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王旭明的二值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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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范跑跑事件”提问时,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引用参加白岩松节目时所说的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评价说:“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6月26日新闻晨报)
汶川地震之后“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书写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然而,就是因为出了一个“范跑跑”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于是发现了“师德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教育部于是也决定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款加入其中——看来,灾区倒了那么多校舍,死难了那么多师生都是“师德教育”没搞好惹的祸。
传统中国的父母官们视治下的老百姓为“子民”我们新修订的师德规范则要求老师对学生“严慈相济”——所谓“严”者,严父也;所谓“慈”者,慈母也——看来教师只有将学生当成自己的子女看待才能“师德”过关。恕笔者愚拙,确实不知道旧之官员“子其民”与今之教师“子其生”这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也不知道这是否“遵循”了“教育规律”或者是否体现了“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这一精神,姑存而不论,读者诸君只好另质高明了。
对于“范跑跑事件”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一个“不崇高”的人,如果身处范当时的情境中,就算用新修订师德条款的索子捆住我的手脚,笔者也实在不敢保证自己能比“范跑跑”做得更好,所以也不敢妄加评论。
由于从小喜欢数学,笔者不免对逻辑学方面的问题颇有点兴趣,因此,倒想谈一谈“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这一评价背后隐藏的逻辑问题——如果孤立地来看这一句话,我们绝对看不出其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是,若是将之放入其产生的具体语境中去观照,却能发现其思维方式的简单和线性来。
众所周知“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是媒体人泡制出来的流传甚广的对“范跑跑事件”的一句评语。王旭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引用这句话,说明他对此语是非常认同的。然而,笔者却不得不说,用“无耻”来评价一位劫后余生的灾民的跳生行为——尽管他同时也是老师——是非常不合适的,何况此语竟然出自教育部的新闻发言人之口。闲话少叙,还是让我们来看看此语背后的“二值逻辑”吧。
“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由以下两个命题组成:1范美忠地震时丢下学生逃跑了,所以他不崇高;2范美忠竟然将逃跑的事公布出来,并且认为自己的逃跑没有错,所以他无耻。如果“我们可以不崇高”为真命题,那么“我们”应该也可以谈论“不崇高”与“不崇高”的事情,也就是说,如果“不崇高”没有错,那么谈论“不崇高”与“不崇高”的事情似乎也没有什么错,即“不崇高”或谈论“不崇高”都不等于无耻。然而,说这句话的人却明明将一顶“无耻”的“道德帽子”扣在了范美忠的头上——也就是表明,在他们看来“不崇高”即等于“无耻”显然,这不但自相矛盾,而且也是一种“非a即b”的简单的、线性的“二值逻辑”
自然,教育部可以在师德条款中提倡教师的奉献——甚至为学生牺牲——的精神,也可以加入“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款。但是,绝对不能将老师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当成无限责任——老师的生命与学生的生命一样都是生命,老师绝对没有牺牲自己的生命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因此,在此意义上,将一名没能并且不愿意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安全的老师,或曰一个“不想做个崇高的人”的老师斥为“无耻”无异于对全体教师的“道德绑架”——这一作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虽然代表教育部,但我相信王旭明引用的这句话并非教育部的本意。看来,作为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还真应该加强各种理论的学习——尤其应加强逻辑思维的训练,以免今后再象这次一样地信口开河,以至于不能准确地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与理念。
教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范跑跑事件”提问时,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引用参加白岩松节目时所说的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评价说:“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6月26日新闻晨报)
汶川地震之后“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书写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然而,就是因为出了一个“范跑跑”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于是发现了“师德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教育部于是也决定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款加入其中——看来,灾区倒了那么多校舍,死难了那么多师生都是“师德教育”没搞好惹的祸。
传统中国的父母官们视治下的老百姓为“子民”我们新修订的师德规范则要求老师对学生“严慈相济”——所谓“严”者,严父也;所谓“慈”者,慈母也——看来教师只有将学生当成自己的子女看待才能“师德”过关。恕笔者愚拙,确实不知道旧之官员“子其民”与今之教师“子其生”这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也不知道这是否“遵循”了“教育规律”或者是否体现了“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这一精神,姑存而不论,读者诸君只好另质高明了。
对于“范跑跑事件”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一个“不崇高”的人,如果身处范当时的情境中,就算用新修订师德条款的索子捆住我的手脚,笔者也实在不敢保证自己能比“范跑跑”做得更好,所以也不敢妄加评论。
由于从小喜欢数学,笔者不免对逻辑学方面的问题颇有点兴趣,因此,倒想谈一谈“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这一评价背后隐藏的逻辑问题——如果孤立地来看这一句话,我们绝对看不出其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是,若是将之放入其产生的具体语境中去观照,却能发现其思维方式的简单和线性来。
众所周知“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是媒体人泡制出来的流传甚广的对“范跑跑事件”的一句评语。王旭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引用这句话,说明他对此语是非常认同的。然而,笔者却不得不说,用“无耻”来评价一位劫后余生的灾民的跳生行为——尽管他同时也是老师——是非常不合适的,何况此语竟然出自教育部的新闻发言人之口。闲话少叙,还是让我们来看看此语背后的“二值逻辑”吧。
“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由以下两个命题组成:1范美忠地震时丢下学生逃跑了,所以他不崇高;2范美忠竟然将逃跑的事公布出来,并且认为自己的逃跑没有错,所以他无耻。如果“我们可以不崇高”为真命题,那么“我们”应该也可以谈论“不崇高”与“不崇高”的事情,也就是说,如果“不崇高”没有错,那么谈论“不崇高”与“不崇高”的事情似乎也没有什么错,即“不崇高”或谈论“不崇高”都不等于无耻。然而,说这句话的人却明明将一顶“无耻”的“道德帽子”扣在了范美忠的头上——也就是表明,在他们看来“不崇高”即等于“无耻”显然,这不但自相矛盾,而且也是一种“非a即b”的简单的、线性的“二值逻辑”
自然,教育部可以在师德条款中提倡教师的奉献——甚至为学生牺牲——的精神,也可以加入“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款。但是,绝对不能将老师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当成无限责任——老师的生命与学生的生命一样都是生命,老师绝对没有牺牲自己的生命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因此,在此意义上,将一名没能并且不愿意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安全的老师,或曰一个“不想做个崇高的人”的老师斥为“无耻”无异于对全体教师的“道德绑架”——这一作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虽然代表教育部,但我相信王旭明引用的这句话并非教育部的本意。看来,作为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还真应该加强各种理论的学习——尤其应加强逻辑思维的训练,以免今后再象这次一样地信口开河,以至于不能准确地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与理念。