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战决前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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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十六,月圆如盘。清冷的月光倾泄而下,洒在玄门关的城头。
满腹心事的李世民睡不安稳,索性出了房间,独自一人走上了城头。这里,就是于今大唐天下最为紧要的一处关隘了。仅仅是一两里长的城关,将要承受吐蕃近二十万大军的冲撞。李世民走到城阙女墙边,用手拍了拍冰凉的石块。一股彻骨的凉意传来,让他有些纷乱的心情也冷静了一些。
正在这时,一队巡哨的兵卒从他身旁经过,一起抱拳行军礼,齐声呼道:“汉王!”
“嗯,辛苦了。你们继续吧。”李世民面带微笑的对他们扬了扬手,这队士兵从他面前走了过去。李世民看着这些军人们的背影,突然有了一股无法抑止的感怀涌上心头。
这就是大唐的军人。从隋末、武德,到贞观,再如今百余年后的贞元。任何一个时间,他与军人打的交道都不算少了。在他李世民的心中,军人从来都是最值得敬佩和尊敬的。虽然他也是一个喜好歌赋曲艺、诗辞书画的刘伶子弟,但十六岁从军的经历,让他对军人有着特别浓厚和特殊的感情。
只有从军上过了战场的人,才知道生命是多么的宝贵。生活当中,值得珍惜的东西原来是这样的多。就拿刚才从自己眼前走过的这一队士兵来说。他们大多就是二十多岁,正当人生最美好的年龄。有的人,家中还有娇妻幼子,父母兄弟。可是,谁又能料到,再过两天,他们还能活生生的站在这里吗?
上了战场,没有人能预料到。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尤其是面对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死其实并不可怕,李世民就死过一回。生命离开身体的一瞬间,其实人真的就是超脱了。什么功名富贵,都没有在想。只是冥冥中知道,自己死了。但一想到,自己的死将给那些爱着自己地人,带来许多的伤痛。心里就会很难过。
这种难过,将远胜于对于死亡的恐惧。
这或许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为了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而活着。
玄门关,相对于大唐万里江山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弹丸之地。可是从这一刻起,它已经承载了亿万人地精神寄托。他李世民的几尺凡躯。肩头上也挑起了亿万人的爱恨和期盼。
玄门不倒,华夏不死!汉王不倒,大唐不死!
“玄门关!”李世民深吸了一口气,凝眉看向北方吐蕃的屯兵之地,胸中油然想起自己以前作过的一首诗。忍不住长声吟诵起来:“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星旗纷电举,日羽肃天行。遍野屯万骑。临原驻五营。登山麾武节,背水纵神兵。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
“好诗!”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首太宗皇帝地还陕述怀,臣下也是十分的喜欢。”
李世民转过头来,微微笑了一笑:“伯苍也睡不着吗?”
武元衡拱手略施了一礼:“大战在即,难免有些焦虑。汉王,其实臣下一直在想一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
武元衡说道:“汉王还记得。史敬奉和那二百死士吗?我真的感觉有点惊奇,汉王当时怎么就答应他了。”
“为什么不答应呢?”李世民轻笑了一声,面色沉寂的看着北方,说道“二百人。相对于二十万吐蕃大军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剑川军。多这二百人不多,少他们也不少。如果史敬奉真的能像他自己所说地那样,用这二百人就将吐蕃人的后方搅得天翻地覆,那无疑是最划算的了。”
“汉王相信他们能成功?”
“相信。”李世民露出了一丝略带悲壮地微笑“或者说,是宁愿相信。”
武元衡微微的怔了一怔,随即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原来,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战场。以前看书的时候,臣下也时常被许多热血奋勇的男儿,感动得黯然涕下。却从来没有想到,这单薄苍瘦的笔墨之后,真正的军人与战争,更令人感慨万千。死士,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从我们这些坐谈的仕子文人嘴里说出来,多么轻松。可是真正地死士,他们都是先把自己处死了,再去做一些该做的事情。这种精神,是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体会的。”
“如果说男人是一块铁,那战场就是最凶猛的烈火。”李世民说道“烈火能粹出好钢,战场也最能检验和磨练一个男人。在生死的面前,人地一切本性,都会暴露无疑。站在战场的边缘,可以看到近乎赤裸地众生之相。如果有人被吓得尿了裤子,你千万不要笑话他。因为,这几乎是一种本能。会有人害怕到大哭,会有人变得凶猛异常,也会有人躲到别人的身后,拿不起刀枪,甚至是拔腿就跑。这些,都是深埋在内心深处的一个人的真实秉性。”
武元衡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静了片刻,然后说道:“我现在能理解,当年太宗皇帝为什么要建起凌烟阁了。”
李世民心中微微一颤:“为什么?”
