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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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伟广泽迎着明月来到了公司,走出电梯,他向自己的办公室迈去。远远地,他看见了从办公室里微微透出的光芒。
有贼?
他轻轻地向自己的办公室移去,门没有关,敞开了一大半。让身体贴着墙壁,他小心翼翼地向里面望去是她!是那个俗妞儿!那个失去踪影的俗妞儿竟待在他的办公室里。
远远地,他看着她,就连呼吸也放轻了。
只见她光着脚丫子踩在他的皮椅里,半蹲着身子,修剪着桌上的那盆蒲公英。整个空间只亮了桌上的一盏灯,淡淡的光芒照着那株瘦弱的蒲公英,那株她悉心呵护却被他糟蹋的蒲公英。
月光从她身后的窗户里倾泻进来,为她的身体镀了一层柔和的黄晕,她就像一轮映在人间的明月,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妙。
那一刻她不再是俗妞儿,她是最妩媚的月光,用她的柔和与包容温暖着他的世界。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
“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沐暖日的质疑就在他的耳边,霁华的感情就在他的心底。可他呢?他又做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他按照父亲的要求做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男人,他的人生似乎就围绕着这一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努力读书,拥有高雅的内涵;学习礼仪,塑造不凡的举止;讲究衣着,成就优雅的外表所有的一切像一个巨大的套子将他的人生整个包裹了起来。他就是一个蜗牛,躲在这个壳中看着眼前的世界,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离开了那个壳,他又该怎么办?
他不想他从来也不想这个问题,是因为害怕吧!
他不敢做回他自己,他不敢将真实的感情表露出来,他也不敢去爱这个俗妞儿。他害怕别人鄙视的目光,他害怕别人像看小丑一样地看着他。
多少年了,他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和母亲去别人家拜访。母亲不会吃西餐,在座所有的客人都用嘲笑的眼光俯视着她。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父亲又在做些什么?他只是隐约记得父亲将脸转了过去,那种眼神比所有人的鄙夷加在一起还叫母亲难堪。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母亲就离他而去了。此生,他再无母爱!
读大学以后,每周他会去西餐厅一次。口袋里没有太多的钱,他也不点太多的东西,往往是一杯咖啡。他会在那种高级的西餐厅里坐上一个下午。他用眼睛注视着周围的上层社会,注视着他们的礼仪、风度、气质和教养,并将所有的一切一点一点印在了心里。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做到了对自己的承诺!大学毕业以后,他顺利进入了现在的这家公司,从一般的管理人员开始做起,他一步一步登上了现在的总裁位置,成为年轻而有成就的实业家。他的名字出现在财金新闻和风云人物的字里行间,他成功地步人了上流社会。越是如此,他对自己的气质就越是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他以为所有的付出与要求都是最正确的,他以为此生他都会以气质为衡量自己和他人的最高标准,直到金迷秦先生出卖公司利益的那件事情发生,他开始检视自己,倏地发现:他的世界早已脱离了原本的轨道,他成了“气质”的俘虏,而他的内心还充满了心甘情愿的奴性。
回想往事多久了,他已经不知道秉着自己的心意大笑或大骂的滋味直到她的出现。
这个俗妞儿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所有的地方都和他构成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
她可以不顾衣着,只要舒服就好;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跑跳,甚至趴在地上,只因为她想这么做;她可以用最直接的方式去亲近自然,只因为她喜欢充满生命的花草;她可以吃着东西跟你说话,让你看见她嘴里的食物,她可以张着嘴巴大笑,露出后排的智齿,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一切事,只因为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个“俗妞儿”!
她不在乎这个称呼,她甚至引以为豪。因为她知道,像他们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其实过得很虚伪,很矛盾,很累。
回想他们一路走来这种种她老是跟他吵,老是气他,其实是因为她喜欢他,她想引起他的注意。而他呢?他也是这样!他总是围着她打转,总是挑她的刺,总是特别注意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正像她说的那样,他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找茬想整她;要么,就是他早就喜欢上了那个俗妞儿!
答案是哪一个,其实早已不言而喻了,不是吗?否则,他们之间不会有这么多的交集,他不会吻她,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来。
可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谁也不能告诉他,谁也不能!
一道门将他们隔在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走进去是被月光触摸的温和,站在这里是被黑暗笼罩的冰冷。然而,他却无力踏出这一步,仅仅只是这一步!
*******
鲍司的午休时分,温霁华的办公室还是一样的热闹非凡。小小的空间里各色鲜活的植物散发着生命的魅力,大家围坐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喝茶,好不畅快。
郗伟广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本该去茶水间为自己泡杯咖啡的,可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的办公室门口。立在门外,他无心踏足其中。总觉得,他这个总裁一旦现了身,就会破坏那分美好,就会把那分真实完完全全地给撕毁。他的脚步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不进亦不退,就定在门的外面,感受着门内的欢乐。
“这是我爸妈给你们的礼物。”霁华将一包包的东西拿出来,送给各位同事“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不过挺有用的。”
斑秘书摊开纸包“这都是什么啊?”
