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又可怜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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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面对前来采访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同志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逯军同志不幸成了牺牲品,很快就被停职反省,接着又换了一个庙门复出,最后在一片骂声中不知所终。
其实逯军同志的话没有什么大错。大家之所以产生过激反应,是因为混淆了“老百姓”和“人民”的概念。诸君不妨去看一下党的章程,通篇都是讲的“人民”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特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虽然是“人”而且是“民”却不一定是“人民”;但是,既然是“人”而且是“民”自称为“老百姓”应该理直气壮。由此观之,人民不一定是老百姓,老百姓也不一定是人民。
三个代表中有一条,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广大人民”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并非全体人民。有的老百姓连人民都不是,不但不是人民,而且是阶级敌人,当然更不在被代表的范围了。逯军同志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时,他心中的老百姓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多年来顽固坚持上访的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50岁的村民宋铁桩。他把宋铁桩这样的老百姓和党对立起来,或许在逯军同志的心中,宋铁桩就是阶级敌人。当然,这是我后来才领会到的。
请看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的日记。
2001年10月29日,在曾新亮同志的日记里,有以下记录:
李区长强调警钟长鸣,不能低头看,要抬头看路,有职务就有责任。1。要造势,打击和判一批;2。触法要处理;3。克服困难,明了责任,心中有数。南平建筑公司产权问题闹事,各单位要把维稳工作做头等大事来抓。并强调“五包一”政策:领导包调查、包协调、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要主动出击,注意方法,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2003年10月17日,日记中再次出现“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的字样。同一天,日记中还出现“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等文字。
逯军同志思想太落后了,政治觉悟太低了,太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人家曾新亮同志2001年就知道对于上访的老百姓要“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都到了2009年了,逯军同志还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当然曾新亮同志不会傻到光明正大地说,对上访的老百姓“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而是说“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
不管怎么说,对上访的老百姓“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了。这样一来,千斤重担就压在了公安的肩上。公安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他们的战友雷锋同志为他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雷锋同志说,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一旦“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老百姓成了“敌对势力”就要对他们“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雷锋同志是懂辩证法的,他知道要“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就必须“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反之,只有“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才有可能“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机关南大门遭6名武汉公安便衣围殴。陈玉莲被打过程,被省委南大门几处监控摄像头全程摄录。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家属告诉记者,录像非常清晰,施暴过程“惨无人道”从6月23日上午9点10分到9点26分23秒,殴打过程持续了超过16分钟。
“简直就像一群疯狗。”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妹妹陈翠莲告诉记者“打人的那个光头,满脸横肉,人高马大的,一上去就把我姐姐的提包一脚踢飞几米远,对着头就是一拳,照着大腿又是一脚。他们的装束既不像工作人员,也不像好人,更不像人民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会。”
“后来又有四个人一起上,一个人拉着手,三个人用脚踢,推倒在哨兵的铁护栏上。我姐姐挣扎着想爬起来,又被他们打倒在地,其中一个人两只手抓着我姐两条胳膊,像是日本相扑的动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脑袋和四肢全部着地。”陈翠莲描述录像。
当时公安不知道陈玉莲的大领导夫人身份,理所当然要“按敌对势力办”从现场表现来看,他们完全符合雷锋同志提出的严格要求,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遗憾的是后来发现打错了。不是不该打,而是这个人不该打,因为这个人是不是老百姓不好鉴定。从个人身份来看,似乎是老百姓;从婚姻关系来看,似乎又不是老百姓。最后婚姻关系起了决定作用,还是非老百姓。打了不该打的人,关键是跟更大的权力有关联的人,自然要付出代价。
7月20日,武汉警方公布了处理结果,警方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肖邦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给予蒲全鸿、郑志强记过处分。还有三个人如何处理,武汉警方没有公布。雷锋同志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从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武汉警方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但是苦主不依不饶,民意也不能说毫无作用,惹得省委书记都发话了,估计这几个人民警察要吃不了兜着走。武汉警方一位内部人士感叹说:“那些最没有背景的警察才会被指派去做这些工作。”看来他们也是弱势群体。7月22日中午,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新带领肖邦明和蒲全鸿到医院病房当面向陈玉莲道歉。据陈玉莲妹妹陈翠莲介绍,打人者不说话,只是自抽耳光。小人物的命运,多么令人心酸啊!
这几个人民警察也真不容易,不但不能堂堂正正为人民服务,还要装扮成黑社会的摸样。如果不是打错了人,他们只有一辈子做无名英雄。他们对待革命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们忠于职守,业务水平过硬,对待“敌对势力”从不心慈手软;就算打错了人,也只是工作失误而已,改正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揪住不放呢?真要把他们的饭碗砸了,他们的儿女也要读书,父母也要养老,自己也要吃饭,叫他们如何生存呢?
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说:“如果处分了这几个人,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真要这样,我还真不相信他们就能逍遥法外,他们的命运就更悲惨了。如果他们不使用这种极端手段,而是像陈玉莲一样相信党和政府,希望通过上访洗清自己的冤屈,讨回自己的公道,又会被“按敌对势力办”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行文至此,还有一件事情是我最关心的,这几个人民警察在大逞淫威的时候,他们只是在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呢,还是在享受暴力的快感?如果是后者,他们的良心就大大的坏了!
