满的婚姻,富裕的生活,一切都称心如意,直列出了问题,也就是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年。他说过,不是解决,就是死掉,没有中和!可怜的他根本无力去解决,所以就一蹶不振,把自己推上了不归路。在我们认识的三个星期里,他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枯槁,骨头仿佛就要顶穿皮肤一般地往外冒,身体萎缩的速度快得惊人。在我们相处的那段日子里,他把自己的内心世界严密地封锁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为了不让我了解他。我完全是出于对他的真诚和怜爱才在他把赢得的钱分给我、科里和戴安妮时,婉言谢绝了他的。我真心实意地认为此举会对他有所帮助,做梦也没有想到,他那万念俱灰的心灵已经到了不能容纳任何感情的地步!他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以绝望为耻辱,也正是这种被美国人引以为荣的誓做生活中强者的道德标准,给佐顿的身心雪上加霜,促使了他的自尽。把他的死归咎于他妻子抛弃了他离家出走的说法最简单不过了,只有他的朋友才会纳闷:难道这么普通的事件都会造成一个地道的美国人自杀?难道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以及他过去的什么经历都没有责任?
和佐顿一样,我也是出于幼稚的背叛心理才到维加斯去的。
整整五年里,我埋头写作,冷落了维丽。她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是从不埋怨,因为无论我多么不近人情,还是每天晚上固守在家里的书桌前,而不是像不少男人那样在外面鬼混,彻夜不归。直到出版社拒绝出版我的这部耗尽心血的力作,使我整个消沉时,她才埋怨道:“我早就知道你的小说是卖不出去的。”我无言以对,只能恼火她居然不理解我的痛苦。她是我最心爱的人,竟然在我潦倒的时候不知道我心中的感受!我试图向她说明出版商不肯接受是因为他们要求大团圆的结局,而我却坚持原来的悲剧收尾,我相信这样处理才合乎情理。我对自己的作品了解得最透彻,在这方面我很自信。我以为维丽明白我的苦楚后会站到我这边来帮我去据理力争,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她听完后,反而一下子火山爆发般地跳了起来,向我嚷道:“你知道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过得有多艰难?知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还清我们欠下的那一屁股债?你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自我欣赏,清他妈的高?”她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以前的她可从来不说粗话呀!她气冲冲地拖儿拉女一甩门走了出去,直到做晚饭的时候才回来。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一个曾经那么痴迷当作家的女孩子居然变成了对作家如此不屑一顾!
我岳父竭力帮我们还清了债务渡过了难关,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我刚好从旧书店“掘宝”出来,还边走边为自己能淘到几本好书而傻笑着,偏偏碰上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下班经过。看见我腋下夹着几本旧书神采飞扬的样子,他顿时暴跳如雷,当街对我破口大骂:“天啊!我他妈的还以为你在写小说呢,原来你他妈的在这里虚度光阴!”我瞠目结舌了半天没回过神来,不知道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还是由于忽然发现岳父的粗话竟然讲得如此顺溜?两年后,我的小说终于按我原来的写法出版了,好评如潮,可惜稿费也不过几千元,我岳父这下子更加嗤之以鼻了:“花了整整五年的光阴才挣这么几个小钱,往后还是老老实实想办法养家糊口吧!”
直到在维加斯赌博时,我才大彻大悟——我凭什么要他们做出牺牲?他们有什么义务支持我去执着地写作?他们对我的怨恨是人之常情啊!只是从此以后,他们在我心目中的价值也就与以往截然两样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理解我的只有我的哥哥阿迪,然而就连他,从去年开始也对我感到失望。虽然他在我面前竭力掩饰这种情绪,还是让我痛苦地感觉出来了,因为他是我从小就相依为命的亲哥哥啊!
还是让思潮涌回维加斯吧!