霁华指给她看“花茶啊!正宗的花茶,就是你上次说很喜欢的那种花茶,有美容祛毒的作用哦!”大家纷纷笑着道谢“代我们谢谢伯父、伯母。”
“没什么,没什么!”霁华不在意地摆摆手“这都是我家乡的一些特产,不过倒是挺出名的。”
一位年轻的秘书眼中闪过梦幻般的神采“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嗯!”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开始描述那个美丽的地方“那里大部分的人家都是以种花为生,鲜花可以卖给城市里的鲜花供应商,做成的干花可以卖给一些艺术巾场,还有一些花就是用来做花茶的。我们家就是一个很大的花茶制造厂,到了鲜花收获的季节,就连空气里也是四溢的花香。那里的人种花、采花、弄花,人人都跟花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乡里乡亲间彼此都认识,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我记得我考上东方学院离开家的那天,几乎所有的乡亲都来送我,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热闹得不得了。”
“有机会真想去你的家乡看一看。”一位年纪稍长的部门经理感叹了起来“每天生活在这种都市生活里,人都变成了都市的味道,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
斑秘书笑了起来“白经理,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每天生活在都市里都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我们不在做人,难道在做动物吗?”
正经理摇了摇头“像我们跟人家谈业务、约定时间,见了面之后开始为双方公司的利益谈判。在这过程中,虚伪的谎言、无法兑现的诺言、编派同类公司的重言也不知道说了多少。然后开始签合约、定计划表面上看起来,我们好像挺风光的,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没于豪华的餐厅、咖啡厅,其实呢!我们就像一个陀螺,一刻也不能停,稍有闪失我们就会停下来,那个时候这枚陀螺可就完全没用了。”
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啊!都市人的生活!看上去五光十色、美不胜收,其实是空虚又空洞。”
“别说得这么沮丧啊!”霁华仍旧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在都市生活也有都市生活的好处,我到这里后见到很多以前我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像什么游乐场、植物园还有,还有西餐厅”说到最后,她不禁沉默了下来。垂着头,她捧着手里的花茶,将所有的感觉浸泡在淡淡的香气中,她不让自己想得太多。
门外的广泽将双手握得紧紧的,无论愿意与否,他都已经伤害到了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就在广泽自责的时候,有双手碰触到了他的肩膀。猛地回过头,看见来人他尴尬的别过了脸,也离开了那扇门。两个人走到楼层的中堂处,停了下来。
“干吗不进去?”柳燕脂双手抱怀静静地看着他,眉宇间有着些许揣摩的意味。
在沉默中,广泽的双手相互交叉,支撑着他的头。许久,无法言语。面对这个跟了他四年的下属兼朋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自己内心的挣扎。
柳燕脂隐约了解他内心的复杂感受,将这所有的一切丢在一边,她找他有正事呢!“你父亲来了。”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丢在了广泽的心中,自从他考上东方学院就离开了那栋郗家祖宅。九年来,除非逢年过节或一些非常特殊的日子他决不回去,父亲也很少来找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现在在哪儿?”
柳燕脂用眼神示意楼下“在一楼的服务台呢!”
便泽走进电梯,按下了去一层的符号。在电梯里,他下意识地收拾起自己的领带和衬衫,每次面对父亲他都有一种去觐见国家元首的感觉。
这就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那种气质不凡、高贵得体,却缺乏真情实感的关系!
*******
“父亲。”
见到父亲,郗伟广泽完全没有轻松,他毕恭毕敬地站在离父亲两米远的地方,低低地唤了一声。
郗老先生年近六十,身体仍是笔挺而坚硬,从上到下都显示出他不凡的气势。回望着儿子,他仔细打量了一番,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不愧是他的儿子,举止得体、气质高雅、风度翩翩。
便泽亡前两步,立在了父亲的跟前“您找我有事?”
“咱们去你办公室谈吧!”郗老先生先一步走进了电梯,广泽跟着进去。
小小的电梯空间只有父子两人,郗老先生再没什么好顾及的,随即将来意说了出来“我听说你最近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姑娘走得很近,有这回事吗?”
便泽马上明白了过来,父亲口中那个“不三不四”的姑娘指的是霁华,而告诉父亲这个消息的人,不用说,准是孙蓓蕾。看上去是个气质型美女,想不到竟是个喜欢在人背后嚼舌根的泼妇。
便泽深吸了一口气,沉沉地说道:“她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姑娘,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毕业于东方学院法律专业,是一个非常能干、非常有才情、非常吸引人的女孩。请父亲不要随便侮辱人家!”
郗老先生也随之沉下了脸“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人家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跟我说话?”
“我只是实话实说,还请父亲见谅。”话是这么说,可他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放松。
郗老先生还想说什么,偏偏电梯停了下来。广泽抢先一步走了出去“咱们还是去我办公室再谈吧!”
