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头好痛

    奔至美困难的睁开眼睛,立即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再度闭上双眼。

    “你醒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亲的声音在他耳畔殷殷关切地询问著。

    好陌生的声音,这是谁在说话?

    “妈,要问也等他睁开眼睛再问,他搞不好又昏过去了。”火妮双臂环胸地站在床边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们也真好笑,看见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树林里,居然连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尸体”

    说也奇怪,他怎么会浑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属于苗家的树林里呢?

    阿田伯他们说,他身上的衣物和财物一定都被流浪汉给剥光了,所以他才会连条内裤都没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确定他还活著的那一刹那,她整个给他脸红,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体耶,有够不好意思的。

    “我的头好痛”辜至美拧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终于睁开了双眸。

    “啊,醒了、醒了,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欢天喜地的喊,然后像个母亲般慈祥地安慰著他。“当然会痛喽,会痛是应该的,你全身有不少擦伤,不过幸好伤势不重,应该谢天谢地了。”

    他看着眼前福泰的陌生妇女。“你是谁?”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亲,你叫我苗大婶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婶?好陌生。“我认识你吗?”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当地回道:“你不认识这里所有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你,你昏迷在我们家的树林里,是我们把你给救回来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点面熟。

    “我认识你吗?”他好像看过她,但她叫什么名字,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不,你不认识我,因为我也不认识你。”火妮明快地说:“把你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我通知他们来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脑中一片空白。

    “对啊,你总有家人吧?”她顿了顿。“呃你是孤儿?”

    他紧拧著眉心,不发一语。

    火妮润了润唇,试探地问:“那么,你总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我叫你朋友来接你。”

    他还是不说话。

    “呃你连朋友都没有?”

    这个人还真悲哀,长这么大,居然连个朋友都没有?

    也难怪啦,瞧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文明又带点冷漠的气质,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柔和,他可能是那种超级难相处的人。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火妮问道,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总该回答得出来了吧?

    “我”他终于开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不起来。”

    “什么?”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火妮眨著眼。“你失忆了,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知道”他的头好痛,只要他试图去想什么,他的头就会撕裂般的痛。

    “怎么办啊?他可能伤到脑袋了。”梅淑珠忧心忡忡地看着他。“要是他一辈子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怎么办?这样很可怜耶。”

    “我看还是报警吧,把他交给警方。”农庄的事已经够多了,她一点也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忽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

    “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门口,马上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

    苗大顺搓著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火妮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火妮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火妮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著苗大顺。“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

    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火妮求饶。“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

    “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

    火妮蹙著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委靡不振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姐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着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奔至美紧抿著唇,看着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苞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扁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祥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忽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着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