“就因为,一个情字。”武元衡说道“正如殿下所说,在战场,面对生死,人的一切本性都将暴露出来。而战场上的交情,也是最牢固的过命交情。有的时候,甚至更胜过了亲情。太宗皇帝少年从军,征伐天下数十年,终于天下呈平四海拱伏。可当他坐上龙椅之后,与以前身边的谋臣将军们,都有了距离。曾经生死相依的人,渐渐的有了隔阂。这种感觉,肯定很让晚年的太宗皇帝难受。于是,他建起了凌烟阁。臣下认为,汉王在这方面跟太宗皇帝极像,都是性情中人。虽然你从来不说,也不表示。但我从你的眼神和不经意中的动作中看出。你很爱这些大唐的将士们。”
李世民看了几眼武元衡,转过头去呵呵的笑了几声。武元衡地这几句,无疑是说进了他心坎里去了。
有的时候,一些情感是不需要表达,也无法表达的。就好比,他李世民对于大唐军人的这种特殊感情。
静了半晌后,李世民说道:“伯苍。如果这一次,我们西川能胜,你我都能活下来。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武元衡思索了一下,然后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把我妹妹叫回来。关在屋里骂一天。”
李世民微微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武元衡也跟着哈哈的大笑。两个男人莫明其妙地大笑,在静夜之中传得极远。笑声中,有豪气,有悲壮。更有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亲人的无比眷恋。
银月皎皎,万籁俱静。
这或许,是西川最后一个平静的夜晚了。
雅州。卢山县。
今夜,这里同样有两个无法入睡的人。
墨衣用一杆笔蘸上油墨,给手中地面具涂上了最后一笔。她轻手搁上笔,将面具捧在手中细细看了几眼,露出了一个笑容来。
一旁武琦云凑过来看了几眼,开心的笑道:“终于完成了,快戴上看看吧!”
“还是等明天再戴吧,油墨干了再说。”墨衣将面具放到了窗台边。打开了窗户,好让油墨干得更快一些。
隆冬的冷风贯了进来,武琦云有些单薄的身子轻轻打了个颤。
“好妹妹,回去歇着吧。”墨衣走到她身边,抚着她的肩膀说道。“这些日子以来,让你跟着我地族人们一起颠簸受累。真是辛苦你了。”
“我没事的。”武琦云微微笑了一笑,握住了墨衣冰冷的手,说道:“你还不是一样,手指冰凉。你贵为女王和王妃都不在意,我又怕什么呢?或许就是这一两天,吐蕃和南诏地蛮兵联军就要攻来了。我们想要再聚在一起聊天,恐怕都没那么容易了。”
墨衣笑了一笑,拉着武琦云在床边坐了下来,说道:“你说实话。你害怕么?”
武琦云嘿嘿的笑了一笑:“是有一点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亲眼看到真正的战争。我也头一次的感觉,战争原来真的很可恨。那么多的人,都要死在战场上。他们的亲人,难道都不会感觉到悲痛欲绝吗?”
“是啊”墨衣微微笑了一笑,说道“战争是可恨。可是,要制止战争,却又要通过战争来实现。所以,当战争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时候,回避是没有用地,只有奋起反抗。其实,如果不是汉王殿下我此刻恐怕已经到了千里之外的高原上,成了吐番赞普的末蒙。哪里还能和你在这儿执手叙话呢?云儿妹妹,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也很喜欢汉王?”
“啊?”武琦云有些意外的吃了一惊,随即有些惊慌的大摇其头“没、我没有!”
“呵呵,你别骗自己了。”墨衣像大姐一样地看着武琦云,微笑说道“女人的感觉,总是最敏锐地。你跟我到东女国来做这些事情,就是想让汉王对你多加注意,不是吗?”