郗老先生一路走一路说着“我不管你喜欢上的姑娘是好是坏,在我心目中只承认蓓蕾那孩子做我们家的媳妇。她出生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家教又严,为人得体,与你再般配不过。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等再过两年,你的事业完全稳定下来,就把她娶过来吧!”他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定要让广泽成为最高雅的人,他不能失约。
“父亲,还是进来再说吧!”广泽拉开办公室的大门把父亲让进去。
郗老先生正想说些什么,他的视线一扫,触及到了桌上的那盆蒲公英,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突然间,他呆住了。
“广泽,这是这是什么?”
“这是蒲公英啊!”广泽发现父亲的神色极端不正常“有什么问题吗?”
郗老先生眼神有些古怪,他抓住儿子的手追问着“你从哪里弄来的这种东西?现在都已经入夏了,为什么它才开花?”
“这是人家送的,因为种植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所以开花的季节与一般室外生长的蒲公英不太一样。”父亲的反应太奇怪了,广泽忍不住生疑“父亲,您不喜欢蒲公英吗?”
郗老先生跌坐在椅子里,嘴里喃喃念叨着“蒲公英蒲公英爱的纷飞,爱都纷飞了没有了,死了”
便泽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父亲您怎么了?”好像中了咒似的,神情恍恍惚惚。
郗老先生握着杯子的手不停地在颤抖,水点点地洒了出来,破坏了他一向注重的气质与修养。拉着儿子,他像是在害怕什么,又像是在逃避着什么。
“广泽广泽啊!你你怎么会种植这种蒲公英?你你不是不喜欢植物的吗?”
他越是这样,广泽的疑惑就越大“父亲,这株蒲公英有什么不对吗?”
郗老先生长叹了一声,决定将事情的始末告诉儿子“你你的母亲很喜欢蒲公英,她每年都喜欢在院子里种一株蒲公英。她曾经说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
站起身,他蹒跚的步伐再无往常的坚定,走到那盆蒲公英的旁边,他的手抚上了它“她是那么喜欢蒲公英!那么喜欢它啊!”这是一个久远故事的开始,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伴随而至的还有一道清脆的声音“郗总,我是温霁华。我找你有事,可以进来吗?”
*******
郗伟广泽看了看父亲,又瞧了瞧办公室的门,最终他拉开了门。凝望着面前的俗妞儿,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面对她“你你找我有事?”
“事情很简单,一会儿就好,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此刻的霁华面对他就是单纯地面对自己的上司,不卑不亢,也再无多余的表情。
感觉出她的冷淡与那声“郗总”刻意拉开的距离,他不觉向后退了一步。“什么事?你说吧!”
迎视着他气度不凡的容颜,霁华用最平稳最有力的声音告诉他“我要拿回那盆蒲公英,你不会种它,也不想种它,我觉得它还是回到我身边更合适一些。”
她来收回的不仅是那盆蒲公英,还有她所付出的感情。沐暖日果然没有说错,俗妞儿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她已经决定放手了吗?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一切想清楚,她就已经收回了这纷飞、繁茂的爱情。
“霁华,我觉得”
没等广泽说出个所以然来,郗老先生突然插了进来“你就是送他蒲公英的人?我可以称呼你‘温小姐’吗?”他在打量着她,用最苛刻的眼光打量着她。
霁华没有逃避,任他的眼神围着她打转。而她只需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不用说,这个老人一定是郗伟广泽的父亲。父子两人都有那种自恃甚高的气势,所以绝对错不了。
她用同样的语气问他“你就是郗总的父亲?”
郗老先生点了点头,这个女生外表看起来俗俗的,气度上却隐约有着大气魄。收回自己的探究,他指了指桌上的蒲公英“这株蒲公英是你的?”
“是!”她迎视着他的目光,毫无退却“所以,我现在来要回。”
“你懂蒲公英吗?我是说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吗?”凝望着眼前的俗姐儿,郗老先生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霁华双手抱怀把头昂得高高的“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出生花农世家,从小就在妈妈、外婆的怀抱里听着各种花的故事,听着每种花所诉说的语言,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郗老先生急急地追问“那这蒲公英代表着什么?”
睇了他一眼,霁华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干吗要告诉你?”
郗老先生显得很失望,他的神情让广泽不明白了“父亲,你好好地怎么想起来了解蒲公英的花语?这跟母亲究竟有什么关系?”
“原来蒲公英让你想起你那个死去的夫人啊!”霁华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可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赶紧用手捂着嘴巴不停摇着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没说!”
哀弄着这株蒲公英,郗老先生像是抚弄着一片圣洁“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这位小姐种植的蒲公英,或许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吧!也许也许是你母亲在天之灵要将一切揭开。既然如此,我就不妨将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或许,温小姐会愿意告诉我蒲公英的花语究竟是什么。”
坐在蒲公英的旁边,郗老先生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
“就像广泽你知道的那样,我和你母亲阿英是被你爷爷硬撮合到一起的。我不喜欢她,我总认为想我一介才子竟然要娶这么个村妇为妻,这简直是种天大的侮辱。阿英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但她依然很爱我,对我也非常的好。后来我们有了你,她非常疼爱你,几乎将你当成了她所有的寄托。可我不准她这么宠着你,我总认为她会把你宠坏,而且我觉得她粗俗不堪,会把你给带坏了。所以从你很小的时候起我就让你跟着我,我要你完全像我,一丁点也不能遗传她的‘俗’。”
对小时候的这些事,广泽记忆犹新。有时候母亲紧紧抱着他,父亲却强行将他拉走的画面还是会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那也只是一些片段,他越来越觉得模糊了。
郗老先生缓缓地说下去“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你七岁,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才气的汪女士,她和阿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她才气横溢、气质优雅、谈吐不俗,简直就是为我而来的女神。”
霁华的那张利嘴实在是忍不住了“你们父子俩真不愧是父子俩,儿子自以为是,老子自命不凡简直一对活宝!”