去年,面对前来采访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同志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逯军同志不幸成了牺牲品,很快就被停职反省,接着又换了一个庙门复出,最后在一片骂声中不知所终。
其实逯军同志的话没有什么大错。大家之所以产生过激反应,是因为混淆了“老百姓”和“人民”的概念。诸君不妨去看一下党的章程,通篇都是讲的“人民”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特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虽然是“人”而且是“民”却不一定是“人民”;但是,既然是“人”而且是“民”自称为“老百姓”应该理直气壮。由此观之,人民不一定是老百姓,老百姓也不一定是人民。
三个代表中有一条,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广大人民”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并非全体人民。有的老百姓连人民都不是,不但不是人民,而且是阶级敌人,当然更不在被代表的范围了。逯军同志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时,他心中的老百姓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多年来顽固坚持上访的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50岁的村民宋铁桩。他把宋铁桩这样的老百姓和党对立起来,或许在逯军同志的心中,宋铁桩就是阶级敌人。当然,这是我后来才领会到的。
请看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曾新亮的日记。
2001年10月29日,在曾新亮同志的日记里,有以下记录:
李区长强调警钟长鸣,不能低头看,要抬头看路,有职务就有责任。1。要造势,打击和判一批;2。触法要处理;3。克服困难,明了责任,心中有数。南平建筑公司产权问题闹事,各单位要把维稳工作做头等大事来抓。并强调“五包一”政策:领导包调查、包协调、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要主动出击,注意方法,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2003年10月17日,日记中再次出现“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的字样。同一天,日记中还出现“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等文字。
逯军同志思想太落后了,政治觉悟太低了,太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人家曾新亮同志2001年就知道对于上访的老百姓要“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都到了2009年了,逯军同志还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当然曾新亮同志不会傻到光明正大地说,对上访的老百姓“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而是说“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
不管怎么说,对上访的老百姓“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了。这样一来,千斤重担就压在了公安的肩上。公安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他们的战友雷锋同志为他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雷锋同志说,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一旦“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老百姓成了“敌对势力”就要对他们“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雷锋同志是懂辩证法的,他知道要“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就必须“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反之,只有“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才有可能“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机关南大门遭6名武汉公安便衣围殴。陈玉莲被打过程,被省委南大门几处监控摄像头全程摄录。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家属告诉记者,录像非常清晰,施暴过程“惨无人道”从6月23日上午9点10分到9点26分23秒,殴打过程持续了超过16分钟。
“简直就像一群疯狗。”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妹妹陈翠莲告诉记者“打人的那个光头,满脸横肉,人高马大的,一上去就把我姐姐的提包一脚踢飞几米远,对着头就是一拳,照着大腿又是一脚。他们的装束既不像工作人员,也不像好人,更不像人民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会。”
“后来又有四个人一起上,一个人拉着手,三个人用脚踢,推倒在哨兵的铁护栏上。我姐姐挣扎着想爬起来,又被他们打倒在地,其中一个人两只手抓着我姐两条胳膊,像是日本相扑的动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脑袋和四肢全部着地。”陈翠莲描述录像。
当时公安不知道陈玉莲的大领导夫人身份,理所当然要“按敌对势力办”从现场表现来看,他们完全符合雷锋同志提出的严格要求,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遗憾的是后来发现打错了。不是不该打,而是这个人不该打,因为这个人是不是老百姓不好鉴定。从个人身份来看,似乎是老百姓;从婚姻关系来看,似乎又不是老百姓。最后婚姻关系起了决定作用,还是非老百姓。打了不该打的人,关键是跟更大的权力有关联的人,自然要付出代价。
7月20日,武汉警方公布了处理结果,警方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肖邦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给予蒲全鸿、郑志强记过处分。还有三个人如何处理,武汉警方没有公布。雷锋同志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从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武汉警方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但是苦主不依不饶,民意也不能说毫无作用,惹得省委书记都发话了,估计这几个人民警察要吃不了兜着走。武汉警方一位内部人士感叹说:“那些最没有背景的警察才会被指派去做这些工作。”看来他们也是弱势群体。7月22日中午,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新带领肖邦明和蒲全鸿到医院病房当面向陈玉莲道歉。据陈玉莲妹妹陈翠莲介绍,打人者不说话,只是自抽耳光。小人物的命运,多么令人心酸啊!
这几个人民警察也真不容易,不但不能堂堂正正为人民服务,还要装扮成黑社会的摸样。如果不是打错了人,他们只有一辈子做无名英雄。他们对待革命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们忠于职守,业务水平过硬,对待“敌对势力”从不心慈手软;就算打错了人,也只是工作失误而已,改正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揪住不放呢?真要把他们的饭碗砸了,他们的儿女也要读书,父母也要养老,自己也要吃饭,叫他们如何生存呢?
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说:“如果处分了这几个人,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真要这样,我还真不相信他们就能逍遥法外,他们的命运就更悲惨了。如果他们不使用这种极端手段,而是像陈玉莲一样相信党和政府,希望通过上访洗清自己的冤屈,讨回自己的公道,又会被“按敌对势力办”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行文至此,还有一件事情是我最关心的,这几个人民警察在大逞淫威的时候,他们只是在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呢,还是在享受暴力的快感?如果是后者,他们的良心就大大的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