武琦云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咬着嘴唇,低下了头。“汉王那样的男子,是女人都会喜欢的。就算他不是汉王,只是一个平民男子,也是一样。”墨衣依旧微笑,拉着武琦云的手,说道“我们东女国的人,是从来不隐藏自己的情感的。是自己喜欢的,就要去争取。只有争取了,就会无怨无悔。女人这辈子,难得遇到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如意郎君。我是不介意和你这样的好姐妹分一半枕头的。”
“别说了,羞死人了!”武琦云的脸都红了,急急的摇着墨衣的手“都要打仗了,亏你还有心思说这些。”
“越是面临生死,人的感情就会变得更加真实。你会明白的。”墨衣拍着武琦云的手,说道“当年,我和汉王被一剑贯穿。从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汉王,就是我这辈子最深爱的男人。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付出,包括我的生命。男人的心中有天下,有兄弟,有霸业;可我们女人心中,唯有深爱的男人就是一切。云儿妹妹,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一切的。虽然我是东女国的小宾就,可我也一样是女人。当我的心有了依靠,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心中有他,我就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妥协。从他将战袍披到我身上的那刻起我就明白,我这一生,只属于他了武琦云脸上一片菲红,伸出一手轻轻抚摸着折在床头的那领腥红战袍,说道:“就是这个吗?”
“是啊”墨衣的脸也有些红了,她想起了自己当初赤身裸体被汉王抱起的样子,自嘲的笑了笑,说道“当时我正在姻缘湖里沐浴,就准备要嫁到吐蕃去了。是汉王,用这领战袍将我抱了回来。从此,我只属于他,属于大唐。”
武琦云将战袍拿到膝盖上,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真羡慕你”“傻妹妹”墨衣吁了一口气,说道“不说这些了。说来,我要感谢你给我出了这个主意。戴上一个狰狞的面具上战场,肯定会有奇效。”
“我也是效仿古人罢了。”武琦云笑了笑,说道“北齐的兰陵王,骁勇无敌。但因为长得太柔美,军士和敌人都不怕他。他于是做了一个狰狞恐惧的面具戴起来上战场,从此令敌人闻声丧胆。独孤姐姐长得太过漂亮,军士和敌人见了都欣赏美色去了,哪里还会记得你是个将军?不过还是姐姐的手艺好,画的这个面具真是漂亮!再配上这身火红的明光战甲和猩红战袍,整个人就像烈火凤凰!”
“凤凰就罢了。烈火还不错。”墨衣笑道“从今往后,我就是唐军中的烈火将军。我要让唐军将士们,忘记我的真实身份。只记得烈火”
腊月十六,月圆如盘。清冷的月光倾泄而下,洒在玄门关的城头。
满腹心事的李世民睡不安稳,索性出了房间,独自一人走上了城头。这里,就是于今大唐天下最为紧要的一处关隘了。仅仅是一两里长的城关,将要承受吐蕃近二十万大军的冲撞。李世民走到城阙女墙边,用手拍了拍冰凉的石块。一股彻骨的凉意传来,让他有些纷乱的心情也冷静了一些。
正在这时,一队巡哨的兵卒从他身旁经过,一起抱拳行军礼,齐声呼道:“汉王!”
“嗯,辛苦了。你们继续吧。”李世民面带微笑的对他们扬了扬手,这队士兵从他面前走了过去。李世民看着这些军人们的背影,突然有了一股无法抑止的感怀涌上心头。
这就是大唐的军人。从隋末、武德,到贞观,再如今百余年后的贞元。任何一个时间,他与军人打的交道都不算少了。在他李世民的心中,军人从来都是最值得敬佩和尊敬的。虽然他也是一个喜好歌赋曲艺、诗辞书画的刘伶子弟,但十六岁从军的经历,让他对军人有着特别浓厚和特殊的感情。
只有从军上过了战场的人,才知道生命是多么的宝贵。生活当中,值得珍惜的东西原来是这样的多。就拿刚才从自己眼前走过的这一队士兵来说。他们大多就是二十多岁,正当人生最美好的年龄。有的人,家中还有娇妻幼子,父母兄弟。可是,谁又能料到,再过两天,他们还能活生生的站在这里吗?
上了战场,没有人能预料到。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尤其是面对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死其实并不可怕,李世民就死过一回。生命离开身体的一瞬间,其实人真的就是超脱了。什么功名富贵,都没有在想。只是冥冥中知道,自己死了。但一想到,自己的死将给那些爱着自己地人,带来许多的伤痛。心里就会很难过。
这种难过,将远胜于对于死亡的恐惧。
这或许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为了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而活着。
玄门关,相对于大唐万里江山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弹丸之地。可是从这一刻起,它已经承载了亿万人地精神寄托。他李世民的几尺凡躯。肩头上也挑起了亿万人的爱恨和期盼。
玄门不倒,华夏不死!汉王不倒,大唐不死!