“霁华”广泽不想她惹父亲不高兴,他总觉得或许在未来他们之间会有交集,所以她还是少惹些麻烦为妙。
郗老先生反而不甚在意“温小姐说得没错,我的确太自命不凡了。我以为世间只有这样的女子能配得上我,也只有我这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我和那位汪女士每日谈论学问,她俨然成了我所有的精神支柱。可我在表面上却依然得维系原有的婚姻关系,我得顾及到我的名誉、郗家的名誉,我不能背负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但我不服!我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如果我早一点遇到那位汪女士,那我的人生将是多么幸福。我觉得我所有的幸福和人生的快乐都毁在了阿英的手上。”
“所以你就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母亲身上。”虽然年幼,但广泽对母亲的境遇依稀有些记忆。尤其是父亲在家里发过火后挥袖而去,母亲总是对着父亲的书桌暗自流泪。
而郗老先生显然没料到年幼的儿子将这一切都记了下来,而且至今仍无法忘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下去。
“你说的没错,我的确做了那些残忍的事情。祖宅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院子,阿英将南面一隅清理了出来,每年种上一株新的蒲公英,旧的蒲公英又将种子撒在四周,所以几年的工夫那里已经是一片蒲公英的海洋了。一次我又将火发在阿英的身上,气恼之余,我想去毁了那片蒲公英。我真的去做了,无论阿英她怎么哀求,怎么哭泣,我都没有松手,就这样一把火烧了那片蒲公英的园地。阿英她跪在地上,对着那些黑色的焦灰不停地哭着、说着些什么。等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了。”
便泽望着那株蒲公英,低沉的声音再度响起“然后母亲她进了医院,被诊断出患了肝癌,从此后再也没有回家。”那是一段久远而痛苦的记忆,此生他终难忘记。
“她就这样就这样死了?”霁华简直不敢相信,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她这一生究竟拥有过什么?荣华富贵,甜蜜爱情,还是幸福家庭?她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曾拥有过。世上竟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属于她的,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
往事的伤痛摧毁着郗老先生所有的神经,就连他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着的“她处于昏迷的时候曾经断断续续地告诉我,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可她一直没有告诉我她的愿望到底是什么。在阿英弥留之际,她交代我一定要将广泽培养成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绝对不能像她那样被人看不起。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蒲公英纷飞的爱’”话到此处,他已是老泪纵横。
办公室里的三个人围绕着一株蒲公英静静待着,沉重的气氛将他们团团围住,逃都逃不开。
郗老先生抹去眼泪,抖着双手述说着“直到我永远地失去了她,我才明白,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爱上了她。只是我顾着自己的面子不肯承认,不肯承认我这个自恃甚高的人竟爱上了一个村妇。我后悔啊!后悔没在她活着的时候好好爱她、好好疼她。我站在那片化为灰烬的蒲公英园里,满眼全是她的身影。我拼命地种啊种啊,想恢复那片蒲公英园原有的风貌,可是无论我怎么种,蒲公英就是活不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亲手毁了她的蒲公英,上天就惩罚我永远欠着这笔债。蒲公英纷飞的爱阿英死的时候已经不再爱我了,她的爱飞走了。”
“不是这样的!”霁华猛地站了起来“不是这样的!蒲公英的花语是‘纷飞、繁茂的爱情’。它的意思是让爱纷飞,将爱带到遥远的地方,带到有希望的地方,让它繁茂地生长起来。我想伯母最后的意思是,她希望自己的爱纷飞在人间,在伯父你能触摸到的地方繁茂地成长起来她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郗老先生紧握住霁华的手,像在凝听神谕“阿英至死仍爱着我吗?她不恨我?不怨我?”
霁华反握住他的手,肯定地告诉他“如果她恨你、怨你,就不会在临终前说那句话了。”
凝望着面前的蒲公英,广泽反复地念叨着“蒲公英的花语纷飞、繁茂的爱情!蒲公英的花语”
他猛地转过头,恰巧对上霁华的眼,四目相对。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过来,明白了自己不能放弃、必须监守的那分感情。
被他炙热的眼神燃烧着,霁华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猛一转身,她忙无措地向外奔跑。
便泽一愣,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她穿着休闲鞋的脚显然比他的运动反应快了许多,先一步,她逃出了他的挟制。
“去追她吧!”郗老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像我那样悔恨终生,我知道她是你想要的那个人。我答应过阿英要让你成为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但我想她更希望你爱上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
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广泽的唇角微微勾起,一个箭步他追了出去。
郗伟广泽迎着明月来到了公司,走出电梯,他向自己的办公室迈去。远远地,他看见了从办公室里微微透出的光芒。
有贼?