科里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这家伙无论我怎样追问,都只字不提来维加斯之前的经历,侃侃而谈的全是他目前的生活。我们四人当中,唯独我对重提往日情有独钟,可惜他们三个却又都只喜欢听,不好探究,否则我可能会把孤儿院的故事也讲出来。
我和阿迪虽然在孤儿院里长大,但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其实不错,也许比那些在军校或贵族寄宿学校里的富家子弟过得更惬意。阿迪在身材上长得不如我高大,也没有我壮实,人品却比我踏实得多,也倔强得多。他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入迷,我则喜欢那些飞天遁地的幻想。他埋首于化学、数学等书籍,经常钻研棋艺,还教我下棋,希望我能够假此修心养性,但我却总是不耐烦地躲避,一万个不愿意在这些费时耗力的东西上动脑筋。我钟情于小说,大仲马、狄更斯、萨巴缇尼、海明威、菲茨杰拉尔德以及后来的乔伊斯、卡夫卡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作品,只要能搞到手的,我都要一睹为快。我敢说,出身于孤儿也丝毫没有影响我的个性发展。我和那些在正常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没什么两样,谁都看不出我们是连父母是谁,姓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弃儿。如果硬要找出这种出身的扭曲效应,那就是阿迪和我不像兄弟,更像父子。在我们十几岁时,阿迪离开孤儿院找到了工作和宿舍后,我也自作主张去和他住在一起。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就参军投身第二次世界大战。五年后,我退伍回来找到阿迪时,他已当了父亲。我们之间极少重提旧事,尤其是对“孤儿”一词的内涵讳莫如深。有一次,我在阿迪家坐到深夜,他妻子临睡前来向我们道晚安时吻了吻阿迪,此情此景使我蓦然记起我们的孤儿身世——小时候从来没有人在临睡前吻我们!
我们兄弟俩和很多孤儿不同的是,在孤儿院里我们从不觉得孤独寂寞,除了兄弟情深,更主要的是我们能够以博览群书来逃避现实。我最酷爱的书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故事,我阅读了它的普及版、马罗莱的原版等各种版本,并把它和现实生活融合为一体:先是把哥哥想象成了亚瑟王。在我心目中,他俩不但名字相同,都叫阿迪,而且连性格也一样那么可爱,只不过亚瑟王的身边终日簇拥着一群有勇无谋的武士,而哥哥除了我,几乎是孤家寡人。在那个充满奇思怪想的童年时代,我却对圣杯不感兴趣,也不想当加拉哈特式的勇士。最使我着迷的人物就是魔法师墨林了。此人拥有卓绝超凡的魔法,能够把自己变成一只凌空的鹰、潜海的鱼总之任何一种飞禽走兽。他可以在瞬间消失或出现,甚至长时间销声匿迹,远遁去了天涯海角。我特别羡慕他能够长生不老,还顶欣赏他是一位先知,能够知晓过去,预感未来。他曾告诉亚瑟王自己再也不能当他的左右手了,因为以后的他将会遇上一个女孩子并教她魔法,而这个女孩子命中注定最后要背叛他,还用跟他学会的咒语战胜他,把他封锁在一个山洞里长达千年,直到咒语失效后他才能重返人问。他明明知道将有如此下场也不能不爱这个女孩子,因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情人。魔法师墨林的故事是多么可歌可泣,小时候我在哥哥面前老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扮成墨林,当我离开孤儿院时,我们就一起把姓改成了墨林,从此以后在任何人面前我们都绝对只字不提自己是孤儿的往事,即使在我们两人之间也只字不提
飞机正在着陆。
维加斯曾经是我想象中的亚瑟王朝廷,是伟大的墨林的了如指掌的庇护所,现在我又回到现实中来了,我必须就这次离家出走向哥哥和妻子做出一番解释。
当飞机在跑道上滑行时,我已收拾好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和行李。
告别了西部的阳光,巨型喷气机很快就投进了东部时区的夜幕。当飞机即将着陆的时候,我突然心头一阵惶惑——害怕见到开车来机场接我的阿迪,更怕见到正在布朗斯住宅区的家中等待着我的妻子和孩子们。尽管我给他们买了不少礼物,其中包括孩子们早就想得到的小型自动玩具售货机,以及给维丽的镶有珍珠的金戒指——这只原来摆在桑那都大酒店礼品柜台上标价500美元的戒指非常漂亮,维丽一定会爱不释手。当时售货小姐口气很硬,我怎么杀价她都分文不让,好在科里出面,一下子就打了个大折扣,只花了200美元。就算是捧回再多的礼物,我对家人还是有种负罪感,简直不敢想象当我走进家门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不敢想象他们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我。既然不敢想就不如不想,我还是干脆让脑子不断地回忆自己在维加斯的所作所为和所见所闻吧。
