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担保与合理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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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的福建人彭某是某酒店总经理,声称遭城管执法人员殴打而受伤。事后,行政执法局长吴平西称彭某在“胡说八道”他以局长身份、以党性、以人格担保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打人。当记者问到彭某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时候,吴解释说“她有没有伤,不能她自己说了算。如果确实有伤的话,可能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而对于为何不公布完整录像的质疑,这位八面玲珑的“常有理”局长则说“我们只是有选择性地录像,没有必要全程录”(中国青年报12月3日)
这位局长大人真不愧是“洞庭湖上的老麻雀”见的风浪多了,面对记者与公众的种种质疑,仍然处惊不变,神定气闲,竟然回答得滴水不漏。然而,就像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硬气功的人一样,虽然刀枪不入,却仍然有其“罩门”所在——吴局长的“罩门”正在于其看似滴水不漏的虚张声势的回答上。
吴局长称彭某在“胡说八道”自然有行政执法局的“有选择性地录像”为证,而彭某却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在“胡说八道”故虽然吴局长“歉虚”地表示“我们提供的录像,公安部门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但在铁的“事实”面前,公众也好,公安局也好,当然应该对局长大人的话深信不疑。
然而,吴局长见的风浪虽多,毕竟还是老练得不够——他心虚了,生怕记者和公众不相信他说的话。于是,为了证实城管执法人员的清白,局长大人押上了自己的党性和人格,并且声称彭某身上的伤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既然能够坐上行政执法局长的宝座,想来吴局长也是懂法的。法律是讲证据的,党性和人格并不能担保一个人的清白,这是几乎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常识,难道吴局长竟然不知道么?——如果党性和人格真能做为清白的凭证,那些落马的贪官们不是都能用“党性和人格”把自己包装成清白无辜的模样么?退一步言,如果事情的真相真如当时并不在现场的吴局长说的那样,自然“真金不怕火炼”用得着拿他自己的“党性和人格”来担保吗?而动辄用党性和人格来做“挡箭牌”除了说明自己心虚外,本身就是不讲“党性”没有“人格”的一种表征。
吴平西表示“彭琴说我们打了她,请她拿出证据来”;可吴局长否认城管打人,并说彭琴在“胡说八道”除了有自己的“党性和人格”做担保,似乎也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份分为12个独立片断的“有选择性地录像”虽然没有打人的镜头,却也并不能证明他们没打人。但彭琴身上的伤却是实在的,并非“她自己说了算”而是有医生的诊断和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为证。然而,吴局长却说她身上的伤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好一个“合理碰撞”呀!竟然能将人“碰”成脑震荡、肾挫伤和全身多处挫伤。吴局长怎么不说彭琴是使“苦肉计”耍无赖,自己弄伤的呢?难怪城管打人伤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并见诸报端,以至于“城管”几乎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贬义词,笔者今天总算开了眼界,从吴局长那找到了答案——原来那些受伤的人都是“合理碰伤”的。城管也真冤呀!
“党性担保”和“合理碰撞”的法宝用完之后,吴局长又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说“如果最终的结论是我们的队员打了人,那么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而且我本人可以在电视上向全市人民道歉”他把城管打人事件轻描淡写地“改写”成了“行政过错”想借国家赔偿法之名用纳税人的钱来替个别城管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当然,不知道纳税人与纪检部门答不答应),或者干脆“将坏事变成好事”借此机会在电视上露露脸,就算错了,也博它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名声——虽然老谋深算,毕竟还是显出了他的卑怯和心虚呀!
36岁的福建人彭某是某酒店总经理,声称遭城管执法人员殴打而受伤。事后,行政执法局长吴平西称彭某在“胡说八道”他以局长身份、以党性、以人格担保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打人。当记者问到彭某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时候,吴解释说“她有没有伤,不能她自己说了算。如果确实有伤的话,可能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而对于为何不公布完整录像的质疑,这位八面玲珑的“常有理”局长则说“我们只是有选择性地录像,没有必要全程录”(中国青年报12月3日)
这位局长大人真不愧是“洞庭湖上的老麻雀”见的风浪多了,面对记者与公众的种种质疑,仍然处惊不变,神定气闲,竟然回答得滴水不漏。然而,就像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硬气功的人一样,虽然刀枪不入,却仍然有其“罩门”所在——吴局长的“罩门”正在于其看似滴水不漏的虚张声势的回答上。
吴局长称彭某在“胡说八道”自然有行政执法局的“有选择性地录像”为证,而彭某却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在“胡说八道”故虽然吴局长“歉虚”地表示“我们提供的录像,公安部门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但在铁的“事实”面前,公众也好,公安局也好,当然应该对局长大人的话深信不疑。
然而,吴局长见的风浪虽多,毕竟还是老练得不够——他心虚了,生怕记者和公众不相信他说的话。于是,为了证实城管执法人员的清白,局长大人押上了自己的党性和人格,并且声称彭某身上的伤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既然能够坐上行政执法局长的宝座,想来吴局长也是懂法的。法律是讲证据的,党性和人格并不能担保一个人的清白,这是几乎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常识,难道吴局长竟然不知道么?——如果党性和人格真能做为清白的凭证,那些落马的贪官们不是都能用“党性和人格”把自己包装成清白无辜的模样么?退一步言,如果事情的真相真如当时并不在现场的吴局长说的那样,自然“真金不怕火炼”用得着拿他自己的“党性和人格”来担保吗?而动辄用党性和人格来做“挡箭牌”除了说明自己心虚外,本身就是不讲“党性”没有“人格”的一种表征。
吴平西表示“彭琴说我们打了她,请她拿出证据来”;可吴局长否认城管打人,并说彭琴在“胡说八道”除了有自己的“党性和人格”做担保,似乎也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份分为12个独立片断的“有选择性地录像”虽然没有打人的镜头,却也并不能证明他们没打人。但彭琴身上的伤却是实在的,并非“她自己说了算”而是有医生的诊断和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为证。然而,吴局长却说她身上的伤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好一个“合理碰撞”呀!竟然能将人“碰”成脑震荡、肾挫伤和全身多处挫伤。吴局长怎么不说彭琴是使“苦肉计”耍无赖,自己弄伤的呢?难怪城管打人伤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并见诸报端,以至于“城管”几乎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贬义词,笔者今天总算开了眼界,从吴局长那找到了答案——原来那些受伤的人都是“合理碰伤”的。城管也真冤呀!
“党性担保”和“合理碰撞”的法宝用完之后,吴局长又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他说“如果最终的结论是我们的队员打了人,那么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而且我本人可以在电视上向全市人民道歉”他把城管打人事件轻描淡写地“改写”成了“行政过错”想借国家赔偿法之名用纳税人的钱来替个别城管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当然,不知道纳税人与纪检部门答不答应),或者干脆“将坏事变成好事”借此机会在电视上露露脸,就算错了,也博它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名声——虽然老谋深算,毕竟还是显出了他的卑怯和心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