他轻轻地向自己的办公室移去,门没有关,敞开了一大半。让身体贴着墙壁,他小心翼翼地向里面望去是她!是那个俗妞儿!那个失去踪影的俗妞儿竟待在他的办公室里。
远远地,他看着她,就连呼吸也放轻了。
只见她光着脚丫子踩在他的皮椅里,半蹲着身子,修剪着桌上的那盆蒲公英。整个空间只亮了桌上的一盏灯,淡淡的光芒照着那株瘦弱的蒲公英,那株她悉心呵护却被他糟蹋的蒲公英。
月光从她身后的窗户里倾泻进来,为她的身体镀了一层柔和的黄晕,她就像一轮映在人间的明月,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妙。
那一刻她不再是俗妞儿,她是最妩媚的月光,用她的柔和与包容温暖着他的世界。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
“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沐暖日的质疑就在他的耳边,霁华的感情就在他的心底。可他呢?他又做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他按照父亲的要求做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男人,他的人生似乎就围绕着这一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努力读书,拥有高雅的内涵;学习礼仪,塑造不凡的举止;讲究衣着,成就优雅的外表所有的一切像一个巨大的套子将他的人生整个包裹了起来。他就是一个蜗牛,躲在这个壳中看着眼前的世界,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离开了那个壳,他又该怎么办?
他不想他从来也不想这个问题,是因为害怕吧!
他不敢做回他自己,他不敢将真实的感情表露出来,他也不敢去爱这个俗妞儿。他害怕别人鄙视的目光,他害怕别人像看小丑一样地看着他。
多少年了,他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和母亲去别人家拜访。母亲不会吃西餐,在座所有的客人都用嘲笑的眼光俯视着她。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父亲又在做些什么?他只是隐约记得父亲将脸转了过去,那种眼神比所有人的鄙夷加在一起还叫母亲难堪。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母亲就离他而去了。此生,他再无母爱!
读大学以后,每周他会去西餐厅一次。口袋里没有太多的钱,他也不点太多的东西,往往是一杯咖啡。他会在那种高级的西餐厅里坐上一个下午。他用眼睛注视着周围的上层社会,注视着他们的礼仪、风度、气质和教养,并将所有的一切一点一点印在了心里。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做到了对自己的承诺!大学毕业以后,他顺利进入了现在的这家公司,从一般的管理人员开始做起,他一步一步登上了现在的总裁位置,成为年轻而有成就的实业家。他的名字出现在财金新闻和风云人物的字里行间,他成功地步人了上流社会。越是如此,他对自己的气质就越是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他以为所有的付出与要求都是最正确的,他以为此生他都会以气质为衡量自己和他人的最高标准,直到金迷秦先生出卖公司利益的那件事情发生,他开始检视自己,倏地发现:他的世界早已脱离了原本的轨道,他成了“气质”的俘虏,而他的内心还充满了心甘情愿的奴性。
回想往事多久了,他已经不知道秉着自己的心意大笑或大骂的滋味直到她的出现。
这个俗妞儿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所有的地方都和他构成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
她可以不顾衣着,只要舒服就好;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跑跳,甚至趴在地上,只因为她想这么做;她可以用最直接的方式去亲近自然,只因为她喜欢充满生命的花草;她可以吃着东西跟你说话,让你看见她嘴里的食物,她可以张着嘴巴大笑,露出后排的智齿,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一切事,只因为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个“俗妞儿”!
她不在乎这个称呼,她甚至引以为豪。因为她知道,像他们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其实过得很虚伪,很矛盾,很累。
回想他们一路走来这种种她老是跟他吵,老是气他,其实是因为她喜欢他,她想引起他的注意。而他呢?他也是这样!他总是围着她打转,总是挑她的刺,总是特别注意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正像她说的那样,他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找茬想整她;要么,就是他早就喜欢上了那个俗妞儿!
答案是哪一个,其实早已不言而喻了,不是吗?否则,他们之间不会有这么多的交集,他不会吻她,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来。
可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谁也不能告诉他,谁也不能!
一道门将他们隔在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走进去是被月光触摸的温和,站在这里是被黑暗笼罩的冰冷。然而,他却无力踏出这一步,仅仅只是这一步!
*******
鲍司的午休时分,温霁华的办公室还是一样的热闹非凡。小小的空间里各色鲜活的植物散发着生命的魅力,大家围坐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喝茶,好不畅快。
郗伟广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本该去茶水间为自己泡杯咖啡的,可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的办公室门口。立在门外,他无心踏足其中。总觉得,他这个总裁一旦现了身,就会破坏那分美好,就会把那分真实完完全全地给撕毁。他的脚步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不进亦不退,就定在门的外面,感受着门内的欢乐。
“这是我爸妈给你们的礼物。”霁华将一包包的东西拿出来,送给各位同事“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不过挺有用的。”
斑秘书摊开纸包“这都是什么啊?”