“玄门关!”李世民深吸了一口气,凝眉看向北方吐蕃的屯兵之地,胸中油然想起自己以前作过的一首诗。忍不住长声吟诵起来:“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星旗纷电举,日羽肃天行。遍野屯万骑。临原驻五营。登山麾武节,背水纵神兵。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
“好诗!”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首太宗皇帝地还陕述怀,臣下也是十分的喜欢。”
李世民转过头来,微微笑了一笑:“伯苍也睡不着吗?”
武元衡拱手略施了一礼:“大战在即,难免有些焦虑。汉王,其实臣下一直在想一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
武元衡说道:“汉王还记得。史敬奉和那二百死士吗?我真的感觉有点惊奇,汉王当时怎么就答应他了。”
“为什么不答应呢?”李世民轻笑了一声,面色沉寂的看着北方,说道“二百人。相对于二十万吐蕃大军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剑川军。多这二百人不多,少他们也不少。如果史敬奉真的能像他自己所说地那样,用这二百人就将吐蕃人的后方搅得天翻地覆,那无疑是最划算的了。”
“汉王相信他们能成功?”
“相信。”李世民露出了一丝略带悲壮地微笑“或者说,是宁愿相信。”
武元衡微微的怔了一怔,随即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原来,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战场。以前看书的时候,臣下也时常被许多热血奋勇的男儿,感动得黯然涕下。却从来没有想到,这单薄苍瘦的笔墨之后,真正的军人与战争,更令人感慨万千。死士,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从我们这些坐谈的仕子文人嘴里说出来,多么轻松。可是真正地死士,他们都是先把自己处死了,再去做一些该做的事情。这种精神,是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体会的。”
“如果说男人是一块铁,那战场就是最凶猛的烈火。”李世民说道“烈火能粹出好钢,战场也最能检验和磨练一个男人。在生死的面前,人地一切本性,都会暴露无疑。站在战场的边缘,可以看到近乎赤裸地众生之相。如果有人被吓得尿了裤子,你千万不要笑话他。因为,这几乎是一种本能。会有人害怕到大哭,会有人变得凶猛异常,也会有人躲到别人的身后,拿不起刀枪,甚至是拔腿就跑。这些,都是深埋在内心深处的一个人的真实秉性。”
武元衡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静了片刻,然后说道:“我现在能理解,当年太宗皇帝为什么要建起凌烟阁了。”
李世民心中微微一颤:“为什么?”
“就因为,一个情字。”武元衡说道“正如殿下所说,在战场,面对生死,人的一切本性都将暴露出来。而战场上的交情,也是最牢固的过命交情。有的时候,甚至更胜过了亲情。太宗皇帝少年从军,征伐天下数十年,终于天下呈平四海拱伏。可当他坐上龙椅之后,与以前身边的谋臣将军们,都有了距离。曾经生死相依的人,渐渐的有了隔阂。这种感觉,肯定很让晚年的太宗皇帝难受。于是,他建起了凌烟阁。臣下认为,汉王在这方面跟太宗皇帝极像,都是性情中人。虽然你从来不说,也不表示。但我从你的眼神和不经意中的动作中看出。你很爱这些大唐的将士们。”
李世民看了几眼武元衡,转过头去呵呵的笑了几声。武元衡地这几句,无疑是说进了他心坎里去了。
有的时候,一些情感是不需要表达,也无法表达的。就好比,他李世民对于大唐军人的这种特殊感情。
静了半晌后,李世民说道:“伯苍。如果这一次,我们西川能胜,你我都能活下来。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武元衡思索了一下,然后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把我妹妹叫回来。关在屋里骂一天。”
李世民微微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武元衡也跟着哈哈的大笑。两个男人莫明其妙地大笑,在静夜之中传得极远。笑声中,有豪气,有悲壮。更有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亲人的无比眷恋。
银月皎皎,万籁俱静。
这或许,是西川最后一个平静的夜晚了。
雅州。卢山县。
今夜,这里同样有两个无法入睡的人。
墨衣用一杆笔蘸上油墨,给手中地面具涂上了最后一笔。她轻手搁上笔,将面具捧在手中细细看了几眼,露出了一个笑容来。
一旁武琦云凑过来看了几眼,开心的笑道:“终于完成了,快戴上看看吧!”