我想到了佐顿,他的死没有使我沮丧,起码现在没有。毕竟我们才认识了三个星期,彼此还来不及真正了解,但他的死却使我莫名地陷入了一种深沉的忧伤中,而且那是一种我从未感受过的,希望永远也不会再感受到的忧伤。他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人,我甚至还把他当做一盘棋那样研究过。据他说,他曾经活得一帆风顺,有过幸福的童年,美满的婚姻,富裕的生活,一切都称心如意,直列出了问题,也就是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年。他说过,不是解决,就是死掉,没有中和!可怜的他根本无力去解决,所以就一蹶不振,把自己推上了不归路。在我们认识的三个星期里,他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枯槁,骨头仿佛就要顶穿皮肤一般地往外冒,身体萎缩的速度快得惊人。在我们相处的那段日子里,他把自己的内心世界严密地封锁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所有的言行举止都是为了不让我了解他。我完全是出于对他的真诚和怜爱才在他把赢得的钱分给我、科里和戴安妮时,婉言谢绝了他的。我真心实意地认为此举会对他有所帮助,做梦也没有想到,他那万念俱灰的心灵已经到了不能容纳任何感情的地步!他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以绝望为耻辱,也正是这种被美国人引以为荣的誓做生活中强者的道德标准,给佐顿的身心雪上加霜,促使了他的自尽。把他的死归咎于他妻子抛弃了他离家出走的说法最简单不过了,只有他的朋友才会纳闷:难道这么普通的事件都会造成一个地道的美国人自杀?难道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以及他过去的什么经历都没有责任?
和佐顿一样,我也是出于幼稚的背叛心理才到维加斯去的。
整整五年里,我埋头写作,冷落了维丽。她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是从不埋怨,因为无论我多么不近人情,还是每天晚上固守在家里的书桌前,而不是像不少男人那样在外面鬼混,彻夜不归。直到出版社拒绝出版我的这部耗尽心血的力作,使我整个消沉时,她才埋怨道:“我早就知道你的小说是卖不出去的。”我无言以对,只能恼火她居然不理解我的痛苦。她是我最心爱的人,竟然在我潦倒的时候不知道我心中的感受!我试图向她说明出版商不肯接受是因为他们要求大团圆的结局,而我却坚持原来的悲剧收尾,我相信这样处理才合乎情理。我对自己的作品了解得最透彻,在这方面我很自信。我以为维丽明白我的苦楚后会站到我这边来帮我去据理力争,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她听完后,反而一下子火山爆发般地跳了起来,向我嚷道:“你知道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过得有多艰难?知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还清我们欠下的那一屁股债?你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自我欣赏,清他妈的高?”她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以前的她可从来不说粗话呀!她气冲冲地拖儿拉女一甩门走了出去,直到做晚饭的时候才回来。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一个曾经那么痴迷当作家的女孩子居然变成了对作家如此不屑一顾!
我岳父竭力帮我们还清了债务渡过了难关,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我刚好从旧书店“掘宝”出来,还边走边为自己能淘到几本好书而傻笑着,偏偏碰上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下班经过。看见我腋下夹着几本旧书神采飞扬的样子,他顿时暴跳如雷,当街对我破口大骂:“天啊!我他妈的还以为你在写小说呢,原来你他妈的在这里虚度光阴!”我瞠目结舌了半天没回过神来,不知道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还是由于忽然发现岳父的粗话竟然讲得如此顺溜?两年后,我的小说终于按我原来的写法出版了,好评如潮,可惜稿费也不过几千元,我岳父这下子更加嗤之以鼻了:“花了整整五年的光阴才挣这么几个小钱,往后还是老老实实想办法养家糊口吧!”