霁华指给她看“花茶啊!正宗的花茶,就是你上次说很喜欢的那种花茶,有美容祛毒的作用哦!”大家纷纷笑着道谢“代我们谢谢伯父、伯母。”
“没什么,没什么!”霁华不在意地摆摆手“这都是我家乡的一些特产,不过倒是挺出名的。”
一位年轻的秘书眼中闪过梦幻般的神采“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嗯!”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开始描述那个美丽的地方“那里大部分的人家都是以种花为生,鲜花可以卖给城市里的鲜花供应商,做成的干花可以卖给一些艺术巾场,还有一些花就是用来做花茶的。我们家就是一个很大的花茶制造厂,到了鲜花收获的季节,就连空气里也是四溢的花香。那里的人种花、采花、弄花,人人都跟花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乡里乡亲间彼此都认识,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我记得我考上东方学院离开家的那天,几乎所有的乡亲都来送我,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热闹得不得了。”
“有机会真想去你的家乡看一看。”一位年纪稍长的部门经理感叹了起来“每天生活在这种都市生活里,人都变成了都市的味道,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
斑秘书笑了起来“白经理,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每天生活在都市里都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我们不在做人,难道在做动物吗?”
正经理摇了摇头“像我们跟人家谈业务、约定时间,见了面之后开始为双方公司的利益谈判。在这过程中,虚伪的谎言、无法兑现的诺言、编派同类公司的重言也不知道说了多少。然后开始签合约、定计划表面上看起来,我们好像挺风光的,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没于豪华的餐厅、咖啡厅,其实呢!我们就像一个陀螺,一刻也不能停,稍有闪失我们就会停下来,那个时候这枚陀螺可就完全没用了。”
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啊!都市人的生活!看上去五光十色、美不胜收,其实是空虚又空洞。”
“别说得这么沮丧啊!”霁华仍旧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在都市生活也有都市生活的好处,我到这里后见到很多以前我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像什么游乐场、植物园还有,还有西餐厅”说到最后,她不禁沉默了下来。垂着头,她捧着手里的花茶,将所有的感觉浸泡在淡淡的香气中,她不让自己想得太多。
门外的广泽将双手握得紧紧的,无论愿意与否,他都已经伤害到了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就在广泽自责的时候,有双手碰触到了他的肩膀。猛地回过头,看见来人他尴尬的别过了脸,也离开了那扇门。两个人走到楼层的中堂处,停了下来。
“干吗不进去?”柳燕脂双手抱怀静静地看着他,眉宇间有着些许揣摩的意味。
在沉默中,广泽的双手相互交叉,支撑着他的头。许久,无法言语。面对这个跟了他四年的下属兼朋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自己内心的挣扎。
柳燕脂隐约了解他内心的复杂感受,将这所有的一切丢在一边,她找他有正事呢!“你父亲来了。”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丢在了广泽的心中,自从他考上东方学院就离开了那栋郗家祖宅。九年来,除非逢年过节或一些非常特殊的日子他决不回去,父亲也很少来找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现在在哪儿?”
柳燕脂用眼神示意楼下“在一楼的服务台呢!”
便泽走进电梯,按下了去一层的符号。在电梯里,他下意识地收拾起自己的领带和衬衫,每次面对父亲他都有一种去觐见国家元首的感觉。
这就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那种气质不凡、高贵得体,却缺乏真情实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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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见到父亲,郗伟广泽完全没有轻松,他毕恭毕敬地站在离父亲两米远的地方,低低地唤了一声。
郗老先生年近六十,身体仍是笔挺而坚硬,从上到下都显示出他不凡的气势。回望着儿子,他仔细打量了一番,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不愧是他的儿子,举止得体、气质高雅、风度翩翩。
便泽亡前两步,立在了父亲的跟前“您找我有事?”
“咱们去你办公室谈吧!”郗老先生先一步走进了电梯,广泽跟着进去。
小小的电梯空间只有父子两人,郗老先生再没什么好顾及的,随即将来意说了出来“我听说你最近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姑娘走得很近,有这回事吗?”
便泽马上明白了过来,父亲口中那个“不三不四”的姑娘指的是霁华,而告诉父亲这个消息的人,不用说,准是孙蓓蕾。看上去是个气质型美女,想不到竟是个喜欢在人背后嚼舌根的泼妇。
便泽深吸了一口气,沉沉地说道:“她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姑娘,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毕业于东方学院法律专业,是一个非常能干、非常有才情、非常吸引人的女孩。请父亲不要随便侮辱人家!”
郗老先生也随之沉下了脸“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人家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跟我说话?”
“我只是实话实说,还请父亲见谅。”话是这么说,可他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放松。
郗老先生还想说什么,偏偏电梯停了下来。广泽抢先一步走了出去“咱们还是去我办公室再谈吧!”