“还是等明天再戴吧,油墨干了再说。”墨衣将面具放到了窗台边。打开了窗户,好让油墨干得更快一些。
隆冬的冷风贯了进来,武琦云有些单薄的身子轻轻打了个颤。
“好妹妹,回去歇着吧。”墨衣走到她身边,抚着她的肩膀说道。“这些日子以来,让你跟着我地族人们一起颠簸受累。真是辛苦你了。”
“我没事的。”武琦云微微笑了一笑,握住了墨衣冰冷的手,说道:“你还不是一样,手指冰凉。你贵为女王和王妃都不在意,我又怕什么呢?或许就是这一两天,吐蕃和南诏地蛮兵联军就要攻来了。我们想要再聚在一起聊天,恐怕都没那么容易了。”
墨衣笑了一笑,拉着武琦云在床边坐了下来,说道:“你说实话。你害怕么?”
武琦云嘿嘿的笑了一笑:“是有一点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亲眼看到真正的战争。我也头一次的感觉,战争原来真的很可恨。那么多的人,都要死在战场上。他们的亲人,难道都不会感觉到悲痛欲绝吗?”
“是啊”墨衣微微笑了一笑,说道“战争是可恨。可是,要制止战争,却又要通过战争来实现。所以,当战争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时候,回避是没有用地,只有奋起反抗。其实,如果不是汉王殿下我此刻恐怕已经到了千里之外的高原上,成了吐番赞普的末蒙。哪里还能和你在这儿执手叙话呢?云儿妹妹,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也很喜欢汉王?”
“啊?”武琦云有些意外的吃了一惊,随即有些惊慌的大摇其头“没、我没有!”
“呵呵,你别骗自己了。”墨衣像大姐一样地看着武琦云,微笑说道“女人的感觉,总是最敏锐地。你跟我到东女国来做这些事情,就是想让汉王对你多加注意,不是吗?”
武琦云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咬着嘴唇,低下了头。“汉王那样的男子,是女人都会喜欢的。就算他不是汉王,只是一个平民男子,也是一样。”墨衣依旧微笑,拉着武琦云的手,说道“我们东女国的人,是从来不隐藏自己的情感的。是自己喜欢的,就要去争取。只有争取了,就会无怨无悔。女人这辈子,难得遇到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如意郎君。我是不介意和你这样的好姐妹分一半枕头的。”
“别说了,羞死人了!”武琦云的脸都红了,急急的摇着墨衣的手“都要打仗了,亏你还有心思说这些。”
“越是面临生死,人的感情就会变得更加真实。你会明白的。”墨衣拍着武琦云的手,说道“当年,我和汉王被一剑贯穿。从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汉王,就是我这辈子最深爱的男人。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付出,包括我的生命。男人的心中有天下,有兄弟,有霸业;可我们女人心中,唯有深爱的男人就是一切。云儿妹妹,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一切的。虽然我是东女国的小宾就,可我也一样是女人。当我的心有了依靠,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心中有他,我就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妥协。从他将战袍披到我身上的那刻起我就明白,我这一生,只属于他了武琦云脸上一片菲红,伸出一手轻轻抚摸着折在床头的那领腥红战袍,说道:“就是这个吗?”
“是啊”墨衣的脸也有些红了,她想起了自己当初赤身裸体被汉王抱起的样子,自嘲的笑了笑,说道“当时我正在姻缘湖里沐浴,就准备要嫁到吐蕃去了。是汉王,用这领战袍将我抱了回来。从此,我只属于他,属于大唐。”
武琦云将战袍拿到膝盖上,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真羡慕你”“傻妹妹”墨衣吁了一口气,说道“不说这些了。说来,我要感谢你给我出了这个主意。戴上一个狰狞的面具上战场,肯定会有奇效。”
“我也是效仿古人罢了。”武琦云笑了笑,说道“北齐的兰陵王,骁勇无敌。但因为长得太柔美,军士和敌人都不怕他。他于是做了一个狰狞恐惧的面具戴起来上战场,从此令敌人闻声丧胆。独孤姐姐长得太过漂亮,军士和敌人见了都欣赏美色去了,哪里还会记得你是个将军?不过还是姐姐的手艺好,画的这个面具真是漂亮!再配上这身火红的明光战甲和猩红战袍,整个人就像烈火凤凰!”
“凤凰就罢了。烈火还不错。”墨衣笑道“从今往后,我就是唐军中的烈火将军。我要让唐军将士们,忘记我的真实身份。只记得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