直到在维加斯赌博时,我才大彻大悟——我凭什么要他们做出牺牲?他们有什么义务支持我去执着地写作?他们对我的怨恨是人之常情啊!只是从此以后,他们在我心目中的价值也就与以往截然两样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理解我的只有我的哥哥阿迪,然而就连他,从去年开始也对我感到失望。虽然他在我面前竭力掩饰这种情绪,还是让我痛苦地感觉出来了,因为他是我从小就相依为命的亲哥哥啊!
还是让思潮涌回维加斯吧!
科里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这家伙无论我怎样追问,都只字不提来维加斯之前的经历,侃侃而谈的全是他目前的生活。我们四人当中,唯独我对重提往日情有独钟,可惜他们三个却又都只喜欢听,不好探究,否则我可能会把孤儿院的故事也讲出来。
我和阿迪虽然在孤儿院里长大,但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其实不错,也许比那些在军校或贵族寄宿学校里的富家子弟过得更惬意。阿迪在身材上长得不如我高大,也没有我壮实,人品却比我踏实得多,也倔强得多。他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入迷,我则喜欢那些飞天遁地的幻想。他埋首于化学、数学等书籍,经常钻研棋艺,还教我下棋,希望我能够假此修心养性,但我却总是不耐烦地躲避,一万个不愿意在这些费时耗力的东西上动脑筋。我钟情于小说,大仲马、狄更斯、萨巴缇尼、海明威、菲茨杰拉尔德以及后来的乔伊斯、卡夫卡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作品,只要能搞到手的,我都要一睹为快。我敢说,出身于孤儿也丝毫没有影响我的个性发展。我和那些在正常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没什么两样,谁都看不出我们是连父母是谁,姓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弃儿。如果硬要找出这种出身的扭曲效应,那就是阿迪和我不像兄弟,更像父子。在我们十几岁时,阿迪离开孤儿院找到了工作和宿舍后,我也自作主张去和他住在一起。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就参军投身第二次世界大战。五年后,我退伍回来找到阿迪时,他已当了父亲。我们之间极少重提旧事,尤其是对“孤儿”一词的内涵讳莫如深。有一次,我在阿迪家坐到深夜,他妻子临睡前来向我们道晚安时吻了吻阿迪,此情此景使我蓦然记起我们的孤儿身世——小时候从来没有人在临睡前吻我们!
我们兄弟俩和很多孤儿不同的是,在孤儿院里我们从不觉得孤独寂寞,除了兄弟情深,更主要的是我们能够以博览群书来逃避现实。我最酷爱的书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故事,我阅读了它的普及版、马罗莱的原版等各种版本,并把它和现实生活融合为一体:先是把哥哥想象成了亚瑟王。在我心目中,他俩不但名字相同,都叫阿迪,而且连性格也一样那么可爱,只不过亚瑟王的身边终日簇拥着一群有勇无谋的武士,而哥哥除了我,几乎是孤家寡人。在那个充满奇思怪想的童年时代,我却对圣杯不感兴趣,也不想当加拉哈特式的勇士。最使我着迷的人物就是魔法师墨林了。此人拥有卓绝超凡的魔法,能够把自己变成一只凌空的鹰、潜海的鱼总之任何一种飞禽走兽。他可以在瞬间消失或出现,甚至长时间销声匿迹,远遁去了天涯海角。我特别羡慕他能够长生不老,还顶欣赏他是一位先知,能够知晓过去,预感未来。他曾告诉亚瑟王自己再也不能当他的左右手了,因为以后的他将会遇上一个女孩子并教她魔法,而这个女孩子命中注定最后要背叛他,还用跟他学会的咒语战胜他,把他封锁在一个山洞里长达千年,直到咒语失效后他才能重返人问。他明明知道将有如此下场也不能不爱这个女孩子,因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情人。魔法师墨林的故事是多么可歌可泣,小时候我在哥哥面前老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扮成墨林,当我离开孤儿院时,我们就一起把姓改成了墨林,从此以后在任何人面前我们都绝对只字不提自己是孤儿的往事,即使在我们两人之间也只字不提
飞机正在着陆。
维加斯曾经是我想象中的亚瑟王朝廷,是伟大的墨林的了如指掌的庇护所,现在我又回到现实中来了,我必须就这次离家出走向哥哥和妻子做出一番解释。
当飞机在跑道上滑行时,我已收拾好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和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