郗老先生一路走一路说着“我不管你喜欢上的姑娘是好是坏,在我心目中只承认蓓蕾那孩子做我们家的媳妇。她出生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家教又严,为人得体,与你再般配不过。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等再过两年,你的事业完全稳定下来,就把她娶过来吧!”他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定要让广泽成为最高雅的人,他不能失约。
“父亲,还是进来再说吧!”广泽拉开办公室的大门把父亲让进去。
郗老先生正想说些什么,他的视线一扫,触及到了桌上的那盆蒲公英,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突然间,他呆住了。
“广泽,这是这是什么?”
“这是蒲公英啊!”广泽发现父亲的神色极端不正常“有什么问题吗?”
郗老先生眼神有些古怪,他抓住儿子的手追问着“你从哪里弄来的这种东西?现在都已经入夏了,为什么它才开花?”
“这是人家送的,因为种植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所以开花的季节与一般室外生长的蒲公英不太一样。”父亲的反应太奇怪了,广泽忍不住生疑“父亲,您不喜欢蒲公英吗?”
郗老先生跌坐在椅子里,嘴里喃喃念叨着“蒲公英蒲公英爱的纷飞,爱都纷飞了没有了,死了”
便泽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父亲您怎么了?”好像中了咒似的,神情恍恍惚惚。
郗老先生握着杯子的手不停地在颤抖,水点点地洒了出来,破坏了他一向注重的气质与修养。拉着儿子,他像是在害怕什么,又像是在逃避着什么。
“广泽广泽啊!你你怎么会种植这种蒲公英?你你不是不喜欢植物的吗?”
他越是这样,广泽的疑惑就越大“父亲,这株蒲公英有什么不对吗?”
郗老先生长叹了一声,决定将事情的始末告诉儿子“你你的母亲很喜欢蒲公英,她每年都喜欢在院子里种一株蒲公英。她曾经说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
站起身,他蹒跚的步伐再无往常的坚定,走到那盆蒲公英的旁边,他的手抚上了它“她是那么喜欢蒲公英!那么喜欢它啊!”这是一个久远故事的开始,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伴随而至的还有一道清脆的声音“郗总,我是温霁华。我找你有事,可以进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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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伟广泽看了看父亲,又瞧了瞧办公室的门,最终他拉开了门。凝望着面前的俗妞儿,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面对她“你你找我有事?”
“事情很简单,一会儿就好,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此刻的霁华面对他就是单纯地面对自己的上司,不卑不亢,也再无多余的表情。
感觉出她的冷淡与那声“郗总”刻意拉开的距离,他不觉向后退了一步。“什么事?你说吧!”
迎视着他气度不凡的容颜,霁华用最平稳最有力的声音告诉他“我要拿回那盆蒲公英,你不会种它,也不想种它,我觉得它还是回到我身边更合适一些。”
她来收回的不仅是那盆蒲公英,还有她所付出的感情。沐暖日果然没有说错,俗妞儿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她已经决定放手了吗?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一切想清楚,她就已经收回了这纷飞、繁茂的爱情。
“霁华,我觉得”
没等广泽说出个所以然来,郗老先生突然插了进来“你就是送他蒲公英的人?我可以称呼你‘温小姐’吗?”他在打量着她,用最苛刻的眼光打量着她。
霁华没有逃避,任他的眼神围着她打转。而她只需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不用说,这个老人一定是郗伟广泽的父亲。父子两人都有那种自恃甚高的气势,所以绝对错不了。
她用同样的语气问他“你就是郗总的父亲?”
郗老先生点了点头,这个女生外表看起来俗俗的,气度上却隐约有着大气魄。收回自己的探究,他指了指桌上的蒲公英“这株蒲公英是你的?”
“是!”她迎视着他的目光,毫无退却“所以,我现在来要回。”
“你懂蒲公英吗?我是说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吗?”凝望着眼前的俗姐儿,郗老先生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霁华双手抱怀把头昂得高高的“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出生花农世家,从小就在妈妈、外婆的怀抱里听着各种花的故事,听着每种花所诉说的语言,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郗老先生急急地追问“那这蒲公英代表着什么?”
睇了他一眼,霁华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干吗要告诉你?”
郗老先生显得很失望,他的神情让广泽不明白了“父亲,你好好地怎么想起来了解蒲公英的花语?这跟母亲究竟有什么关系?”
“原来蒲公英让你想起你那个死去的夫人啊!”霁华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可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赶紧用手捂着嘴巴不停摇着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没说!”
哀弄着这株蒲公英,郗老先生像是抚弄着一片圣洁“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这位小姐种植的蒲公英,或许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吧!也许也许是你母亲在天之灵要将一切揭开。既然如此,我就不妨将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或许,温小姐会愿意告诉我蒲公英的花语究竟是什么。”
坐在蒲公英的旁边,郗老先生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
“就像广泽你知道的那样,我和你母亲阿英是被你爷爷硬撮合到一起的。我不喜欢她,我总认为想我一介才子竟然要娶这么个村妇为妻,这简直是种天大的侮辱。阿英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但她依然很爱我,对我也非常的好。后来我们有了你,她非常疼爱你,几乎将你当成了她所有的寄托。可我不准她这么宠着你,我总认为她会把你宠坏,而且我觉得她粗俗不堪,会把你给带坏了。所以从你很小的时候起我就让你跟着我,我要你完全像我,一丁点也不能遗传她的‘俗’。”
对小时候的这些事,广泽记忆犹新。有时候母亲紧紧抱着他,父亲却强行将他拉走的画面还是会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那也只是一些片段,他越来越觉得模糊了。
郗老先生缓缓地说下去“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你七岁,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才气的汪女士,她和阿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她才气横溢、气质优雅、谈吐不俗,简直就是为我而来的女神。”
霁华的那张利嘴实在是忍不住了“你们父子俩真不愧是父子俩,儿子自以为是,老子自命不凡简直一对活宝!”
