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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六月的银梦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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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六月的连绵的细雨,下了足有一周之多,直至今晨才停下来,这场雨是几十年不遇的,竟然把滨海市的温度拉下来十几度,人们不得在夏装外,重新又罩上一件外套出门。

    周末的滨海市,夜晚是最美丽最绚烂的,大街小巷到处是色彩斑斓、充满诱惑的霓虹彩灯,到处是需求精神暂时解脱和肉体暂时自由的人们。其实不用很特意的,你只要轻轻地呼吸,就会闻到四周弥漫着艳遇和交易的味道。

    走在满是星星点点积水的柏油路上,却不知自己去向何方,我仰望着难得一见的星空,对着那颗滑过的流星放声大喊道:“妈的,我的生活太无聊了,我不想这样平庸的活下去。"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一切都没有变化,唯一不同的只是天色更黑暗,喉咙有点痛而已。

    转过两个路口,看到“银梦酒吧”这个名字,就知道了这里面俗不可耐的场景,虽然心里猜个八九不离十,但由于我现在的确是无聊之极,所以还是不加思索的推门走了进去。

    里面果然和想象中的一样,昏黄的灯光下,无处不是笼罩着暧昧和情色的感觉,就算是dj播放着“脑刹乐队”杂乱狂燥的音乐,也遮不住那些即将迸发出的腥骚气味。

    这间不起眼的酒吧里,人竟然出奇地不少,一对对貌似情侣的狗男女,在四处阴暗角落里或是嬉笑逗骂着、或是缠绵调情、或是谈着价钱。这样的场景我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只是撩了一眼就继续向里走,随便坐在靠着酒吧台的高凳上。

    长长的金属质感的吧台,伏案于上有些冷飕飕的感觉,不过还好,在我稍微感到些冰凉时,就被吧台后面的女孩吸引了,这妞儿真的确实不错,条儿正(身材好)、盘儿亮(容貌好),凹凸得恰到好处,尤其是那双虽不算很大,但足以让男人化为灰烬的眼睛,顿时让我的肾上腺素撞到脑门儿。

    女孩穿着匝腰露脐的工作服,很敬业地笑着走过来,蓬松的栗色头发,向后拢了拢。呵呵,还没说话就开始搔首弄姿,看来老子今天要吃定她了。

    女孩问我:“先生,您喝什么?”

    借着脑刹乐队的噪音,我笑着凑过去大声说:“说什么,大声点儿。”

    女孩也俯身过来喊道:“问您喝什么?”

    女孩的脸几乎和我自己的脸贴上,我轻而易举地呼吸到她的香水味道,是我喜欢的薰衣草的味道。

    我伸出双指大声说:“两打嘉士伯。”

    女孩一惊,显然对一个人喝这么多酒,有些惊讶。更何况这么一个小酒吧,一晚上也不一定能卖出两打嘉士伯。

    女孩又凑过来大声说:“就你一个人?”

    我随着节奏晃动着身体,暧昧的看着女孩,点点头说:“啊,不是我一个,还有一个人。”

    女孩四处看看,满是疑惑道:“他还没来?”

    我点了一只烟,嘬了一口,轻轻把烟从鼻子喷出,喷到女孩姣好的脸上,笑道:“来了,只是她还不知道。”

    女孩似乎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脸的不解。她扭回身从里面拿出24瓶嘉士伯放到桌上,脸上显然疑惑还没褪去。

    看来计划第一步~“吸引”还是相当成功的,无论让女孩或者喜欢或者猜疑,哪怕是恨也好,反正只要她时不时地想着你,那就达到了目的。

    我暗自茄喜,果然没猜错,原来她还真是个傻妞。因为在酒吧里,只有傻妞才会对陌生男人搭讪的话题感兴趣。

    这时,酒吧里的dj大发善心,换作了较为疏缓的歌曲,那曲子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店。我扭身看着舞池里那几对腻歪的狗男女,自己也随着音乐的节奏轻晃着身体。

    啪。她打开一瓶酒,推到我的眼前,我回过头伸出一个手指说:“宝贝儿,再开一瓶。”

    女孩瞥了我一眼,啪的一声又打开一瓶嘉士伯。

    我想那会儿我脸上可能露出了yin笑,但顾了许多,我无耻的把身子凑过去,刚想和她说,这瓶我想和你一起喝等等之类的话再次搭讪。

    可是就在这时突然有个人猛拍了一下我的左肩。我知道,在这个该死的节骨眼上,出现的人,一定是冬华,因为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他和我是左撇子。我缩回身子,冷漠的回过头,果然看到冬华那张永远笼罩在烟雾中的尿脸。

    冬华吸烟的方式很可怖,他总是猛地嘬一口,直到把体内所有空气压出体外,进而用烟雾把整个肺占据为止,然后就闭上眼睛享受,他说这样的吸烟很噎人,但他妈也很爽,比干那是事儿还爽。我想这种尿样男人可能会有同性恋倾向,所以我每每坐在他身边时,尽量离他远一些,防止意外发生。

    如果想在某个地方寻找他的踪迹,其实很是容易,只要找到哪个偏僻的角落里,有一点骤亮的烟光在闪烁,呵呵,那就找到他了。

    这段时间我们不是经常打电话见面,但却经常会在某些的小酒吧里碰到,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去些不曾去过的,或是没什么知名度的酒吧,看看那里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什么新鲜的地方,但大多数时间是令我们失望的,不是那里没人特别之处不欢而散,就是没多久就带着女孩出来开房。所以,李冬华既是我过去上大学时期的死党,也是我如今最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当然还有一层关系就是我管他父亲叫干爹。

    此时见到他,虽是有些气愤,心里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个遍,但脸上还是故作惊喜地说:“嘿,冬华!你丫怎么在这儿?”

    冬华略显瘦高的身子靠过来,一屁股坐在我身旁,毫不客气伸手拿起那瓶打开的啤酒喝下去。说实话,我们的关系的确没必要和我打招呼再喝我的酒,不过这瓶酒让我请他,也的确有些心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