“霁华”广泽不想她惹父亲不高兴,他总觉得或许在未来他们之间会有交集,所以她还是少惹些麻烦为妙。
郗老先生反而不甚在意“温小姐说得没错,我的确太自命不凡了。我以为世间只有这样的女子能配得上我,也只有我这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我和那位汪女士每日谈论学问,她俨然成了我所有的精神支柱。可我在表面上却依然得维系原有的婚姻关系,我得顾及到我的名誉、郗家的名誉,我不能背负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但我不服!我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如果我早一点遇到那位汪女士,那我的人生将是多么幸福。我觉得我所有的幸福和人生的快乐都毁在了阿英的手上。”
“所以你就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母亲身上。”虽然年幼,但广泽对母亲的境遇依稀有些记忆。尤其是父亲在家里发过火后挥袖而去,母亲总是对着父亲的书桌暗自流泪。
而郗老先生显然没料到年幼的儿子将这一切都记了下来,而且至今仍无法忘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下去。
“你说的没错,我的确做了那些残忍的事情。祖宅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院子,阿英将南面一隅清理了出来,每年种上一株新的蒲公英,旧的蒲公英又将种子撒在四周,所以几年的工夫那里已经是一片蒲公英的海洋了。一次我又将火发在阿英的身上,气恼之余,我想去毁了那片蒲公英。我真的去做了,无论阿英她怎么哀求,怎么哭泣,我都没有松手,就这样一把火烧了那片蒲公英的园地。阿英她跪在地上,对着那些黑色的焦灰不停地哭着、说着些什么。等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了。”
便泽望着那株蒲公英,低沉的声音再度响起“然后母亲她进了医院,被诊断出患了肝癌,从此后再也没有回家。”那是一段久远而痛苦的记忆,此生他终难忘记。
“她就这样就这样死了?”霁华简直不敢相信,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她这一生究竟拥有过什么?荣华富贵,甜蜜爱情,还是幸福家庭?她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曾拥有过。世上竟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属于她的,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
往事的伤痛摧毁着郗老先生所有的神经,就连他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着的“她处于昏迷的时候曾经断断续续地告诉我,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可她一直没有告诉我她的愿望到底是什么。在阿英弥留之际,她交代我一定要将广泽培养成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绝对不能像她那样被人看不起。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蒲公英纷飞的爱’”话到此处,他已是老泪纵横。
办公室里的三个人围绕着一株蒲公英静静待着,沉重的气氛将他们团团围住,逃都逃不开。
郗老先生抹去眼泪,抖着双手述说着“直到我永远地失去了她,我才明白,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爱上了她。只是我顾着自己的面子不肯承认,不肯承认我这个自恃甚高的人竟爱上了一个村妇。我后悔啊!后悔没在她活着的时候好好爱她、好好疼她。我站在那片化为灰烬的蒲公英园里,满眼全是她的身影。我拼命地种啊种啊,想恢复那片蒲公英园原有的风貌,可是无论我怎么种,蒲公英就是活不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亲手毁了她的蒲公英,上天就惩罚我永远欠着这笔债。蒲公英纷飞的爱阿英死的时候已经不再爱我了,她的爱飞走了。”
“不是这样的!”霁华猛地站了起来“不是这样的!蒲公英的花语是‘纷飞、繁茂的爱情’。它的意思是让爱纷飞,将爱带到遥远的地方,带到有希望的地方,让它繁茂地生长起来。我想伯母最后的意思是,她希望自己的爱纷飞在人间,在伯父你能触摸到的地方繁茂地成长起来她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郗老先生紧握住霁华的手,像在凝听神谕“阿英至死仍爱着我吗?她不恨我?不怨我?”
霁华反握住他的手,肯定地告诉他“如果她恨你、怨你,就不会在临终前说那句话了。”
凝望着面前的蒲公英,广泽反复地念叨着“蒲公英的花语纷飞、繁茂的爱情!蒲公英的花语”
他猛地转过头,恰巧对上霁华的眼,四目相对。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过来,明白了自己不能放弃、必须监守的那分感情。
被他炙热的眼神燃烧着,霁华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猛一转身,她忙无措地向外奔跑。
便泽一愣,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她穿着休闲鞋的脚显然比他的运动反应快了许多,先一步,她逃出了他的挟制。
“去追她吧!”郗老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像我那样悔恨终生,我知道她是你想要的那个人。我答应过阿英要让你成为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但我想她更希望你爱上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
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广泽的唇角微微勾起,一个箭步他追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